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与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坚持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履行职责。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张世民: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全国高
校后勤理事会副理事长、全国高校后勤理论研究会会长、上海高校后勤理事会理
事长、上海高校后勤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
独立董事吴弘: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
任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4 月 5 日离任)。
独立董事徐志炯: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顾问。兼任锦江国旅、爱建股份、
和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分别具有公司管理、法律、财务专业背景和长期工作经验。我们上述职
务及其履行,不影响对公司相关事项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议情况:
姓 名 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次) 通讯方式(次) 委托出席(次)
张世民 6 1 4
吴 弘 6 2 4
徐志炯 6 2 4
2、其他履职情况:
我们分别担任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按照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2012 年 6 月 28 日,张世民、吴弘两位独立董事出
席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
我们通过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听取管理层年度工作汇报,进行日常沟通等方
式,了解公司年度经营管理进展情况;通过审阅文件资料和财务报表,与年审注
册会计师直接见面等途径,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
及其他事项情况,对重点事项主动问询和交流,并发表意见。
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我们对201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2012年,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
项说明。公司对外担保只限于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履行了公司对外担保规定与
程序,并进行充分地披露。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2012年度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使用募集资
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2012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根据吴建华总经理提名,聘任宁斌、成冠俊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根据
公司章程等任职资格规定,发表了同意聘任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我们对高管
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12年度公司为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
理,未违反公司薪酬管理规定。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2012年度公司无单独发表业绩预告及业绩快
报情况。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根据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元现金红
利,即49,587,291.40元。该方案已于2012年7月实施完毕。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定向增发A
股股票过程中承诺:自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结束之日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认购
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承诺期自2009年11月12日至2012年11月12日。控股
股东已履行承诺。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公司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决议公告等事项均予以及时披露。同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也给予及时披
露。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
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公司组织梳理内控制度 58 项及流程 31 项,其中修订与
增订制度 22 项、流程 11 项,完善了内控制度体系。公司董事会对 2012 年度公
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了认定,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董事会以及下属四个专门委员
依照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规范运作。2012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
2011年度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审计委员会参与2011年年报编制工作。
12、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公司应重点关注:一是
坚持围绕主业实施转型,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二是切实加强所属企业风险控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2 年,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要求,忠实、勤勉、独立、谨
慎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将继续本着忠实和勤勉的精神,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依法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世民、吴 弘、徐志炯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