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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中期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05-1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中期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05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5年10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200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14,0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14,020,000.00股增加至171,030,000.00股,资本公积由361,796,135.68元减少为304,786,135.68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日和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10月18日;
    2、除权日:2005年10月19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5年10月19日(深市),2005年10月20日(沪市)
    三、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05年10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转增股本实施方法
    1、深市转增股份于2005年10月1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帐户;
    2、沪市市值配售股份的转增股份于2005年10月2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帐户。
    五、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项目                          公积金转                 股份比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增股份                   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0500000    20250000    60750000     35.52
     1、股权分置改革变更的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3520000    36760000    110280000    64.48
     其中:
有
     国家及国有法人持股
限
售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68934844    34467422    103402266    60.46
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585156     2292578      6877734     4.02
件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股
的   其他
流   2、内部职工股
通   3、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股
     4、高管股份
     5、其他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73520000    36760000    110280000    64.48
          总股份             114020000    57010000    171030000      100
      六、本次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171030000股摊薄计算,2004年度每股收益为0.44元,2005年度中期每股收益为0.20元。
      七、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影响
      本公司股东新昌县合成化工厂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改版)》中所做出的承诺:
      新昌县合成化工厂特别承诺,在第(2)条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只有公司股票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16.18元时,才可以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期间若公司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应对前述承诺的股价作除权除息处理,具体办法及计算公式如下:
      A、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B、派息:           P=P0-V
      C、送股或转增股本并同时派息:P=(P0-V)/(1+n)
      其中:P0为当前承诺的股价,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P为调整后的承诺股价。
      自2005年10月19日起变更为:
    新昌县合成化工厂特别承诺,在第(2)条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只有公司股票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10.79元时,才可以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期间若公司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应对前述承诺的股价作除权除息处理,具体办法及计算公式如下:
    A、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B、派息:           P=P0-V
    C、送股或转增股本并同时派息:P=(P0-V)/(1+n)
    其中:P0为当前承诺的股价,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P为调整后的承诺股价。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证券办
    2、地址:杭州市解放路18号铭扬大厦7楼
    3、联系人:郭瑞
    4、电话:0571-87178965
    九、备查文件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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