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
“会议”或“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关于公司《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本公司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持有公司 49.19%股份)
的推荐,提名刘霄雷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
本公司股东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7.92%股份)的推
荐,提名许红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关于《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13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后,出具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
公司 2013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2.2013 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 年 4 月 26 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霄雷,女,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历任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财务科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哈尔
滨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黑龙江省哈绥公路管理处哈尔滨所副
站长,龙高集团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兼东北高速监事。现任龙高集团董
事、副总经理,龙江交通监事。
许红明,男,1968 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总法律顾问。曾任职北京图书馆外文采
编部西文采访组助理馆员,招商局集团法律事务部主任、高级经理,国务
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调研员,招商局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助理,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