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经事后审查发现,公告中的部分内容需要更正,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三) 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认为股东三明市强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召集人同意将股东三明市强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四、增加议案后的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普通股股东 | 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 ||
9.00 | 《关于罢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议案》(若该议案表决未通过则关于选举董事的累积投票议案10作废) | √ |
更正后:
(三) 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认为股东三明市强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
公告编号:2025-024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召集人同意将股东三明市强生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晶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改选采用累积投票形式,具体详见议案10。董事会改选系基于《关于罢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议案》表决通过,若该议案表决未通过,则董事会无需重新选举,在此情形下,议案10将作废,若存在投票结果也将不再统计。
四、增加议案后的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普通股股东 | 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 | ||
9.00 | 《关于罢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议案》 | √ |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