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四新先生主持会议。经与
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
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 201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事项。
3、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没有异议。
参加表决的监事共 3 名。表决结果为: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