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49证券简称:厦门钨业公告编号:临-2025-057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无偿划转系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福建省国资委”)将其直接持有的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冶金”)80.0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工控集团”),从而使得省工控集团间接控制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0.90%的股份表决权,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本次收购”)。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3、本次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福建省国资委。
一、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福建冶金通知,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组组建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闽国资改革(2025)53号),拟组建省工控集团作为省管企业,将福建省国资委直接持有的福建冶金80.00%股权注入省工控集团,福建冶金作为省工控集团的子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049)。
2025年6月27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福建冶金通知,福建省国资委已出具《关于组建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股权划转的函》(闽国资函产权〔2025〕103号),明确将福建省国资委持有的福建冶金80%股权无偿划转至省工控集团。
本次收购前,省工控集团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福建稀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国资委。
省工控集团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福建省国资委持有的福建冶金
80.00%的股权,本次收购后,省工控集团间接控制公司30.90%的股份表决权,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无偿划转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福建稀土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福建省国资委。
二、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名称 | 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1号福建机电大厦 |
法定代表人 | 杨方 |
注册资本 | 800,000万元 |
成立时间 | 2025年5月2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MAEM2RU08J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研发;钢、铁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电池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设计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酒店管理;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食品销售;食品生产;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经营期限 | 2025年5月27日至2075年5月26日 |
股权结构 | 福建省国资委100.00%持股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1号福建机电大厦 |
通讯方式 | 0591-86311385 |
三、所涉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本次收购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该事
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