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本委员会查阅了李艳宝先生的个人资料并广泛征 求意见,对提名李艳宝先生为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部负责人,发表如下意见: 1、经审阅李艳宝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 定之情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李艳宝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3、我们同意提名李艳宝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并提交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 叶敏 郭鲁伟 武振全 顾风美 艾新亚 201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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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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