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当升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073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西外文兴街1号 |
权益变动性质: | 增加 |
二〇二五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拥有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将达到155,230,155股,持股比例为28.52%,本次权益变动不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的要约收购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架构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情况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 8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8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9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 10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目的 ......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 10
三、本次收购履行的程序 ...... 10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1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 13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6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7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资金总额 ...... 17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 17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 17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8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 ...... 18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18
三、未来12个月内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 18
四、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 18
五、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19六、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 19
七、未来12个月内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9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 20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0
二、同业竞争 ...... 20
三、关联交易 ...... 20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 21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21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 21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1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21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相关负责人及直系亲属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2
第九节 财务资料 ...... 23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23
二、合并利润表 ...... 2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 26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9
一、备查文件 ...... 29
二、备查地点 ...... 29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当升科技 | 指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73 |
信息披露义务人、矿冶集团 | 指 |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发行 | 指 | 当升科技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矿冶集团发行股票的行为 |
《股份认购协议》 | 指 | 上市公司与矿冶集团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
财务顾问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发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准则第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西外文兴街1号 |
法定代表人 | 韩龙 |
注册资本 | 376,083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400000720M |
成立日期 | 2000年5月19日 |
经营期限 | 2017-12-29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铁合金冶炼;钢、铁冶炼;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固体废物治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汽车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食品添加剂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八区23号楼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矿冶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矿冶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公司业务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产品开发 | 100.00% |
2 |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矿山装备和磁性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 47.53% |
3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钴酸锂、多元材料及锰酸锂等小型锂电、动力锂电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3.19% |
4 | 北矿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检验检测业务以及检测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 | 86.11% |
5 | 北矿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表面材料、难熔金属材料和稀有金属材料及热喷涂技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100.00% |
6 | 北京北矿亿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民用爆炸物品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的研发 | 80.40% |
7 | 北京凯特破碎机有限公司 | 制造销售破碎机及相关设备,并进行破碎工艺的研究和开发。 | 42.61% |
8 | 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 | 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安全托管、安全培训、应急管理咨询、消防评估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 | 59.00% |
9 | 北京安期生技术有限公司 | 地下无轨采矿设备的研发、制造和市场服务 | 59.50% |
10 | 北矿化学科技(沧州)有限公司 | 矿山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100.00% |
11 | 北京矿冶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管理 | 70.00% |
12 | 江苏北矿金属循环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 资源循环利用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 100% |
13 | 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 | 先进有色冶金流程装备、冶金固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 | 47.53%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公司业务 | 持股比例 |
任公司 | 化处理工艺及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 | ||
14 | 北京北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矿山、智能工厂、智慧园区及相关智慧产业整体解决方案及相关技术、产品和工程服务 | 74.20% |
15 | 北京钨钼材料有限公司 | 涂层材料及热喷涂技术服务、钨钼难熔材料及制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销售 | 100.00% |
16 | 北矿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高效矿冶装备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应用 | 47.53% |
17 | 北矿磁材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磁性材料及器件的生产和研发 | 47.53% |
18 | 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23.19% |
19 | 当升(香港)实业有限公司 | 贸易 | 23.19% |
20 | 当升科技(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23.19% |
21 | 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23.19% |
22 | 北京中鼎高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自动化装备研发、生产和销售 | 23.19% |
23 | 当升蜀道(攀枝花)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 11.83% |
24 | 江苏北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钨钼等难熔金属的开发与生产 | 100.00% |
25 | 北京矿冶爆锚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民用爆炸物品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的研发 | 80.40% |
26 | 北矿亿博(沧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80.40% |
27 | 安期生鑫茂(北京)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 地下无轨采矿设备的研发、制造和市场服务 | 59.50% |
28 | 北矿化工(沧州)有限公司 | 化学产品的生产、制造和销售 | 100.00% |
29 |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固安机械有限公司 | 采矿、选矿设备的生产销售 | 47.53% |
30 | 北矿机电(沧州)有限公司 | 高效矿冶装备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应用 | 47.53% |
31 | 北矿磁材(阜阳)有限公司 | 从事磁性材料及器件的生产和研发 | 47.53% |
32 | 安徽普惠住能磁业科技有限公司 | 从事磁性材料及器件的生产和研发 | 28.52% |
33 | 北京达科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自动化装备研发、生产和销售 | 23.19% |
34 | 当升科技(卢森堡)投资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 | 23.19% |
35 | 当升科技(芬兰)新材料有限公司 | 开发,建设和运营正极材料工厂;生产和销售锂电池正极材料 | 16.23% |
2、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要核心企业情况
矿冶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
矿冶集团核心主业为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相关的工程与技术服务、先进材料技术与产品和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及环保,在采矿、选矿、有色金属冶金、工艺矿物学、磁性材料、工业炸药、选矿设备、环境工程、表面工程技术及相关材料等研究领域具备国家领先水平。
矿冶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资产总额 | 2,733,320.01 | 2,604,126.37 | 2,891,673.66 |
负债总额 | 788,801.23 | 787,332.16 | 1,304,034.66 |
净资产 | 1,944,518.78 | 1,816,794.21 | 1,587,639.00 |
营业收入 | 1,171,618.28 | 1,872,752.51 | 2,413,673.03 |
营业利润 | 101,376.62 | 269,550.04 | 260,070.58 |
净利润 | 85,559.54 | 232,253.11 | 229,131.07 |
注:上述数据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所受处罚及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来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矿冶集团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韩龙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中国 | 北京 | 无 |
王晓亮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王卫东 | 党委副书记、董事 | 中国 | 北京 | 无 |
吴盛悦 | 外部董事 | 中国 | 北京 | 无 |
杨传武 | 外部董事 | 中国 | 北京 | 无 |
郑友毅 | 外部董事 | 中国 | 北京 | 无 |
姓名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韩建国 | 外部董事 | 中国 | 北京 | 无 |
马继儒 |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 中国 | 北京 | 无 |
邵飞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马彦卿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王海北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北京 | 无 |
倪坚 | 纪委书记 | 中国 | 北京 | 无 |
郑晓虎 | 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北京 | 无 |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一)矿冶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矿冶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股票代码 | 公司业务 | 持股比例 |
1 |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0980.SH | 矿山装备和磁性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 47.53% |
(二)矿冶集团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矿冶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持有或控制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主要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信息披露义务人矿冶集团认购当升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展现了矿冶集团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树立上市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形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矿冶集团已出具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当升科技股票,包括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当升科技股票及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当升科技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的股份变动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限制。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收购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4年2月7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
2024年3月11日,矿冶集团出具《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集团规发[2024]23号),同意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3月18日,上市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4年8月2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24年9月12日,上市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的议案》。
2025年2月21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25年3月12日,上市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延期议案。
2025年3月12日,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2025年4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6号),同意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程序。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7号),核准当升科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213,608股新股。2018年4月12日,当升科技披露了《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告书》,当升科技该次实际发行新股数量为70,654,733股,新增股份于2018年4月17日上市。矿冶集团未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矿冶集团持有当升科技股数为99,047,228股,持股比例从27.06%被动稀释至
22.6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18年4月19日披露。
2018年10月15日,当升科技入选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成分股,矿冶集团作为中央企业按照要求,使用所持部分当升科技股份统一换购,导致持股减少784,600股。本次变动完成后,矿冶集团持有当升科技股数为98,262,628股,持股比例为22.50%。
2020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11号),同意当升科技向矿冶集团发行16,897,76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新增股份于2021年1月6日上市。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矿冶集团持有当升科技股数115,160,393股,持股比例为25.39%。
2021年10月2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7号),同意当升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1年12月1日,当升科技披露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当升科技该次发行新股数量为52,880,236股,新增股份于2021年12月3日上市。矿冶集团认购2,276,868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矿冶集团持有当升科技的股份数量为117,437,261股,持股比例为23.19%。
2025年4月2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6号),同意当升科技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矿冶集团认购当升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新股37,792,894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矿冶集团持有当升科技的股份数量为155,230,155股,持股比例为28.5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2024年2月7日,当升科技与矿冶集团签订《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股份发行方: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股份认购方: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二)认购方式、认购数量及价格、限售期
1、认购方式
乙方应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
2、认购数量
甲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51,950,232股(含本数),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具体认购数量为实际认购总金额除以认购价格。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甲方最终发行数量(即乙方认购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上述区间内协商确定。
3、认购价格
根据甲方本次发行方案,且经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即乙方的认购价格)为27.4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且不低于甲方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派息(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认购价格。
4、限售期
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与本次发行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乙方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甲方股份由于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限售要求。乙方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甲方股份在限售期结束后的股份转让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股份认购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及本协议;
2、乙方履行完成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3、本次发行事宜取得有权国资监管部门审批;
4、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四)合同附带的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除上述生效条件外,《股份认购协议》未附带其他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五)违约责任条款
《股份认购协议》违约责任条款如下:
“10.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按如下方式承担:
(1)本协议已具体约定违约责任承担情形的适用相关具体约定;
(2)本协议未具体约定违约责任情形的,违约方应全额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的任何责任和/或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服务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10.2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导致本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足额赔偿。
10.3本次发行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不构成任何一方违约,甲方和乙方为本次发行而各自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1)本次发行未获得甲方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通过;(2)本次发行未获得深交所及/或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如需)的核准及/或豁免;(3)如证券市场变化导致甲方对定价基准日等事项作出重大方案调整时,甲方董事会审议决定单方终止本协议;(4)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主动向深交所或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发行,且前述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发行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矿冶集团已出具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当升科技股票,包括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当升科技股票及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当升科技股票。自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
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承诺,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持有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规定或约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或约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矿冶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的情况。矿冶集团已出具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当升科技股票,包括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当升科技股票及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当升科技股票。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资金总额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认购当升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股票数量为37,792,894股,认购金额为999,999,975.24元。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资金来源
矿冶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资金为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且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且收到上市公司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价款缴付通知书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该通知确定的缴款日期前以现金方式将全部认购价款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重大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除已经披露的信息外,暂无主导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购买、置换或资产注入的其他重组计划。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来12个月内调整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若拟调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也不存在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的情形。
四、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将增加,上市公司章程将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股本和股权结构进行相应修改。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修改或调整上市公司章程的计划。
五、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调整的计划。
六、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未来12个月内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会进一步巩固矿冶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继续保持管理机构、资产、人员、生产经营、财务等独立或完整。
二、同业竞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当升科技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关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交易,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披露内容。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2022至2024年度,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均已在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关联交易部分披露。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进行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及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相关负责人及直系亲属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相关负责人及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九节 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2022-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23,585.47 | 833,574.63 | 789,009.0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93,374.72 | 152,759.19 | 210,388.54 |
应收票据 | 7,274.78 | 3,022.37 | 31,085.83 |
应收账款 | 358,959.86 | 368,424.38 | 624,580.16 |
应收款项融资 | 64,924.49 | 198,680.06 | 93,074.38 |
预付款项 | 50,957.16 | 46,065.82 | 93,409.88 |
其他应收款 | 10,369.94 | 10,540.17 | 6,675.68 |
存货 | 235,923.96 | 172,876.53 | 356,464.81 |
合同资产 | 9,445.28 | 4,671.52 | 4,468.9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9,576.93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712.72 | 12,760.37 | 50,446.77 |
流动资产合计 | 1,961,105.31 | 1,803,375.03 | 2,259,604.05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969.06 | 16,200.89 | 15,259.6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366.00 | 8,484.35 | 8,679.59 |
投资性房地产 | 37,546.65 | 38,615.94 | 39,685.22 |
固定资产 | 523,964.72 | 480,058.77 | 330,028.21 |
在建工程 | 30,805.53 | 52,609.00 | 80,895.51 |
使用权资产 | 53,091.11 | 29,810.06 | 1,267.16 |
无形资产 | 47,317.44 | 47,325.83 | 37,623.20 |
商誉 | 2,294.45 | 2,294.45 | 2,294.45 |
长期待摊费用 | 2,930.76 | 3,400.90 | 3,203.6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639.46 | 28,116.49 | 18,551.7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289.52 | 93,834.67 | 94,581.25 |
项目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72,214.70 | 800,751.34 | 632,069.62 |
资产总计 | 2,733,320.01 | 2,604,126.37 | 2,891,673.6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000.00 | 3,000.00 | 89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693.33 | 1,460.35 |
应付票据 | 132,523.42 | 192,924.46 | 669,555.91 |
应付账款 | 214,978.30 | 191,654.12 | 285,614.95 |
预收款项 | 15,072.34 | 6,152.56 | 7,556.07 |
合同负债 | 139,079.70 | 120,255.72 | 95,513.20 |
应付职工薪酬 | 76,840.86 | 70,931.78 | 63,123.46 |
应交税费 | 7,629.07 | 23,712.96 | 17,874.38 |
其他应付款 | 32,769.33 | 31,040.85 | 31,562.2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045.22 | 8,818.88 | 5,136.71 |
其他流动负债 | 9,911.58 | 8,003.02 | 7,289.58 |
流动负债合计 | 641,849.82 | 657,187.67 | 1,185,576.88 |
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49,434.08 | 28,433.45 | 743.02 |
长期应付款 | 7,184.91 | 7,184.91 | 11,294.98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19.17 | 1,737.47 | 5,374.45 |
预计负债 | 33.80 | - | - |
递延收益 | 84,350.01 | 86,565.75 | 89,107.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829.44 | 6,222.90 | 11,938.0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6,951.41 | 130,144.49 | 118,457.78 |
负债合计 | 788,801.23 | 787,332.16 | 1,304,034.66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资本 | 376,083.00 | 333,521.00 | 327,598.00 |
资本公积 | 155,449.26 | 155,218.59 | 153,254.05 |
其他综合收益 | 6,125.41 | 1,132.53 | 788.06 |
专项储备 | 1,254.87 | 1,017.79 | 915.58 |
盈余公积 | 5,171.91 | 3,178.34 | 1,662.08 |
未分配利润 | 248,215.08 | 220,297.56 | 158,058.3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92,299.54 | 714,365.81 | 642,276.16 |
项目 | 2024年 12月31日 | 2023年 12月31日 | 2022年 12月31日 |
少数股东权益 | 1,152,219.24 | 1,102,428.40 | 945,362.84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944,518.78 | 1,816,794.21 | 1,587,639.0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33,320.01 | 2,604,126.37 | 2,891,673.66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71,618.28 | 1,872,752.51 | 2,413,673.03 |
其中:营业收入 | 1,171,618.28 | 1,872,752.51 | 2,413,673.03 |
二、营业总成本 | 1,106,479.55 | 1,612,768.50 | 2,112,360.02 |
其中:营业成本 | 970,140.85 | 1,510,977.48 | 1,981,914.13 |
税金及附加 | 9,123.15 | 7,675.99 | 8,274.91 |
销售费用 | 10,207.26 | 10,628.58 | 10,133.98 |
管理费用 | 55,699.77 | 54,076.78 | 55,976.74 |
研发费用 | 78,273.05 | 60,465.50 | 102,259.36 |
财务费用 | -16,964.53 | -31,055.83 | -46,199.11 |
其中:利息费用 | 1,689.96 | 1,566.34 | 131.57 |
利息收入 | 16,692.59 | 22,138.53 | 13,885.11 |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 -2,350.17 | -11,142.52 | -33,373.86 |
加:其他收益 | 26,632.00 | 10,814.45 | 7,294.5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057.84 | -9,690.97 | -8,750.9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9.46 | 1,285.57 | 887.52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15.30 | -545.75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60.89 | -2,865.82 | -6,241.7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50.42 | 12,276.22 | -11,760.8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268.06 | -967.85 | -21,794.9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0 | - | 11.6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1,376.62 | 269,550.04 | 260,070.58 |
加:营业外收入 | 1,842.17 | 3,455.15 | 1,044.05 |
其中:政府补助 | - | - | 16.19 |
减:营业外支出 | 1,434.85 | 1,269.39 | 1,962.9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1,783.94 | 271,735.80 | 259,151.71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减:所得税费用 | 16,224.40 | 39,482.69 | 30,020.6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559.54 | 232,253.11 | 229,131.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6,154.02 | 69,375.21 | 59,303.34 |
*少数股东损益 | 49,405.52 | 162,877.90 | 169,827.73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85,559.54 | 232,253.11 | 229,131.07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51,740.50 | 1,929,684.79 | 1,698,814.55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433.43 | 42,405.33 | 58,099.6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509.82 | 48,266.62 | 41,604.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7,683.76 | 2,020,356.75 | 1,798,518.2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15,359.17 | 1,648,896.70 | 1,453,827.23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0,031.49 | 131,293.77 | 108,622.2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9,995.69 | 63,058.00 | 51,208.7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236.75 | 29,536.70 | 23,462.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2,623.11 | 1,872,785.17 | 1,637,120.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5,060.65 | 147,571.57 | 161,397.2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9,800.00 | 9,700.00 | 103.66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310.61 | 676.50 | 2,894.0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08.02 | 40.22 | 37.91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98.50 | 521,460.05 | 1,111,025.1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6,817.13 | 531,876.77 | 1,114,060.8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9,924.01 | 144,683.74 | 125,633.6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09,054.02 | 40,745.52 | 74,320.39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1.30 | 453,081.51 | 960,519.1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1,029.32 | 638,510.77 | 1,160,473.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4,212.19 | -106,634.00 | -46,412.3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2,838.56 | 29,151.07 | 54,5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23,228.07 | 4,5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979.71 | 3,000.00 | 89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4 | 4.18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1,823.51 | 32,155.25 | 55,39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979.71 | 3,89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6,932.81 | 32,502.77 | 20,574.8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2,709.56 | 26,890.52 | 17,243.3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43.15 | 2,695.45 | 2,135.0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155.68 | 39,088.22 | 22,709.8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667.84 | -6,932.97 | 32,680.1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53.55 | 9,764.50 | 19,318.3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4,669.84 | 43,769.10 | 166,983.4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4,197.04 | 780,427.94 | 613,444.5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18,866.89 | 824,197.04 | 780,427.94 |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1、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3、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4、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审计报告;
4、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 龙
2025年7月7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刘 拓 | 索 超 | ||
法定代表人: | |||
张佑君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7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 龙
2025年7月7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当升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07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西外文兴街1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为1家。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两个上市公司控制权,包括当升科技及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2018年4月,因当升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矿冶集团未认购股份,本次发行后矿冶集团持有当升科技股数为99,047,228股,持股比例从27.06%被动稀释至22.68%; 2018年10月,当升科技入选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成分股,矿冶集团作为中央企业按照要求,使用所持部分当升科技股份统一换购,导致持股减少784,600股。本次变动完成后,矿冶集团持有当升科技股数为98,262,628股,持股比例为22.50%。 2021年1月,当升科技向矿冶集团发行16,897,76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矿冶集团持有当升科技股数115,160,393股,持股比例为25.39%。 2021年12月,当升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矿冶集团认购2,276,868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矿冶集团持有当升科技的股份数量为117,437,261股,持股比例为23.19%。 2025年7月,当升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矿冶集团认购全部新股37,792,894股,本次发行完成后,矿冶集团持有当升科技的股份数量为155,230,155股,持股比例为28.5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99,047,228股 持股比例:22.68%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变动数量:56,182,927股 变动比例:5.84%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对应股份登记完成后 方式: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换购ETF份额及股份被动稀释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否 □ 为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的日常关联交易,已在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关联交易部分披露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否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程序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 龙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