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以下称“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7
人,实际表决监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古田土俊男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本山和夫先生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根据公司与朝
日啤酒株式会社签署的《战略性合作协议》约定,朝日集团控股株式会社(“朝日集团”)
提名古田土俊男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山和夫先生的辞任将在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年会”)选出由朝日集团提名的新任股东代表监事后生效。本
山和夫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没有不同意见,亦无其它事项需通知公司股东。
公司监事会对本山和夫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会议认为古田土俊男先生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同意将其作为为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候选人,提交股东年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载有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资料的股东年会通知,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 7 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