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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9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年6月18日,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2.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科研骨干人员、高技能人员与业务骨干人员。

3.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鉴于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人因离职及个人原因不再参与,因此,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176人,首次授予数量调整至98.4043万股。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6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5.95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6名激励对象授予98.4043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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