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李国忠 | 副董事长、董事、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 | 2025年6月23日 | 2027年1月29日 | 工作变动 | 否 | 否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国忠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补选董事。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李国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且已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国忠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