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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关于给予子公司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5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给予子公司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有效期限内,为子公司提供总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86.50亿元的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36.5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不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折合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具体事项,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长已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决策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碳纤维”)实施的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万吨级碳纤维项目一期按照计划进度推进,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万吨级碳纤维项目一期的银团贷款由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万吨级碳纤维项目一期资产整体抵押,并追加公司的保证担保,项目建成后,追加本项目全部资产抵押。具体事项如下:

(1)保证内容: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茂名碳纤维

与各银团成员行签订的《银团贷款合同》及其他融资合同项下的债权。

(2)保证期限:按照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执行。

(3)保证方式:抵押和保证担保。

(4)保证金额:不超过12亿元

(5)担保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以下统称“银团贷款银行”)。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 持股 比例被担保方 最近一期 资产负债率金融机构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亿元)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亿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 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茂名碳纤维100%0.53%银团贷款银行12010.81%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名称东华能源(茂名)碳纤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08月31日
注册地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紫气路1号103室
法定代表人汪家宝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1-12月)2025年3月31日 (2025年1-3月)
资产总额14,619.8221,514.54
负债总额219.73114.46
所有者权益14,400.0921,400.08
营业收入334.51/
营业利润0.34/
净利润0.09-0.02
资产负债率1.50%0.53%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茂名碳纤维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东华能源万吨级碳纤维项目按期建设与运营,有利于促进公司壮大与规模经济发展。本次融资可以解决项目需要的建设运营资金,为项目按照计划实现竣工及投产提供了保障。项目未来预期收益良好,投资回报稳定,具备承担项目贷款还本付息的能力。为此,本次项目贷款的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与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实际持有上述被担保公司的控股权,其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与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内部担保信用的使用与管理等,建立了担保管理制度与严格的内部财务控制以及审计监督制度;对有关

业务开展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决策及执行流程;对各项业务往来制定了信用评估体系与信用管理制度。为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对外担保逾期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1.9亿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90.97%;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69亿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5.94%。

上市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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