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计划自2024年6月13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A股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上限为10.00亿元人民币,增持金额下限为5.00亿元人民币(含2024年6月13日已增持金额)。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自2024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0日,山钢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0,349,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76,010.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5年6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钢集团通知,山钢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增持主体身份 |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
增持前持股数量 | 3,882,800,550股 |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 36.29%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1,996,785,424 | 18.66% | 山钢集团全资子公司 |
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6,005,721 | 0.06% | 山钢集团控股子公司 |
山东金岭铁矿有限公司 | 6,005,721 | 0.06% | 山钢集团全资子公司 |
合计 | 2,008,796,866 | 18.78%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 |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 2024年6月14日 |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 2024年6月13日~2025年6月12日 |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 50,000万元~100,000万元 |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 不适用 |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 不适用 |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 2024年6月13日~2025年6月10日 |
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及数量 | 集中竞价,400,349,301股 |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 50,007.6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 3.74%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 6,291,946,717股 |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 58.81% |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是?否
三、律师专项核查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结论意见为:
(一)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增持及实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国有股权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已按《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的实施结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上网公告文件
律师专项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