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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27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2012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现将我们2012年度的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奋勤: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2009年4月至今任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宏观经
济管理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商学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
商业经济学会会长及湖北省经济学会副会长,主要从事经济与管
理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罗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主任,享受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原院长、教
授。2001年7月至2008年4月曾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09年4月至今任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兼任九州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从事会计与财务专业
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金乃辉:原国家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中心副总工程师,广播电
影电视部专业高级职务评审会、高级工程师。2012年4月至今任武
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国际传输与覆盖
研讨会共同主席兼秘书长、《世界宽带网络》杂志科技顾问、浙
江传媒学院客座教授。主要从事广播电视技术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
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的有关情况
                                以通讯方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式参加次
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               (次)    (次)
                                  数
张奋勤        8          5         3          0         0
罗   飞       8          5         3          0         0
金乃辉        6          4         2          0         0
     2012 年,根据《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全部的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
并认真审阅了议案资料,并对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有议案,全
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能够很好的配合独立
董事工作的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
       根据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案,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2、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
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不存在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
担保;
    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存在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的情况;
    5、公司已经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
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
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董事会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没有涉及募集资金的相关事项。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2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
裁的议案》、《聘任公司副总裁、总监的议案》、《聘任董事会秘书、
证劵事务代表的议案》以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审查意见》等议题。公司聘任上述高管人员均履行了相应提
名程序,其任职资格均经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审核,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高管薪酬的管
理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公司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
司201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相关
规定,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的利润分配
政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文件精神对公司章程涉及的利
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本次修改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2、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和公司
的可持续性发展要求,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可以更
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
稳定的分红政策,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所
做的修改。
    3、本次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经公司第六次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综合本年度的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平、公开、
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时、准
确、完整。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制定了《内部控制
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和内控发展规划,通过成立内控领导小组、工作
小组,聘请咨询机构,保证了方案的贯彻落实和内控建设工作的有效
推进。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编制了《2012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长江通信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规范运行,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提名和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
相关要求,并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在
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并分别担任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的主任委员。公司独立董事发挥了各自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
作用,积极开展工作: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审
查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对本公司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
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
   2、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执行公司关于董事津贴制
度和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核了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
2012年度薪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管的任职资
格进行了审查。
     3、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12年度经营计划等工作
报告,对公司经营方向和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和决策。
    (十)其他重点关注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无业绩预报及业绩快报情况,
无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12年度中,公司运作规范,经营活动稳步推进,内控制度体
系不断完善,财务运行稳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诚信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
立性,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013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公正地履
行职责,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尤其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奋勤 罗飞 金乃辉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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