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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0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2.90元/股;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2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之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

二、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未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因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依法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之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总额若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为1,804,400股,

因此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3,564,96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股份1,804,400股后的561,760,5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56,176,05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23)。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即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3元/股调整为22.9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56,176,056元/563,564,960股=0.0996798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3元/股-

0.0996798元/股≈22.90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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