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公告
除董事刘秀军外,本公司及其他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证券事务代表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9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陈晓娜女士递交的离职报告,自2025年7月9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职原因陈晓娜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一职。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陈晓娜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陈晓娜女士的《离职报告》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7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