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778证券简称:晶科科技公告编号:
2025-084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
二次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方式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
(二)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员数量及分配、股票受让方式、管理模式等内容进行了修订。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年
月
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股份回购事
宜,公司用于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总数为70,459,211股。截至2023年8月
日,本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完成股票过户,初始认购份额持有人共
人,共计认购份额133,812,026.05元,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数量为55,755,011股,平均受让价格约
2.4
元/股,符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股票的锁定期为2023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4日。
(四)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五)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第一个考核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116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达标,共归属份额38,854,588.57元。
(六)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规模及预留份额的议案》和《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首次授予时的放弃认购情况,本持股计划的激励规模由70,459,211股调减至66,632,757股,预留份额由2,311,062股增加至10,877,746股,并对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七)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激励规模的议案》,结合市场情况及个人认购意愿,公司决定将尚未认购的10,877,746股预留份额用于公司未来的激励计划,因此本持股计划的激励规模由66,632,757股调减至55,755,011股。
(八)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第二个考核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110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达标,共归属份额36,252,745.12元。
(九)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对本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方式进行了修订。
二、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本持股计划草案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特别提示 | 十、归属考核期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指标的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本持股计划权益的归属情况,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收益根据持股计划约定方式予以分配,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将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处分及收益分配等。 | 十、归属考核期结束后,根据公司业绩指标的达成情况及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本持股计划权益的归属情况,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收益根据持股计划约定方式予以分配,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将对应的标的股票出售、处分及收益分配,或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等。 |
第四章 | (一)持股计划的存续期2、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3、如因标的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 (一)持股计划的存续期2、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完毕,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3、如因标的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完毕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
(二)标的股票的锁定期3、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 (二)标的股票的锁定期3、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
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 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未来上述关于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间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 |
第五章 | 三、持股计划的终止1、本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全部分配完毕后,或者当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3、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不含2/3)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 三、持股计划的终止1、本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全部分配或过户完毕后,或者当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3、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不含2/3)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
第六章 | 二、管理委员会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9)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 二、管理委员会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9)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过户至持有人 |
个人账户等相关事宜; | ||
第七章 | 二、持股计划权益归属(二)具体考核指标2、个人考核指标......持有人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未能解锁的份额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管理委员会将在相应锁定期结束后择机出售,以出资本金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若有)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则由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全体持有人共同享有。 | 二、持股计划权益归属(二)具体考核指标2、个人考核指标......持有人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未能解锁的份额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管理委员会可以将收回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如没有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管理委员会将在相应锁定期结束后择机出售,以出资本金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若有)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则由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其他全体持有人共同享有。 |
三、权益处置与归属、分配(二)处置与分配的实施管理委员会在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法定锁定期达成后至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根据二级市场情况和减持规则完成标的股票的出售,并按照本持股计划确定的归属及分配规则组织分配,具体实施安排及时间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 三、权益处置与归属、分配(二)处置与分配的实施管理委员会在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法定锁定期达成后至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根据二级市场情况和减持规则完成标的股票的出售或过户,并按照本持股计划确定的归属及分配规则组织分配,具体实施安排及时间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 |
五、持有人的变更和终止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持有人所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处置办法如下:1、被开除等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由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收回持有人对应的全部标的股票权益(无论该等权益是否已经归属给持有人,但已经分配给持有人的权益除外)。其中,持有人持有的全 | 五、持有人的变更和终止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持有人所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处置办法如下:1、被开除等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由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收回持有人对应的全部标的股票权益(无论该等权益是否已经归属给持有人,但已经过户或分配给持有人的权益除外)。其中,持有人的 |
部的份额权益在持股计划出售后,由持股计划返还持有人相应的出资本金,若出售所得金额低于持有人出资本金,则按实际出售所得金额返还给持有人。该等收回的其余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归还给公司或分配给其他人员。2、持有人因执行职务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在公司及其子公司退休的持有人所持份额及权益不作变动,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归属和分配(或由其继承人继承),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再作为考核条件。3、离职等不存在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形由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收回持有人届时持有的未归属份额。其中持有人持有本持股计划的全部份额权益在持股计划出售后,由持股计划返还持有人出资本金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若有),若出售所得金额低于持有人出资本金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若有),则按实际出售所得金额返还给持有人。该等收回的其余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归还给公司或分配给其他人员。 | 未过户或未分配份额权益在持股计划出售后,由持股计划返还持有人相应的出资本金,若出售所得金额低于持有人出资本金,则按实际出售所得金额返还给持有人。该等收回的其余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归还给公司或分配给其他人员。2、持有人因执行职务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在公司及其子公司退休的持有人所持份额及权益不作变动,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归属和分配、过户(或由其继承人继承),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再作为考核条件。3、离职等不存在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形由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收回持有人届时持有的未归属份额。其中持有人的未归属份额权益在持股计划出售后,由持股计划返还持有人出资本金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若有),若出售所得金额低于持有人出资本金及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若有),则按实际出售所得金额返还给持有人。该等收回的其余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归还给公司或分配给其他人员。 | |
第八章 | 一、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持股计划的资产依照本持股计划的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即可终止。二、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一、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完毕,且持股计划的资产依照本持股计划的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即可终止。二、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完毕,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
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 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 |
第十三章 | 新增 | 三、如本持股计划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本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管理办法与上述表述相关的内容进行同步修订。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