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应有4名监事参会,实有4名监事参会(其中:监事会主席白利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白利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开展,公司监事会同意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8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8万元(含中期报告审阅服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以及充
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