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已审模拟财务报表
2024年度和2023年度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目录
页 | 次 | ||
审计报告 | 1 | - | 5 |
已审模拟财务报表 | |||
模拟合并资产负债表 | 6 | - | 7 |
模拟合并利润表 | 8 | ||
模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 | - | 10 |
模拟合并现金流量表 | 11 | ||
模拟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 13 |
模拟公司利润表 | 14 | ||
模拟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5 | ||
模拟公司现金流量表 | 16 | ||
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 17 | - | 146 |
补充资料 | |||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1 | ||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32508_A02号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的模拟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模拟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度和2023年度的模拟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模拟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的模拟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模拟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模拟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模拟财务报表附注二对编制基础的说明。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编制模拟财务报表是为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资产重组交易目的之用,不做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模拟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该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模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模拟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32508_A02号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四、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长期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及在建工程(以下合称“相关非流动资产”)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人民币40,564,675,511.35元和人民币40,078,833,622.83元,分别占五凌电力上述报告期末的总资产比例为74%和75%。于2024年度和2023年度,相关非流动资产累计折旧摊销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168,218,601.40元和人民币1,997,781,396.63元。2024年度相关非流动资产的减值损失为人民币61,410,283.40元,于2023年度未计提减值损失。 五凌电力相关非流动资产价值重大、数量众多且位置分散,管理难度大,因此资产存在性和完整性方面风险较高;相关非流动资产折旧计提对五凌电力业绩影响重大,需要管理层适当判断各项资产折旧计提的时间,并对其折旧年限和残值做出适当估计;此外,管理层还需识别资产的减值迹象,当出现减值迹象时,需要进行相关减值测试,估计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其中涉及关键假设和估计,包括资产组在预测期间的未来售电量、预期上网电价、预计运营成本以及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选用的折现率等。 综上,我们将相关非流动资产的确认和计量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请参阅模拟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 固定资产、12. 在建工程、14. 无形资产、16. 资产减值、25. 租赁、30.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1)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9. 固定资产、10. 在建工程、 11.使用权资产、12. 无形资产、34. 资产减值损失。 | 我们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对非流动资产日常管理、盘点、折旧计提和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 (2)获取管理层年度盘点报告,并执行抽样盘点,检查资产的存在性和保管状况; (3)了解、评估管理层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合理性,对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的估计与管理层历史数据及适用行业经验进行比对;并对当期计提折旧进行独立测算,确认管理层已按照会计政策计提折旧; (4)了解和评估管理层对相关非流动资产减值迹象的识别流程;并在我所内部模型专家的协助下,对相关非流动资产的减值进行测试,包括: (a)对管理层的减值评估底稿进行复核,评估确定可收回金额的方法的合理性,检查管理层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及减值测试模型的计算; (b)评估减值测试计算中使用的关键假设,我们将未来售电量、预期上网电价以及预计运营成本等关键假设与相关资产组的近期历史运营数据、管理层提供的预算及可研报告进行比较,分析管理层估计的历史准确性;并使用内部模型专家评价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选用的折现率的合理性; (5)评估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中关于相关非流动资产的会计政策、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及相关模拟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的披露是否充分适当。 |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32508_A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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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事项——对审计报告使用的限制
我们的报告仅供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资产重组交易目的而需要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国资监管程序及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文件使用,而不应为除上述相关机构以外的其他方使用。
六、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模拟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模拟财务报表(包括确定该编制基础对于在具体情况下编制模拟财务报表是可接受的),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模拟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模拟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模拟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模拟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模拟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模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
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32508_A02号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续)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
据,就可能导致对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模拟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就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以对模拟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审计报告(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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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思伟 (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汉蜀 | |
中国 北京 | 2025年6月9日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模拟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度和2023年度 人民币元
一、 基本情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于1995年5月3日成立,营业期限至2036年4月10日。本公司总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188号。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于香港成立的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电力”),持股比例为63%,第二大股东为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湘投国际”),持股比例为37%。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于中国成立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本公司及子公司(“本集团”)主要于湖南省开展水力发电业务,于湖南省及中国其他省份开展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业务公司以及发电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等电站服务业务。
2024年10月19日,国家电投集团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远达环保”)发布《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购买中国电力、湘投国际合计持有的本公司100%股权,即本模拟财务报表的范围,以及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公司”)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长洲水电”)64.93%股权,同时,远达环保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为了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目的,本公司签署了一系列协议以完成下文所述预重组交易,承接并置出部分发电业务。
为了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目的,本集团拟进行如下预重组交易:
1) 以收取现金对价方式向中国电力及湘投国际共同出资设立的湖南五凌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五凌新能源”)置出本集团持有的运营地位于湖南省外的从事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业务的公司股权(“置出交易”)。2) 以支付现金对价方式置入国家电投集团间接持有的运营地位于湖南省的风力发电、太阳能
发电业务的公司股权(“置入交易”)。3) 以收取现金对价方式向五凌新能源置出本集团持有的部分对联营公司的股权(“联营公司剥
离交易”)。4) 在上述置入交易过程中,部分置入公司的小股东与原股东一起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本集
团(“小股东随售交易”)。
上述预重组交易详情请参见附注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预重组完成后,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于湖南省开展水力发电及流域水电站新能源一体化综合开发运营业务,具体包括水力发电业务、风力发电业务、太阳能发电业务以及发电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等电站服务业务。
本次交易尚须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远达环保股东大会的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同意。
本模拟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9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 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模拟财务报表以本集团于报告期间开始时已按照预重组交易后的组织架构运营为基础进行编制,反映了本集团按照预重组后的组织架构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及2024年及2023年(“报告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编制本模拟财务报表时,以历史数据为基础并作出如下假设:
1) 针对置出交易,拟处置的公司从报告期初或成立日(孰晚)开始不纳入合并范围,本集团
与拟处置的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及往来余额不再进行合并抵销,本集团对拟处置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本集团对拟处置公司于报告期间的增资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拟处置公司于报告期间进行的分红中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不确认投资收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科目。于本报告期末,即2024年12月31日,确认置出交易应收取的现金对价(未考虑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止的期间(“过渡期”)损益及业绩承诺相关的或有对价影响)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核减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本集团对拟处置子公司的投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科目;2) 针对置入交易,拟置入的公司从报告期初或并购日(孰晚)开始以原账面价值纳入合并范围,并持续核算,本集团与置入的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及往来余额进行合并抵销。报告期间拟置入公司收取的原股东增资计入银行存款及所有者权益科目,对原股东的分红计入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及所有者权益科目。于本报告期末,即2024年12月31日,确认本集团应支付的现金对价(未考虑过渡期损益及业绩承诺相关的或有对价影响),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冲减所有者权益科目;3) 针对联营公司剥离交易,报告期间内对该联营公司权益法下的投资收益不计入利润表,直接确认于所有者权益科目,对联营公司的投资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于本报告期末,即2024年12月31日,确认拟处置联营公司应收取的现金对价(未考虑过渡期损益及业绩承诺相关的或有对价影响),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核减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对拟处置联营企业的投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科目;4) 针对小股东随售交易,在报告期间按照随售交易前小股东持有的股权比例计算相应的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于本报告期末,即2024年12月31日,确认对于小股东随售交易应支付的现金对价(未考虑过渡期损益及业绩对赌相关的或有对价影响),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核减相关少数股东权益,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科目;5) 上述置出交易和联营公司剥离交易涉及的所得税费用于2024年12月31日计入所有者权益科目,未考虑其他税金的影响;6) 本次拟实施的重组方案所确定的集团架构假定符合目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除上述所述的假设外,本模拟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交易可能相关的事项的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7,478,964,089.78元。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根据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可用而未动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8,989,888,266.49元,本集团将拥有拨付其营运资金以及资本开支需求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因此,管理层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二、 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续)
因模拟财务报表特殊的编制基础、编制目的、报表用途及编制可行性,在编制模拟资产负债表时,对所有者权益部分仅列示权益总额,不区分所有者权益具体明细项目。
本财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模拟财务报表仅为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的资产重组交易目的之用。因此,本模拟财务报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本集团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3.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应收款项余额的10%,且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应收款项实际核销金额超过应收款项余额的10%,且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超过预付款项余额的10%,且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款项超过应付款项余额的10%,且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
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 | 单项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超过其他应付款余额的10%,且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
重要的超过1年未收到的应收股利 | 单项的超过1年未收到的应收股利超过其他应收款余额的10%,且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现金流入金额占当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比重10%以上,且金额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单项现金流出金额占当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比重10%以上,且金额超过人民币1.5亿元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明细余额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当年转固金额超过人民币1.5亿元 | ||
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 | 单项少数股东权益占合并少数股东权益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人民币1.5亿元 |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5%以上,且金额超过人民币1.5亿元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4.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所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8.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
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者,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金融工具(续)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续)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金融工具(续)
(4) 金融工具减值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九、1。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应收标杆电费组合、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其他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日计算账龄。除前述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外,本集团单项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日计算逾期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金融工具(续)
(5)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9. 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备品备件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用以发电所可能获得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除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的之外,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8-55年 | 0-5% | 1.73%-12.50% | ||||||
机器设备 | 6-30年 | 0-5% | 3.17%-16.67% | ||||||
运输工具 | 6-10年 | 0-5% | 9.50%-16.67%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5年 | 0-5% | 19.00%-20.00% |
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适用不同折旧率。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2.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
房屋及建筑物 | 实际开始使用 | ||
机器设备 | 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 | ||
运输工具 | 实际开始使用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实际开始使用 |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4.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
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 确定依据 | |
土地使用权 | 20-70年 | 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 |
软件 | 3-30年 | 结合产品生命周期预计使用年限 |
非专利技术 | 5-10年 | 预期能够给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 |
其他 | 5-10年 | 预期能够给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 |
(2) 研发支出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5.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参见附注三、16)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6. 资产减值
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经营分部。
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7.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
(1) 短期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还参加了企业年金,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8. 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同时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19.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授予日和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电力销售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订立的发电及电力销售合同通常包括一项履约义务。本集团认为电力销售收入在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通常是在向省级电网公司供电时)确认,即视为已履行履约义务。
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
本集团主营电力销售业务,客户通常为各电厂所在地的省级电网公司。电力收入于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省级电网公司时确认,本集团根据经电网公司确认的月度实际上网电量按合同上网电价(含可再生能源补贴)确认电费收入。
根据购售电合同的约定,本集团在购售电业务中的履约义务为向各地省级电网公司供应电力。电力供应完成后,双方执行的抄表、核对、结算单填制、发票开具等其他事项仅为程序性工作。在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省级电网公司时,本集团已经履行了合同中供应电力的履约义务,且省级电网公司已经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拥有现时权利,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因此本集团按照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省级电网公司的时点确认售电收入。
收入确认依据
上网电量依据:根据电网公司确认的月度电费结算单,由各电厂所在地的电网公司确认上网电量;
上网电价依据:保障性收购部分,发电价格依据相关主管部门对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确定;市场化交易部分,发电价格按照实际交易价格加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确定;发电收入=上网电量*上网电价(不含税)。
销售结算方式
各电厂所在地的电网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网电量统计、汇总,并出具相关证明,经双方核对无误后开具电费发票。实际结算主要以转账结算或票据方式进行。
检修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订立合同,向客户提供检修服务,为单项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和时间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0.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续)
租赁收入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1. 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1) 合同资产
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确认为合同资产;后续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转为应收款项。
(2) 合同负债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客户对价或取得无条件收取对价权利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22.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 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4. 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
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
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
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
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递延所得税(续)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5. 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资产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5. 租赁(续)
(1) 作为承租人(续)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包括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按照附注三、20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作为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按照附注三、8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规定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三、8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26. 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7. 公允价值计量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28.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29.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0.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
(1) 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当本集团考虑可能需要对若干资产(包括商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作出减值损失时,需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确定。公允价值按知情自愿双方进行公允资产出售交易所得金额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则通常按以现有形式持续使用资产及其最终出售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确定。现值使用经过适用于资产固有风险的风险调整的税前贴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基于预期的未来售电量、预期上网电价以及预计运营成本估计。该政策要求管理层作出的估计及假设存在风险及不确定性。因此,相关情况可能出现变化,从而改变该预测,这可能会影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在该等情况下,资产的部份或所有账面价值可能减值,该减值将计入损益。
(2) 淹没赔偿拨备计价
本公司就有关兴建若干水力发电厂时导致的淹没所作出的赔偿计提拨备。拨备使用可反映对货币时间价值及反映该等赔偿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计算预期所需支付赔偿金额的现值。
在确定淹没赔偿拨备的最佳估计时,管理层需作出主观假设和判断,包括估计赔偿款支付的时间和持续支付的年期、每单位面积的赔偿金额及其增长率、以及所应用可反映货币时间价值与该赔偿特定风险的折现率。假设或判断之变化可能导致不同的拨备金额影响。
(3)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
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时,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并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并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较为复杂,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涉及重大的管理层估计和复杂的判断,包括对未来期间适用的税率、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和可抵扣亏损的利用等的估计以及对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预测等方面,这些方面的估计可能会受到未来市场、经济条件以及税收法律框架变化的重大影响。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解释
号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年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年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上述规定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续)
(1) 变更的内容及原因(续)
解释
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解释17号”),其中“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17号规定,1.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但是,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2)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例如自收到发票后的30至40天),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例如与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属于同一业务或地区的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如分层区间)。(3)第(2)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2.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并且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第1(2)项下②和③所要求的期初信息。企业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中期报告中披露第1项和第2项所要求的信息。
本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上述规定。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上述规定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不受本集团是否行使该权利的主观可能性的影响。对于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应区别情况判断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需满足的契约条件,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属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需满足的契约条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本集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上述规定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续)
(1) 变更的内容及原因(续)
数据资源会计处理
2023年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明确,符合无形资产或存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数据资源,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或存货,并规定单独进行列示和披露。本集团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上述规定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解释
号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解释18号,其中“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2月31日起实施。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项规定,应用解释18号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抵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 13%、6%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 1%-7%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 3% |
本公司及位于中国内地的子公司自2024年度和2023年度使用的法定所得税税率为25%。
四、 税项(续)
2. 税收优惠
增值税优惠税率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
部分位于中国内地的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的规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本公司于2022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2023年-2024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部分位于中国内地的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银行存款 | 520,131,357.18 | 513,219,588.16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121,618,210.59 | 109,786,017.06 | ||||
其他货币资金 | 18,885,535.29 | 11,615,890.08 | ||||
合计 | 660,635,103.06 | 634,621,495.30 |
2. 应收票据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银行承兑汇票 | 15,187,848.45 | 34,617,291.03 | ||||
合计 | 15,187,848.45 | 34,617,291.03 |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无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上述应收银行承兑汇票未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3.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性质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收电费 | 1,600,290,177.26 | 1,293,191,340.97 | ||||
应收其他款项 | 124,200,487.75 | 73,992,985.65 | ||||
1,724,490,665.01 | 1,367,184,326.62 | |||||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4,093,560.80 | 9,981,246.36 | ||||
合计 | 1,710,397,104.21 | 1,357,203,080.26 |
应收账款账龄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964,264,321.54 | 799,097,084.56 | ||||
1年至2年 | 309,754,994.15 | 264,709,463.44 | ||||
2年至3年 | 193,130,615.68 | 169,485,469.59 | ||||
3年至4年 | 138,641,349.20 | 42,458,353.54 | ||||
4年至5年 | 36,819,487.49 | 34,738,879.29 | ||||
5年以上 | 81,879,896.95 | 56,695,076.20 | ||||
1,724,490,665.01 | 1,367,184,326.62 | |||||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4,093,560.80 | 9,981,246.36 | ||||
合计 | 1,710,397,104.21 | 1,357,203,080.26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应收账款(续)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应收电费 | 2,130,210.15 | 0.12 | 2,130,210.15 | 100.00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应收标杆电费 | 401,824,901.78 | 23.31 | - | - | 401,824,901.78 | |||||||||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 | 1,196,335,065.33 | 69.37 | 11,963,350.65 | 1.00 | 1,184,371,714.68 | |||||||||
应收其他 | 124,200,487.75 | 7.20 | - | - | 124,200,487.75 | |||||||||
1,724,490,665.01 | 100.00 | 14,093,560.80 | 1,710,397,104.21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应收标杆电费 | 304,786,704.89 | 22.29 | - | - | 304,786,704.89 | |||||||
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 | 988,404,636.08 | 72.29 | 9,884,046.36 | 1.00 | 978,520,589.72 | |||||||
应收其他 | 73,992,985.65 | 5.42 | 97,200.00 | 0.13 | 73,895,785.65 | |||||||
合计 | 1,367,184,326.62 | 100.00 | 9,981,246.36 | 1,357,203,080.26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泰富重工制造有限公司 | 2,130,210.15 | 2,130,210.15 | 100.00 |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 - | - | |||||||||||
合计 | 2,130,210.15 | 2,130,210.15 | - | -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应收账款(续)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变动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年初余额 | 9,981,246.36 | 7,073,778.77 | ||||
本年计提 | 4,235,901.70 | 2,958,529.27 | ||||
本年收回或转回 | (123,587.26 | ) | (51,061.68 | ) | ||
年末余额 | 14,093,560.80 | 9,981,246.36 |
于2024年度及2023年度,本集团无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款项或核销金额重要的款项。
本集团部分子公司将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以取得长期借款(附注
五、15)。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2024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
电网公司及下属公司 | 1,565,183,628.33 | 90.76 | 11,963,350.65 | ||||||
中汇富鸿(临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 42,071,600.00 | 2.44 | - | ||||||
湖南黑麋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3,830,079.53 | 0.80 | - | ||||||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790,000.00 | 0.34 | - | ||||||
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5,003,926.00 | 0.29 | - | ||||||
合计 | 1,631,879,233.86 | 94.63 | 11,963,350.65 |
202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
电网公司及下属公司 | 1,279,161,627.14 | 93.56 | 9,884,046.36 | ||||||
中汇富鸿(临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 32,272,938.54 | 2.36 | - | ||||||
湖南黑麋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15,821,671.41 | 1.16 | - | ||||||
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8,185,950.00 | 0.60 | - | ||||||
湖南省衡缘物流有限公司 | 2,707,434.77 | 0.20 | - | ||||||
合计 | 1,338,149,621.86 | 97.88 | 9,884,046.36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账面余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141,872.55 | 66.89 | 7,292,893.94 | 80.84 | ||||||||
1年至2年 | 1,075,193.15 | 13.99 | 1,519,302.09 | 16.84 | ||||||||
2年至3年 | 1,409,571.43 | 18.34 | 149,650.07 | 1.66 | ||||||||
3年以上 | 60,000.00 | 0.78 | 60,000.00 | 0.66 | ||||||||
合计 | 7,686,637.13 | 100.00 | 9,021,846.10 | 100.00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合计人民币5,998,979.47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78.04%。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合计人民币7,157,093.10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79.33%。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5. 其他应收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收股利 | 207,736,702.15 | 3,332,598.41 | ||||
其他应收款 | 7,113,376,787.40 | 824,077,897.17 | ||||
7,321,113,489.55 | 827,410,495.58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应收股利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湖南五凌绿能电力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173,031.75 | - | ||||
五凌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127,357.45 | - | ||||
湖南五凌绿源电力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690,604.57 | - | ||||
岚县虎悦通大蛇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0,782.71 | - | ||||
五凌(吴忠市红寺堡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9,084,099.53 | - | ||||
五凌新巴尔虎左旗电力有限公司 | 14,268,726.24 | - | ||||
湖南轻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162,400.00 | - | ||||
通海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 6,144,458.13 | - | ||||
宁夏佳阳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292,143.07 | - | ||||
宁夏浩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581,170.67 | - | ||||
陆川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463,365.84 | - | ||||
海南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59,184.83 | - | ||||
澄江凌沄中汇富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2,852.50 | - | ||||
湖南五凌绿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693,844.49 | - | ||||
来宾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550,905.21 | - | ||||
山西五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465,985.02 | - | ||||
临高凌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397,673.77 | - | ||||
广州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94,783.93 | - | ||||
五凌(镇远)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73,332.44 | - | ||||
关岭拓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3,332,598.41 | ||||
合计 | 207,736,702.15 | 3,332,598.41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应收股利。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6,894,106,087.29 | 675,224,945.45 | ||||
1年至2年 | 90,827,690.92 | 111,028,318.38 | ||||
2年至3年 | 110,011,020.10 | 17,202,836.61 | ||||
3年以上 | 52,789,996.15 | 54,979,803.79 | ||||
7,147,734,794.46 | 858,435,904.23 |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4,358,007.06 | 34,358,007.06 | ||||
合计 | 7,113,376,787.40 | 824,077,897.17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变动如下:
2024年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 |||||||||
年初余额 | - | - | 34,358,007.06 | 34,358,007.06 | |||||||
年末余额 | - | - | 34,358,007.06 | 34,358,007.06 |
2023年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 |||||||||
年初余额 | - | - | 34,358,007.06 | 34,358,007.06 | |||||||
年末余额 | - | - | 34,358,007.06 | 34,358,007.06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款项或核销金额重要的款项。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其他应收款(续)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备用金 | 6,653,715.61 | 4,314,023.32 | ||||
保证金及押金 | 21,249,385.36 | 24,762,462.35 | ||||
资金归集款(注1) | 10,808,249.11 | 162,367,189.17 | ||||
资金拆借款(注2) | 84,294,154.14 | 66,798,668.70 | ||||
代垫往来款项 | 321,631,750.98 | 467,406,467.26 | ||||
股权处置款 | 6,511,317,597.16 | - | ||||
其他 | 157,421,935.04 | 98,429,086.37 | ||||
合计 | 7,113,376,787.40 | 824,077,897.17 |
注1:部分拟置入子公司根据原单位管理规定资金归集于上级公司,该金额为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注2:这部分资金拆借款为应收关联方款项,分别以3.75%利率及4.30%利率计息,无担保。
于2024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年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
湖南五凌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6,471,317,597.16 | 90.97 | 股权收购款 | 1年以内 | - | ||||||||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新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 | 67,984,445.76 | 0.96 | 资金拆借款 | 1年以内 | - | ||||||||
新余江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0.56 | 其他 | 1年以内 | - | ||||||||
宁夏凌川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37,778,872.28 | 0.53 | 代垫往来款;其他 | 1年以内 | - | ||||||||
五凌鄯善电力有限公司 | 32,032,795.76 | 0.45 | 代垫往来款 | 1年以内 | - | ||||||||
合计 | 6,649,113,710.96 | 93.47 | - |
于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年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135,175,264.16 | 16.40 | 资金归集款 | 1年以内 | - | ||||||||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新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 | 51,349,119.60 | 6.23 | 资金拆借款及其他 | 1年以内;1-2年;2-3年 | - | ||||||||
湖南国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35,673,400.00 | 4.33 | 代垫往来款项 | 1年以内 | - | ||||||||
五凌鄯善电力有限公司 | 32,052,883.64 | 3.89 | 代垫往来款项 | 1年以内;1-2年 | - | ||||||||
湖南轻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28,130,000.00 | 3.41 | 代垫往来款项 | 1年以内 | - | ||||||||
合计 | 282,380,667.40 | 34.26 | -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其他流动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528,609,891.08 | 581,913,280.86 | ||||
预缴所得税 | 4,742,129.32 | 12,227,592.06 | ||||
多缴其他税费 | 780,212.65 | 4,669,184.59 | ||||
债权投资-委托贷款(注) | 2,522,755,214.79 | 3,125,391,309.43 | ||||
合计 | 3,056,887,447.84 | 3,724,201,366.94 |
注:债权投资-委托贷款为对拟剥离实体的借款,期限为一年,对拟剥离的全资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利率按照一年期LPR执行,对拟剥离的非全资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利率按照一年期LPR+20BP执行。
7. 长期股权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联营企业 | |||||||
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 | 130,566,423.59 | 122,248,884.34 |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68,925,957.91 | 57,786,672.00 | |||||
湖南能源大数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10,346,808.37 | 10,725,879.66 | |||||
湖南电投智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19,832,767.31 | 19,812,200.00 | |||||
229,671,957.18 | 210,573,636.00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 |||||
合计 | 229,671,957.18 | 210,573,636.00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长期股权投资(续)
联营企业的主要信息如下: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对本集团活动 | 持股比例(%) | 会计处理 | ||||||||||||||
是否具有战略性 | 直接 | 间接 | |||||||||||||||||
联营企业 | |||||||||||||||||||
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 | 湖南省 资兴市 | 湖南省 资兴市 | 火力发电 | 是 | 40.00 | - | 权益法 |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注1) | 湖南省 长沙市 | 湖南省 长沙市 | 核电 | 是 | 14.99 | - | 权益法 | ||||||||||||
湖南电投智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注2) | 湖南省 长沙市 | 湖南省 长沙市 | 其他电力生产 | 是 | 10.00 | - | 权益法 | ||||||||||||
湖南能源大数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注3) | 湖南省 长沙市 | 湖南省 长沙市 | 信息系统服务 | 是 | 9.00 | - | 权益法 |
注1:根据湖南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核电”)的公司章程,本集团有权参与湖南核电的决策过程,并向董事会委派1名董事。本集团通过董事会委任的董事密切监督湖南核电的运营。对湖南核电拥有重大影响。
注2:根据湖南电投智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谷智慧”)的公司章程,本集团有权参与智谷
智慧的决策过程,并向董事会委派1名董事。本集团通过董事会委任的董事密切监督智谷智慧的运营。对智谷智慧拥有重大影响。
注3:根据湖南能源大数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中心”)的公司章程,本集团有权参与
大数据中心的决策过程,并向董事会委派1名董事。本集团通过董事会委任的董事密切监督大数据中心的运营。对大数据中心拥有重大影响。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2024年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 | 年末余额 | 年末减值准备 | ||||||||||||||||
权益法下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现金股利 | ||||||||||||||||
联营企业 | |||||||||||||||||||
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 | 122,248,884.34 | 12,814,816.05 | (5,547,010.20 | ) | 1,049,733.40 | - | 130,566,423.59 | - |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57,786,672.00 | - | - | 11,139,285.91 | - | 68,925,957.91 | - | ||||||||||||
湖南能源大数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10,725,879.66 | (179,279.58 | ) | - | - | (199,791.71 | ) | 10,346,808.37 | - | ||||||||||
湖南电投智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19,812,200.00 | 20,567.31 | - | - | - | 19,832,767.31 | - | ||||||||||||
合计 | 210,573,636.00 | 12,656,103.78 | (5,547,010.20 | ) | 12,189,019.31 | (199,791.71 | ) | 229,671,957.18 | - |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长期股权投资(续)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续)
2023年
年初余额 | 本年变动 | 年末余额 | 年末减值准备 | |||||||||||||||||||
追加投资 | 权益法下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 | 其他权益变动 | |||||||||||||||||||
联营企业 | ||||||||||||||||||||||
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 | 76,542,208.41 | - | 41,348,443.58 | 4,636,000.00 | (277,767.65 | ) | 122,248,884.34 | - |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57,786,672.00 | - | - | - | - | 57,786,672.00 | - | |||||||||||||||
湖南能源大数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9,840,895.56 | - | 884,984.10 | - | - | 10,725,879.66 | - | |||||||||||||||
湖南电投智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 | 19,812,200.00 | - | - | - | 19,812,200.00 | - | |||||||||||||||
合计 | 144,169,775.97 | 19,812,200.00 | 42,233,427.68 | 4,636,000.00 | (277,767.65 | ) | 210,573,636.00 | - |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国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 193,904,216.36 | 196,361,426.03 | |||||
其他 | 268,879,197.59 | 256,833,138.61 | |||||
合计 | 462,783,413.95 | 453,194,564.64 |
2024年
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年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国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 (2,457,209.67 | ) | 113,904,216.36 | 6,458,787.69 | 注1 | |||||||
其他 | 12,046,058.98 | 76,094,360.34 | 495,000.00 | 注1 | ||||||||
合计 | 9,588,849.31 | 189,998,576.70 | 6,953,787.69 |
2023年
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年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国电投财务有限公司 | 892,726.03 | 116,361,426.03 | 3,277,129.90 | 注1 | ||||||||
其他 | 32,824,697.30 | 64,048,301.36 | 107,350.00 | 注1 | ||||||||
合计 | 33,717,423.33 | 180,409,727.39 | 3,384,479.90 |
注1:本集团的权益工具投资是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权益投资,本集团将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固定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固定资产 | 36,060,901,423.58 | 36,292,027,413.40 | ||||
固定资产清理 | 772,642.82 | 1,239,328.54 | ||||
36,061,674,066.40 | 36,293,266,741.94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2024年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原价 | ||||||||||
年初余额 | 37,382,858,365.16 | 26,315,165,166.62 | 88,190,182.37 | 681,306,327.12 | 64,467,520,041.27 | |||||
购置 | 10,852,473.42 | 45,708,148.77 | 7,420,611.74 | 3,318,173.04 | 67,299,406.97 | |||||
在建工程转入 | 119,983,338.09 | 1,626,585,820.82 | - | 116,291,804.54 | 1,862,860,963.45 | |||||
使用权资产转入 | - | 59,653,634.15 | - | - | 59,653,634.15 | |||||
转入在建工程 | - | (40,437,765.68 | ) | - | - | (40,437,765.68 | ||||
处置或报废 | (8,840,749.24 | ) | (44,217,101.77 | ) | (7,002,145.83 | ) | (1,394,329.50 | (61,454,326.34 | ||
年末余额 | 37,504,853,427.43 | 27,962,457,902.91 | 88,608,648.28 | 799,521,975.20 | 66,355,441,953.82 | |||||
累计折旧 | ||||||||||
年初余额 | 15,603,057,595.64 | 12,352,760,604.40 | 65,756,912.95 | 153,917,514.88 | 28,175,492,627.87 | |||||
计提 | 1,082,569,552.24 | 1,019,372,852.26 | 4,425,131.62 | 22,338,221.99 | 2,128,705,758.11 | |||||
使用权资产转入 | - | 1,003,542.66 | - | - | 1,003,542.66 | |||||
转入在建工程 | - | (11,469,400.02 | ) | - | - | (11,469,400.02 | ||||
处置或报废 | (7,905,206.75 | ) | (42,528,022.35 | ) | (6,839,792.67 | ) | (1,199,714.15 | (58,472,735.92 | ||
年末余额 | 16,677,721,941.13 | 13,319,139,576.95 | 63,342,251.90 | 175,056,022.72 | 30,235,259,792.70 | |||||
减值准备 | ||||||||||
年初余额 | - | - | - | - | - | |||||
计提 | - | 59,280,737.54 | - | - | 59,280,737.54 | |||||
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年末余额 | - | 59,280,737.54 | - | - | 59,280,737.54 | |||||
账面价值 | ||||||||||
年末 | 20,827,131,486.30 | 14,584,037,588.42 | 25,266,396.38 | 624,465,952.48 | 36,060,901,423.58 | |||||
年初 | 21,779,800,769.52 | 13,962,404,562.22 | 22,433,269.42 | 527,388,812.24 | 36,292,027,413.4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26,486,153.50元。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固定资产(续)
(1) 固定资产情况(续)
2023年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原价 | |||||||||
年初余额 | 37,253,286,841.37 | 21,986,981,062.16 | 84,940,848.17 | 261,222,404.04 | 59,586,431,155.74 | ||||
购置 | 11,541,789.68 | 30,301,082.71 | 5,061,444.47 | 3,345,259.21 | 50,249,576.07 | ||||
在建工程转入 | 81,636,159.80 | 4,066,679,743.83 | 1,578,180.31 | 420,502,632.72 | 4,570,396,716.66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附注六) | 7,127,940.00 | 321,101,745.49 | - | 100,581.40 | 328,330,266.89 | ||||
其他变动 | 30,538,845.60 | (58,843,053.99 | ) | 1,318,679.29 | - | (26,985,529.10 | |||
处置或报废 | (1,273,211.29 | ) | (31,055,413.58 | ) | (4,708,969.87 | ) | (3,864,550.25 | (40,902,144.99 | |
年末余额 | 37,382,858,365.16 | 26,315,165,166.62 | 88,190,182.37 | 681,306,327.12 | 64,467,520,041.27 | ||||
累计折旧 | |||||||||
年初余额 | 14,601,394,707.65 | 11,436,297,487.59 | 65,369,089.05 | 133,872,942.95 | 26,236,934,227.24 | ||||
计提 | 1,002,514,479.41 | 940,720,726.29 | 4,717,268.62 | 23,669,110.85 | 1,971,621,585.17 | ||||
处置或报废 | (851,591.42 | ) | (24,257,609.48 | ) | (4,329,444.72 | ) | (3,624,538.92 | (33,063,184.54 | |
年末余额 | 15,603,057,595.64 | 12,352,760,604.40 | 65,756,912.95 | 153,917,514.88 | 28,175,492,627.87 | ||||
账面价值 | |||||||||
年末 | 21,779,800,769.52 | 13,962,404,562.22 | 22,433,269.42 | 527,388,812.24 | 36,292,027,413.40 | ||||
年初 | 22,651,892,133.72 | 10,550,683,574.57 | 19,571,759.12 | 127,349,461.09 | 33,349,496,928.5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及建筑物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84,077,963.14元。
注:于2024年及2023年,本集团部分风电及太阳能发电项目由于经营不及预期,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分别根据不超过5年的预测(“预测期”)以及7.75~7.82%的税前折现率预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超过5年预测期之后年份的现金流量均保持稳定。2024年度和2023年度计提的减值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9,280,737.54元及人民币0.00元。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之子公司蓝山县卓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将部分风机用于售后回租取得借款。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本款项已经提前偿还。具体抵押物价值见附注五、
15.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固定资产(续)
(1) 固定资产情况(续)
于2024年,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 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龙山大灵山风电场 | 336,183,602.10 | 289,770,860.78 | 46,412,741.32 | 5年 | 售电量、上网电价、运营成本、折现率 | 售电量、上网电价、运营成本、折现率 | 售电量以预测期最后一年的预计利用小时为基础确定,上网电价以预测期最后一年的平均电价为基础确定,运营成本以预测期最后一年的运营成本为基础确定,折现率采用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 |||||
湖南东安县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项目 | 168,486,274.32 | 155,618,278.10 | 12,867,996.22 | 5年 | ||||||||
合计 | 504,669,876.42 | 445,389,138.88 | 59,280,737.54 |
(2)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
2024年
房屋及建筑物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原价 | ||||||
年初余额 | 27,737,858.98 | 952,232.34 | 28,690,091.32 | |||
在建工程转入 | 11,480,331.32 | - | 11,480,331.32 | |||
年末余额 | 39,218,190.30 | 952,232.34 | 40,170,422.64 | |||
累计折旧 | ||||||
年初余额 | 22,444,935.78 | 677,521.05 | 23,122,456.83 | |||
计提 | 2,633,118.98 | 47,580.84 | 2,680,699.82 | |||
年末余额 | 25,078,054.76 | 725,101.89 | 25,803,156.65 | |||
账面价值 | ||||||
年末 | 14,140,135.54 | 227,130.45 | 14,367,265.99 | |||
年初 | 5,292,923.20 | 274,711.29 | 5,567,634.49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固定资产(续)
(2)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续)
2023年
房屋及建筑物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原价 | ||||||
年初及年末余额 | 27,737,858.98 | 952,232.34 | 28,690,091.32 | |||
累计折旧 | ||||||
年初余额 | 21,325,706.70 | 629,940.23 | 21,955,646.93 | |||
计提 | 1,119,229.08 | 47,580.82 | 1,166,809.90 | |||
年末余额 | 22,444,935.78 | 677,521.05 | 23,122,456.83 | |||
账面价值 | ||||||
年末 | 5,292,923.20 | 274,711.29 | 5,567,634.49 | |||
年初 | 6,412,152.28 | 322,292.11 | 6,734,444.39 |
固定资产清理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固定资产清理 | 772,642.82 | 1,239,328.54 | ||||
772,642.82 | 1,239,328.54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在建工程 | 3,900,767,475.26 | 3,363,925,106.56 | ||||
减:减值准备 | 33,718,545.86 | 31,589,000.00 | ||||
小计 | 3,867,048,929.40 | 3,332,336,106.56 | ||||
工程物资 | 11,874,753.38 | 436,791.01 | ||||
减:减值准备 | - | - | ||||
小计 | 11,874,753.38 | 436,791.01 | ||||
合计 | 3,878,923,682.78 | 3,332,772,897.57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在建工程(续)
(2) 重要的在建工程变动情况
2024年
预算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 年末余额 | 资金来源 | 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 | ||||||||||||||
江永县白马上江圩风电二期项目 | 458,854,700.00 | 15,655,464.75 | 285,917,648.22 | - | 301,573,112.97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65.72 | |||||||||||||
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8,244,746,100.00 | 614,284,997.71 | 64,102,502.13 | - | 678,387,499.84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8.23 | |||||||||||||
五凌电力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 | 661,164,000.00 | 340,332,546.16 | 122,609,483.94 | - | 462,942,030.10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70.02 | |||||||||||||
黎平县大稼平革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455,320,000.00 | 380,145,744.49 | 14,064,799.34 | - | 394,210,543.83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86.58 | |||||||||||||
黎平县九潮定八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 | 463,349,400.00 | 247,421,554.16 | 7,040,593.91 | - | 254,462,148.07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54.92 | |||||||||||||
湖南省北湖区中国五矿新田岭矿业 40MW地面分布式光伏+绿色矿 山建设示范项目 | 165,496,207.19 | 106,139,947.81 | 59,356,259.38 | (165,496,207.19 | ) | -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100.00 | ||||||||||||
邵阳县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 | 596,785,300.00 | 199,024,676.30 | 101,432,213.36 | (298,917,688.44 | ) | 1,539,201.22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50.35 | ||||||||||||
五凌(双牌)电力有限公司储能项目 | 262,165,100.13 | 231,411,432.03 | 30,753,668.10 | (262,165,100.13 | ) | -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100.00 | ||||||||||||
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光伏项目 | 844,147,900.00 | - | 294,736,392.08 | - | 294,736,392.08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34.92 | |||||||||||||
合计 | 12,152,028,707.32 | 2,134,416,363.41 | 980,013,560.46 | (726,578,995.76 | ) | 2,387,850,928.11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在建工程(续)
(2) 重要的在建工程变动情况(续)
2024年(续)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
江永县白马上江圩风电二期项目 | 65.72 | 3,999,362.13 | 3,853,698.54 | 2.49 | ||||||||
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8.23 | 2,161,203.92 | 2,161,203.92 | 3.80 | ||||||||
五凌电力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 | 70.02 | 12,201,155.54 | 8,831,418.00 | 2.50 | ||||||||
黎平县大稼平革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86.58 | 15,134,202.84 | 8,582,102.43 | 2.50 | ||||||||
黎平县九潮定八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 | 54.92 | 12,926,997.18 | 6,540,811.48 | 2.50 | ||||||||
湖南省北湖区中国五矿新田岭矿业 40MW地面分布式 光伏+绿色矿山建设示范项目 | 100.00 | 3,198,372.44 | 2,374,823.62 | 2.76 | ||||||||
邵阳县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 | 50.35 | 7,900,310.84 | 4,598,756.12 | 2.42 | ||||||||
五凌(双牌)电力有限公司储能项目 | 100.00 | 5,579,277.02 | 2,347,135.80 | 2.14 | ||||||||
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光伏项目 | 34.92 | 251,223.64 | 251,223.64 | 2.76 | ||||||||
合计 | 63,352,105.55 | 39,541,173.55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在建工程(续)
(2) 重要的在建工程变动情况(续)
2023年
预算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 年末余额 | 资金来源 | 工程投入占预算比例(%) | ||||||||||||
邵阳县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 | 596,785,300.00 | 22,880,077.94 | 176,144,598.36 | - | 199,024,676.30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33.35 | |||||||||||
五凌(双牌)电力有限公司储能项目 | 244,478,200.00 | - | 231,411,432.03 | - | 231,411,432.03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94.66 | |||||||||||
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8,244,746,100.00 | 443,273,022.16 | 171,011,975.55 | - | 614,284,997.71 | 自有资金 | 7.45 | |||||||||||
五凌电力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 | 661,164,000.00 | - | 340,332,546.16 | - | 340,332,546.16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51.47 | |||||||||||
黎平县大稼平革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455,320,000.00 | 150,125,702.09 | 230,020,042.40 | - | 380,145,744.49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83.49 | |||||||||||
黎平县九潮定八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 | 463,349,400.00 | 115,243,408.28 | 132,178,145.88 | - | 247,421,554.16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53.40 | |||||||||||
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 | 1,619,033,197.99 | 1,159,640,074.50 | 459,393,123.49 | (1,619,033,197.99 | ) | -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100.00 | ||||||||||
永州瑶都水湾储能电站 | 385,418,145.04 | 1,000,560.00 | 384,417,585.04 | (385,418,145.04 | ) | -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100.00 | ||||||||||
沅陵县圣人山风电二期项目 | 412,951,200.00 | 203,709,623.94 | 157,242,118.04 | (355,119,155.86 | ) | 5,832,586.12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87.41 | ||||||||||
湖南炎陵金紫仙风电项目 | 374,339,203.05 | 265,301,611.83 | 109,037,591.22 | (374,339,203.05 | ) | -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100.00 | ||||||||||
湖南永州东安县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279,090,000.00 | 11,607,103.01 | 154,846,737.68 | (165,540,108.58 | ) | 913,732.11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59.64 | ||||||||||
壶天风电场 | 311,134,392.59 | 218,894,935.58 | 92,239,457.01 | (311,134,392.59 | ) | -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100.00 | ||||||||||
合计 | 14,047,809,138.67 | 2,591,676,119.33 | 2,638,275,352.86 | (3,210,584,203.11 | ) | 2,019,367,269.08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在建工程(续)
(2) 重要的在建工程变动情况(续)
2023年(续)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 | 本年利息资本化率(%) | |||||||||
邵阳县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 | 33.35 | 3,301,554.72 | 3,277,138.87 | 2.42 | ||||||||
五凌(双牌)电力有限公司储能项目 | 94.66 | 3,232,141.22 | 3,232,141.22 | 2.74 | ||||||||
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7.45 | - | - | - | ||||||||
五凌电力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 | 51.47 | 3,369,737.54 | 3,369,737.54 | 2.68 | ||||||||
黎平县大稼平革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83.49 | 6,552,100.41 | 5,932,160.71 | 2.90 | ||||||||
黎平县九潮定八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 | 53.40 | 6,386,185.70 | 5,932,160.71 | 2.90 | ||||||||
五强溪水电站扩机工程 | 100.00 | 106,304,486.27 | 21,899,676.06 | 3.00 | ||||||||
永州瑶都水湾储能电站 | 100.00 | 1,475,160.06 | 1,475,160.06 | 2.60 | ||||||||
沅陵县圣人山风电二期项目 | 87.41 | 5,060,226.03 | 2,985,534.73 | 3.50 | ||||||||
湖南炎陵金紫仙风电项目 | 100.00 | 7,704,129.15 | 2,886,608.44 | 4.11 | ||||||||
湖南永州东安县乡村振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59.64 | 4,386,176.48 | 2,442,136.67 | 3.24 | ||||||||
壶天风电场 | 100.00 | 4,231,976.33 | 122,166.66 | 2.90 | ||||||||
合计 | 152,003,873.91 | 53,554,621.67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在建工程(续)
(3)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24年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核销 | 年末余额 |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31,589,000.00 | 2,129,545.86 | - | 33,718,545.86 |
2023年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核销 | 年末余额 |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31,589,000.00 | - | - | 31,589,000.00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使用权资产
2024年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土地租赁款 | 合计 | |||||||||
成本 | ||||||||||||
年初余额 | 76,057,990.19 | 59,653,634.15 | 17,400,419.67 | 153,112,044.01 | ||||||||
本年增加 | 139,442,272.95 | - | 48,042,542.35 | 187,484,815.30 | ||||||||
本年减少 | - | (59,653,634.15 | ) | - | (59,653,634.15 | ) | ||||||
年末余额 | 215,500,263.14 | - | 65,442,962.02 | 280,943,225.16 | ||||||||
累计折旧 | ||||||||||||
年初余额 | 9,672,571.05 | 948,888.90 | 723,681.65 | 11,345,141.60 | ||||||||
本年增加 | 12,727,158.33 | 54,653.76 | 2,126,174.78 | 14,907,986.87 | ||||||||
本年减少 | - | (1,003,542.66 | ) | - | (1,003,542.66 | ) | ||||||
年末余额 | 22,399,729.38 | - | 2,849,856.43 | 25,249,585.81 | ||||||||
账面价值 | ||||||||||||
年末 | 193,100,533.76 | - | 62,593,105.59 | 255,693,639.35 |
年初 | 66,385,419.14 | 58,704,745.25 | 16,676,738.02 | 141,766,902.41 |
2023年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土地租赁款 | 合计 | |||||||||
成本 | ||||||||||||
年初余额 | 27,455,056.92 | 60,754,348.40 | 4,750,431.21 | 92,959,836.53 | ||||||||
本年增加 | 48,602,933.27 | - | 12,649,988.46 | 61,252,921.73 | ||||||||
本年减少 | - | (1,100,714.25 | ) | - | (1,100,714.25 | ) | ||||||
年末余额 | 76,057,990.19 | 59,653,634.15 | 17,400,419.67 | 153,112,044.01 | ||||||||
累计折旧 | ||||||||||||
年初余额 | 5,308,910.19 | 976,654.05 | 443,618.49 | 6,729,182.73 | ||||||||
本年增加 | 4,363,660.86 | 3,825.15 | 280,063.16 | 4,647,549.17 | ||||||||
本年减少 | - | (31,590.30 | ) | - | (31,590.30 | ) | ||||||
年末余额 | 9,672,571.05 | 948,888.90 | 723,681.65 | 11,345,141.60 | ||||||||
账面价值 | ||||||||||||
年末 | 66,385,419.14 | 58,704,745.25 | 16,676,738.02 | 141,766,902.41 | ||||||||
年初 | 22,146,146.73 | 59,777,694.35 | 4,306,812.72 | 86,230,653.80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2024年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非专利技术 | 其他 | 合计 | |||||||||||
原价 | |||||||||||||||
年初余额 | 270,979,479.49 | 178,128,838.43 | 6,281,785.98 | 4,210,913.71 | 459,601,017.61 | ||||||||||
本年增加 | 1,613,355.36 | 76,158,330.83 | 3,987,750.42 | 202,461.72 | 81,961,898.33 | ||||||||||
年末余额 | 272,592,834.85 | 254,287,169.26 | 10,269,536.40 | 4,413,375.43 | 541,562,915.94 | ||||||||||
累计摊销 | |||||||||||||||
年初余额 | 68,750,805.40 | 77,006,690.99 | 1,570,749.88 | 1,245,690.43 | 148,573,936.70 | ||||||||||
本年增加 | 8,297,600.49 | 15,191,562.59 | 662,973.83 | 452,719.51 | 24,604,856.42 | ||||||||||
年末余额 | 77,048,405.89 | 92,198,253.58 | 2,233,723.71 | 1,698,409.94 | 173,178,793.12 | ||||||||||
账面价值 | |||||||||||||||
年末 | 195,544,428.96 | 162,088,915.68 | 8,035,812.69 | 2,714,965.49 | 368,384,122.82 | ||||||||||
年初 | 202,228,674.09 | 101,122,147.44 | 4,711,036.10 | 2,965,223.28 | 311,027,080.91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2. 无形资产(续)
(1) 无形资产情况(续)
2023年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非专利技术 | 其他 | 合计 | |||||||||||
原价 | |||||||||||||||
年初余额 | 268,491,776.79 | 164,137,251.05 | 6,281,785.98 | 4,210,913.71 | 443,121,727.53 | ||||||||||
本年增加 | 256,351.70 | 22,864,625.80 | - | - | 23,120,977.50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附注六) | 2,231,351.00 | - | - | - | 2,231,351.00 | ||||||||||
本年减少 | - | (8,873,038.42 | ) | - | - | (8,873,038.42 | ) | ||||||||
年末余额 | 270,979,479.49 | 178,128,838.43 | 6,281,785.98 | 4,210,913.71 | 459,601,017.61 | ||||||||||
累计摊销 | |||||||||||||||
年初余额 | 61,740,428.00 | 72,300,159.97 | 923,010.62 | 723,802.49 | 135,687,401.08 | ||||||||||
本年增加 | 7,010,377.40 | 13,332,257.69 | 647,739.26 | 521,887.94 | 21,512,262.29 | ||||||||||
本年减少 | - | (8,625,726.67 | ) | - | - | (8,625,726.67 | ) | ||||||||
年末余额 | 68,750,805.40 | 77,006,690.99 | 1,570,749.88 | 1,245,690.43 | 148,573,936.70 | ||||||||||
账面价值 | |||||||||||||||
年末 | 202,228,674.09 | 101,122,147.44 | 4,711,036.10 | 2,965,223.28 | 311,027,080.91 | ||||||||||
年初 | 206,751,348.79 | 91,837,091.08 | 5,358,775.36 | 3,487,111.22 | 307,434,326.45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3,915,597.97元,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是正在办理。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1) 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3,718,545.86 | 2,270,736.48 | 20,000,000.00 | 5,000,000.00 | ||||||||
信用减值准备 | 48,451,567.86 | 8,488,949.28 | 20,781,553.77 | 5,194,394.29 | ||||||||
可抵扣亏损 | 434,200,791.99 | 108,550,198.00 | 798,791,173.76 | 187,321,613.77 | ||||||||
长期应付款-淹没拨备 | 1,395,721,705.27 | 329,045,693.43 | 1,404,841,834.56 | 330,887,084.76 | ||||||||
租赁负债 | 258,659,677.10 | 54,340,913.73 | 138,889,769.66 | 31,544,880.79 | ||||||||
其他 | 142,258,387.95 | 33,646,926.98 | 121,823,742.20 | 30,455,935.55 | ||||||||
合计 | 2,293,010,676.03 | 536,343,417.90 | 2,505,128,073.95 | 590,403,909.16 | ||||||||
互抵金额 | (316,117,522.22 | ) | (285,948,894.53 | ) | ||||||||
互抵后金额 | 220,225,895.68 | 304,455,014.63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续)
(2) 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淹没拨备 | 1,110,135,929.15 | 261,935,917.37 | 1,143,041,191.32 | 269,682,471.19 | ||||||||
使用权资产 | 255,693,639.35 | 54,725,647.80 | 137,498,191.98 | 32,525,564.2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89,998,576.70 | 36,105,683.79 | 180,409,727.39 | 33,462,750.50 | ||||||||
合计 | 1,555,828,145.20 | 352,767,248.96 | 1,460,949,110.69 | 335,670,785.91 | ||||||||
互抵金额 | (316,117,522.22 | ) | (285,948,894.53 | ) | ||||||||
互抵后金额 | 36,649,726.74 | 49,721,891.38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续)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资产减值准备 | 79,280,737.54 | 11,589,000.00 | ||||
信用减值准备 | - | 22,950,465.15 | ||||
可抵扣亏损 | 22,960,850.18 | 9,720,627.02 | ||||
租赁负债 | - | 31,451,620.25 | ||||
合计 | 102,241,587.72 | 75,711,712.42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到期日分析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2028年 | - | 9,720,627.02 | ||||
2029年 | 22,960,850.18 | - | ||||
合计 | 22,960,850.18 | 9,720,627.02 |
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427,479,451.28 | 419,366,129.62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403,796,362.58 | 437,041,638.19 | ||||
待剥离股权投资(注) | - | 4,775,988,337.22 | ||||
其他 | 23,979,912.73 | 20,204,314.11 | ||||
合计 | 855,255,726.59 | 5,652,600,419.14 |
注:该款项为本集团针对拟置出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附注二、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货币资金 | 18,885,535.29 | 11,615,890.08 | 注1 | ||||||
应收账款 | 659,363,891.86 | 544,329,909.93 | 注2 | ||||||
固定资产 | 228,036,502.19 | 349,591,587.55 | 注3 | ||||||
合计 | 906,285,929.34 | 905,537,387.56 |
注1:保证金存款主要为复垦保证金存款、履约保证金。
注2:本集团部分子公司将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以取得长期借款,质押给金融服务公司以进行售后回租。
注3:以发电设备进行售后租回交易,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16. 短期借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信用借款 | 6,294,799,034.94 | 5,640,362,106.21 | ||||
合计 | 6,294,799,034.94 | 5,640,362,106.21 |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17. 应付账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付材料款 | 2,242,778.58 | 1,733,666.12 | ||||
购电成本 | 2,188,144.97 | 2,764,562.98 | ||||
应付服务费 | 102,828,893.02 | 63,688,445.84 | ||||
其他 | 5,607,953.28 | 5,700,917.64 | ||||
合计 | 112,867,769.85 | 73,887,592.58 |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应付职工薪酬
2024年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短期薪酬 | 64,670,274.75 | 1,002,673,484.25 | (1,000,709,461.34 | ) | 66,634,297.66 |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07,824.30 | 124,573,758.17 | (124,370,008.47 | ) | 1,711,574.00 | |||||||
合计 | 66,178,099.05 | 1,127,247,242.42 | (1,125,079,469.81 | ) | 68,345,871.66 |
2023年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短期薪酬 | 59,770,131.42 | 925,852,507.20 | (920,952,363.87 | ) | 64,670,274.75 |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80,469.48 | 125,107,617.50 | (124,980,262.68 | ) | 1,507,824.30 | ||||||
合计 | 61,150,600.90 | 1,050,960,124.70 | (1,045,932,626.55 | ) | 66,178,099.05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应付职工薪酬(续)
(1) 短期薪酬
2024年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345,325.80 | 763,703,499.50 | (764,412,308.27 | ) | 24,636,517.03 | |||||
职工福利费 | - | 70,006,807.00 | (70,006,807.00 | ) | - | |||||
社会保险费 | 666,107.55 | 70,361,516.64 | (70,360,463.83 | ) | 667,160.3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66,107.55 | 61,104,128.04 | (61,103,075.23 | ) | 667,160.36 | |||||
工伤保险费 | - | 4,684,472.60 | (4,684,472.60 | ) | - | |||||
生育保险费 | - | 4,572,916.00 | (4,572,916.00 | ) | - | |||||
住房公积金 | - | 64,247,642.70 | (64,247,642.70 | ) | -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8,658,841.40 | 34,354,018.41 | (31,682,239.54 | ) | 41,330,620.27 | |||||
合计 | 64,670,274.75 | 1,002,673,484.25 | (1,000,709,461.34 | ) | 66,634,297.66 |
2023年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4,875,000.60 | 691,011,924.75 | (690,541,599.55 | ) | 25,345,325.80 | |||||||
职工福利费 | - | 65,932,778.87 | (65,932,778.87 | ) | - | |||||||
社会保险费 | 528,034.17 | 68,996,375.10 | (68,858,301.72 | ) | 666,107.5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28,034.17 | 64,396,264.86 | (64,258,191.48 | ) | 666,107.55 | |||||||
工伤保险费 | - | 4,459,248.09 | (4,459,248.09 | ) | - | |||||||
生育保险费 | - | 140,862.15 | (140,862.15 | ) | - | |||||||
住房公积金 | - | 64,269,291.74 | (64,269,291.74 | ) | -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4,367,096.65 | 33,279,509.03 | (28,987,764.28 | ) | 38,658,841.40 | |||||||
其他 | - | 2,362,627.71 | (2,362,627.71 | ) | - | |||||||
合计 | 59,770,131.42 | 925,852,507.20 | (920,952,363.87 | ) | 64,670,274.75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8. 应付职工薪酬(续)
(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2024年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基本养老保险费 | 812,704.52 | 68,783,260.47 | (68,783,260.47 | ) | 812,704.52 | |||||||
失业保险费 | 516,468.08 | 3,430,734.56 | (3,430,734.56 | ) | 516,468.08 | |||||||
企业年金缴费 | 178,651.70 | 52,359,763.14 | (52,156,013.44 | ) | 382,401.40 | |||||||
合计 | 1,507,824.30 | 124,573,758.17 | (124,370,008.47 | ) | 1,711,574.00 |
2023年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基本养老保险费 | 812,704.52 | 67,115,453.83 | (67,115,453.83 | ) | 812,704.52 | |||||||
失业保险费 | 516,468.08 | 3,006,827.09 | (3,006,827.09 | ) | 516,468.08 | |||||||
企业年金缴费 | 51,296.88 | 54,985,336.58 | (54,857,981.76 | ) | 178,651.70 | |||||||
合计 | 1,380,469.48 | 125,107,617.50 | (124,980,262.68 | ) | 1,507,824.30 |
19. 应交税费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增值税 | 27,824,833.02 | 30,863,284.98 | ||||
资源税 | 9,766,345.63 | 11,101,773.24 | ||||
城建税 | 3,433,206.25 | 3,469,545.63 | ||||
企业所得税(注) | 405,797,306.42 | 7,887,980.31 | ||||
个人所得税 | 34,011,555.96 | 28,099,352.76 | ||||
教育费附加 | 2,784,309.87 | 2,779,809.70 | ||||
其他各税 | 12,041,447.63 | 5,402,607.40 | ||||
合计 | 495,659,004.78 | 89,604,354.02 |
注:包含在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中,本集团针对拟置出交易涉及的应交所得税金额为人民币
356,524,017.21元,详见附注二、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其他应付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付股利(1) | 183,232,919.48 | 115,775,914.25 | ||||
其他应付款(注)(2) | 5,569,992,409.25 | 4,051,782,549.72 | ||||
合计 | 5,753,225,328.73 | 4,167,558,463.97 |
注:其他应付款包含在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中,本集团针对拟置入交易及小股东随售交易应支付的现金对价金额为人民币1,954,096,126.55元,详见附注二、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应付股利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特变电工南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5,294,621.54 | - |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41,698,394.61 | - | ||||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35,168,614.63 | 14,485,129.23 | ||||
胜科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24,259,512.22 | - | ||||
四川九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997,319.08 | - | ||||
湖南博发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8,681,040.92 | -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7,261,401.71 | 4,014,763.54 | ||||
湖南惟远科技有限公司 | 5,364,310.32 | - | ||||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5,307,038.83 | - |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200,665.62 | - | ||||
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 | 97,276,021.48 | ||||
合计 | 183,232,919.48 | 115,775,914.25 |
注:于报告期末至本报告出具日期间,部分被置出子公司及被置入子公司根据各自股东会决议情况进行了现金增资及分红,本模拟财务报表假设增资及分红于报告期末,即2024年12月31日已经完成,并按照上述增资及分红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应付股利。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其他应付款(续)
(2)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工程设备款 | 1,270,621,430.16 | 1,624,586,980.21 | ||||
股权收购款 | 1,954,096,126.55 | - | ||||
资金拆借款(注) | 1,486,155,890.28 | 1,510,554,476.24 | ||||
代垫往来款 | 573,259,686.16 | 650,063,586.05 | ||||
保证金 | 97,502,714.96 | 76,204,794.00 | ||||
其他 | 188,356,561.14 | 190,372,713.22 | ||||
合计 | 5,569,992,409.25 | 4,051,782,549.72 |
注:资金拆借款为从拟剥离实体取得的借款,期限为一年,从拟剥离的全资子公司取得的借款利率按照一年期LPR执行,从拟剥离的非全资子公司取得的借款利率按照一年期LPR+20BP执行。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148,143,438.45 | 87,609,410.83 |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逾期的其他应付款。
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主要应付工程款。由于按照合同约定为尚未达到结算条件,该款项尚未结算。
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23) | 7,076,544,728.22 | 1,802,545,265.78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五、25) | 22,468,557.02 | 379,227,788.24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五、24) | 11,136,767.89 | 91,826,650.40 | ||||
合计 | 7,110,150,053.13 | 2,273,599,704.42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 其他流动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短期融资债券 | 402,626,666.68 | - | ||||
合计 | 402,626,666.68 | - |
2024年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年初余额 | 本年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年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短期融资券 | 400,000,000.00 | 1.97 | 2024/9/2 | 181天 | - | 400,000,000.00 | 2,626,666.68 | 402,626,666.68 | 否 | ||||||||||
合计 | 400,000,000.00 | - | 400,000,000.00 | 2,626,666.68 | 402,626,666.68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 长期借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信用借款 | 18,798,195,865.82 | 18,706,235,895.95 | ||||
保证借款 | 212,036,895.97 | 311,776,324.96 | ||||
质押借款 | 4,570,251,671.05 | 5,914,358,953.52 | ||||
23,580,484,432.84 | 24,932,371,174.43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076,544,728.22 | 1,802,545,265.78 | ||||
合计 | 16,503,939,704.62 | 23,129,825,908.65 |
于2024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0.75%至3.60%。于2023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0.75%至5.00%。
除了在附注五、15.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中披露外、本集团部分子公司还将发电项目未来的电费收费权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以取得长期借款。
24. 租赁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租赁付款额 | 377,329,255.04 | 245,413,003.98 |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118,669,577.94 | 75,071,614.07 | ||||
258,659,677.10 | 170,341,389.91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136,767.89 | 91,826,650.40 | ||||
合计 | 247,522,909.21 | 78,514,739.51 |
25. 长期应付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淹没拨备 | 1,395,721,705.27 | 1,404,841,834.56 | |||
应付融资租赁款(售后回租) | 216,236,800.00 | 370,495,253.33 | |||
其他 | 47,209,816.68 | - | |||
1,659,168,321.95 | 1,775,337,087.89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2,468,557.02 | 379,227,788.24 | |||
合计 | 1,636,699,764.93 | 1,396,109,299.65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923,587,624.69 | 3,690,973,300.20 | 4,254,741,479.26 | 3,440,757,683.20 | |||||||
其他业务 | 45,152,783.04 | 20,274,077.57 | 110,169,591.07 | 54,150,412.11 | |||||||
合计 | 5,968,740,407.73 | 3,711,247,377.77 | 4,364,911,070.33 | 3,494,908,095.31 |
(2) 营业收入分解信息
2024年
电力 | 其他 | 合计 | |||||||
主要产品类型 | |||||||||
电力销售 | 5,534,831,347.67 | - | 5,534,831,347.67 | ||||||
租赁 | 48,073,689.91 | 1,057,903.93 | 49,131,593.84 | ||||||
其他 | 34,883,765.05 | 349,893,701.17 | 384,777,466.22 | ||||||
合计 | 5,617,788,802.63 | 350,951,605.10 | 5,968,740,407.73 | ||||||
主要经营地区 | |||||||||
中国 | 5,617,788,802.63 | 350,951,605.10 | 5,968,740,407.73 | ||||||
合计 | 5,617,788,802.63 | 350,951,605.10 | 5,968,740,407.73 | ||||||
收入确认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5,536,728,205.53 | 747,593.42 | 5,537,475,798.95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81,060,597.10 | 350,204,011.68 | 431,264,608.78 | ||||||
合计 | 5,617,788,802.63 | 350,951,605.10 | 5,968,740,407.73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2) 营业收入分解信息(续)
2023年
电力 | 其他 | 合计 | |||||||
主要产品类型 | |||||||||
电力销售 | 3,909,679,599.53 | - | 3,909,679,599.53 | ||||||
租赁 | 16,736,673.18 | 1,268,820.55 | 18,005,493.73 | ||||||
其他 | 96,724,826.66 | 340,501,150.41 | 437,225,977.07 | ||||||
合计 | 4,023,141,099.37 | 341,769,970.96 | 4,364,911,070.33 | ||||||
主要经营地区 | |||||||||
中国 | 4,023,141,099.37 | 341,769,970.96 | 4,364,911,070.33 | ||||||
合计 | 4,023,141,099.37 | 341,769,970.96 | 4,364,911,070.33 | ||||||
收入确认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922,790,786.93 | - | 3,922,790,786.93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00,350,312.44 | 341,769,970.96 | 442,120,283.40 | ||||||
合计 | 4,023,141,099.37 | 341,769,970.96 | 4,364,911,070.33 |
(3) 营业成本分解信息
2024年
电力 | 其他 | 合计 | ||||
主要产品类型 | ||||||
电力销售 | 3,380,030,950.10 | - | 3,380,030,950.10 | |||
租赁 | 25,590,894.15 | 2,464,361.17 | 28,055,255.32 | |||
其他 | 18,147,687.94 | 285,013,484.41 | 303,161,172.35 | |||
合计 | 3,423,769,532.19 | 287,477,845.58 | 3,711,247,377.77 | |||
主要经营地区 | ||||||
中国 | 3,423,769,532.19 | 287,477,845.58 | 3,711,247,377.77 | |||
合计 | 3,423,769,532.19 | 287,477,845.58 | 3,711,247,377.77 | |||
商品转让的时间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3,381,141,359.23 | 48,444.10 | 3,381,189,803.33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42,628,172.96 | 287,429,401.48 | 330,057,574.44 | |||
合计 | 3,423,769,532.19 | 287,477,845.58 | 3,711,247,377.77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3) 营业成本分解信息(续)
2023年
电力 | 其他 | 合计 | |||||||
主要产品类型 | |||||||||
电力销售 | 3,138,073,761.56 | - | 3,138,073,761.56 | ||||||
租赁 | 898,540.73 | 950,471.33 | 1,849,012.06 | ||||||
其他 | 53,204,096.66 | 301,781,225.03 | 354,985,321.69 | ||||||
合计 | 3,192,176,398.95 | 302,731,696.36 | 3,494,908,095.31 | ||||||
主要经营地区 | |||||||||
中国 | 3,192,176,398.95 | 302,731,696.36 | 3,494,908,095.31 | ||||||
合计 | 3,192,176,398.95 | 302,731,696.36 | 3,494,908,095.31 | ||||||
商品转让的时间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3,143,377,643.79 | - | 3,143,377,643.79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48,798,755.16 | 302,731,696.36 | 351,530,451.52 | ||||||
合计 | 3,192,176,398.95 | 302,731,696.36 | 3,494,908,095.31 |
(4) 履约义务
本集团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电力收入
本集团的电力收入主要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电费收入,于供应至客户时履行履约义务。燃煤发电基准价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结算周期通常在1-3个月左右。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法向电力用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7. 销售费用
2024年 | 2023年 | |||||
业务招待费 | 1,547,629.14 | 1,955,251.52 |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77,133.25 | 18,537.16 | ||||
合计 | 1,624,762.39 | 1,973,788.68 |
28. 管理费用
2024年 | 2023年 | |||||
职工薪酬 | 157,165,068.53 | 138,794,339.65 | ||||
折旧与摊销 | 53,713,844.66 | 46,910,581.23 | ||||
差旅及业务招待费 | 12,008,698.73 | 18,992,673.92 | ||||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 7,367,114.50 | 9,800,014.60 | ||||
运输及车辆使用费 | 4,888,981.58 | 2,610,249.04 | ||||
办公及会议费用 | 4,525,239.03 | 2,910,473.61 | ||||
技术开发及咨询费 | 3,790,256.87 | 699,940.57 | ||||
其他 | 30,628,280.27 | 43,429,534.99 | ||||
合计 | 274,087,484.17 | 264,147,807.61 |
29. 研发费用
2024年 | 2023年 | |||||
薪酬费用 | 25,400,597.85 | 18,446,713.34 |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2,685,861.95 | 2,878,667.23 | ||||
委外研发费用 | 41,593,307.11 | 55,255,001.81 | ||||
其他 | 4,278,901.03 | 2,667,115.43 | ||||
合计 | 73,958,667.94 | 79,247,497.81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0. 财务费用
2024年 | 2023年 | |||||
利息支出 | 1,070,949,835.54 | 1,224,829,844.03 | ||||
减:利息资本化金额(注) | 61,377,964.14 | 59,924,052.35 | ||||
利息费用 | 1,009,571,871.40 | 1,164,905,791.68 | ||||
减:利息收入 | 5,854,324.55 | 8,301,985.33 | ||||
汇兑损益 | (16,938,093.77 | ) | (10,008,168.46 | ) | ||
其他 | 4,191,019.42 | 7,200,794.59 | ||||
合计 | 990,970,472.50 | 1,153,796,432.48 |
注: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已计入在建工程。
31. 其他收益
2024年 | 2023年 | |||||
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 16,172,736.18 | 13,226,549.28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765,285.59 | 401,817.77 | ||||
合计 | 16,938,021.77 | 13,628,367.05 |
32. 投资收益
2024年 | 2023年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656,103.78 | 42,233,427.68 | ||||
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6,953,787.69 | 3,384,479.90 | ||||
委托贷款收益 | 81,443,343.37 | 155,845,612.48 | ||||
合计 | 101,053,234.84 | 201,463,520.06 |
33. 信用减值损失
2024年 | 2023年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112,314.44 | 2,907,467.59 | ||||
合计 | 4,112,314.44 | 2,907,467.59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4. 资产减值损失
2024年 | 2023年 |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9,280,737.54 | - |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2,129,545.86 | - | ||||
合计 | 61,410,283.40 | - |
35. 资产处置收益
2024年 | 2023年 | |||||
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8,045,422.10 | 1,994,886.59 | ||||
合计 | 8,045,422.10 | 1,994,886.59 |
36. 营业外收入
2024年 | 2023年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利得 | 843,338.35 | 388,517.63 | ||||
政府补助 | 644,500.00 | 3,984,350.00 | ||||
顶托电量补偿收入 | 11,477,150.44 | 11,477,150.44 |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794,382.30 | 3,289,652.81 | ||||
收购子公司利得 | - | 2,751,591.71 | ||||
其他 | 1,884,677.35 | 2,214,222.57 | ||||
合计 | 15,644,048.44 | 24,105,485.16 |
37. 营业外支出
2024年 | 2023年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1,316,116.62 | 1,802,005.06 | ||||
滞纳金、违约金 | 3,313,784.91 | 2,555,632.88 | ||||
捐赠支出 | 5,770,000.00 | 3,000,000.00 | ||||
其他 | 2,484,492.18 | 136,118.38 | ||||
合计 | 12,884,393.71 | 7,493,756.32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8. 所得税费用
2024年 | 2023年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9,022,745.16 | 70,787,917.66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8,514,021.02 | (188,746,246.06 | ) | |||
合计 | 177,536,766.18 | (117,958,328.40 | ) |
所得税费用与利润/(亏损)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利润/(亏损)总额 | 893,857,017.22 | (468,161,952.23 | ) | |||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注) | 223,464,254.30 | (117,040,488.06 | )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73,778,468.70 | ) | (11,552,707.19 | ) | ||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 9,801,332.88 | 2,914,575.00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4,902,472.87 | ) | (11,404,476.89 |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134,056.47 | 3,924,676.34 | ||||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和可抵扣亏损 | 20,034,068.10 | 18,761,870.28 | ||||
其他 | (3,216,004.00 | ) | (3,561,777.88 | ) | ||
所得税费用 | 177,536,766.18 | (117,958,328.40 | ) |
注: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9.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 | 2023年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政府补助 | 2,286,100.00 | 3,984,350.00 | |||||
利息收入 | 5,854,324.55 | 8,301,985.33 | |||||
其他 | 302,739,471.38 | 19,254,664.73 | |||||
合计 | 310,879,895.93 | 31,541,000.0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差旅、招待费等各种费用 | 81,331,146.56 | 88,775,542.09 | |||||
手续费 | 4,191,019.42 | 7,200,794.59 | |||||
其他 | 106,889,865.19 | 187,425,775.94 | |||||
合计 | 192,412,031.17 | 283,402,112.62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 | 2023年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收回委托贷款 | 2,818,678,607.02 | 2,721,441,848.71 | |||||
其他 | - | 1,031.29 | |||||
合计 | 2,818,678,607.02 | 2,721,442,88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借出委托贷款 | 2,230,520,703.60 | 1,679,007,787.24 | |||||
合计 | 2,230,520,703.60 | 1,679,007,787.24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9.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4年 | 2023年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收到拆入资金 | 2,570,659,786.25 | 3,033,720,597.39 | |||||
收到售后回租资金 | 251,872,900.00 | - | |||||
合计 | 2,822,532,686.25 | 3,033,720,597.3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长期补偿资金 | 80,468,771.49 | 82,974,754.16 | |||||
支付租赁负债及售后回租租金 | 480,981,505.96 | 15,116,745.08 | |||||
偿还拆入资金 | 2,583,484,655.53 | 2,843,952,932.66 | |||||
合计 | 3,144,934,932.98 | 2,942,044,431.90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9.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续)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如下:
2024年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5,640,362,106.21 | 23,667,416,345.14 | 134,901,714.37 | 23,147,881,130.78 | - | 6,294,799,034.94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 24,932,371,174.43 | 4,161,340,681.80 | 757,492,498.09 | 6,270,719,921.48 | - | 23,580,484,432.84 |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 | 1,775,337,087.89 | 251,872,900.00 | 82,922,358.88 | 450,964,024.82 | - | 1,659,168,321.95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400,000,000.00 | 2,626,666.68 | - | - | 402,626,666.68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170,341,389.91 | - | 198,804,539.82 | 110,486,252.63 | - | 258,659,677.10 | |||||||||||
合计 | 32,518,411,758.44 | 28,480,629,926.94 | 1,176,747,777.84 | 29,980,051,329.71 | - | 32,195,738,133.51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9.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续)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续)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的变动如下:(续)
2023年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6,634,128,447.04 | 27,213,117,041.00 | 162,400,804.03 | 28,369,284,185.86 | - | 5,640,362,106.21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 22,368,494,083.80 | 6,182,716,875.54 | 1,173,066,010.62 | 4,791,905,795.53 | - | 24,932,371,174.43 |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 | 1,786,482,126.77 | - | 71,829,715.28 | 82,974,754.16 | - | 1,775,337,087.89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83,549,441.29 | - | 101,908,693.70 | 15,116,745.08 | - | 170,341,389.91 | |||||||||||
合计 | 30,872,654,098.90 | 33,395,833,916.54 | 1,509,205,223.63 | 33,259,281,480.63 | - | 32,518,411,758.44 |
(4) 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活动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承担租赁负债方式取得使用权资产 | 187,484,815.30 | 61,252,921.73 | ||||
合计 | 187,484,815.30 | 61,252,921.73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将净利润/(亏损)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4年 | 2023年 | ||||||
净利润/(亏损) | 716,320,251.04 | (350,203,623.83 | )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1,410,283.40 | - | |||||
信用减值准备 | 4,112,314.44 | 2,907,467.59 | |||||
固定资产折旧 | 2,126,934,765.36 | 1,971,374,554.98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3,284,843.50 | 4,647,549.17 | |||||
无形资产摊销 | 24,604,856.42 | 21,512,262.29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717,659.06 | 1,359,286.3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收益 | (8,045,422.10 | ) | (1,994,886.59 |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472,778.27 | 1,413,487.43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7,778.05 | ) | - | ||||
财务费用 | 992,633,777.63 | 1,154,897,623.22 | |||||
投资收益 | (101,053,234.84 | ) | (201,463,520.06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 | 84,229,118.95 | (203,688,020.09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增加 | (15,715,097.93 | ) | 14,941,774.03 | ||||
存货的增加 | (1,213,424.15 | ) | (3,712,720.20 |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 (102,027,494.47 | ) | (736,133,247.17 | )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249,531,024.38 | 442,769,641.55 | |||||
其他 | 26,528,565.76 | 9,780,617.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4,677,786.67 | 2,128,408,245.9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
2024年 | 2023年 | ||||||
现金的年末余额 | 641,749,567.77 | 623,005,605.22 | |||||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 623,005,605.22 | 668,457,226.99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 18,743,962.55 | (45,451,621.77 | ) |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现金 | 641,749,567.77 | 623,005,605.22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41,749,567.77 | 623,005,605.22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41,749,567.77 | 623,005,605.22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3)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理由 |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13,495,659.06 | 4,419,300.00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保函保证金 | 4,314,845.62 | - | 保证金 |
司法冻结 | 729,179.72 | - | 涉及法律诉讼案,法院冻结 |
履约保证金 | 345,850.89 | 7,196,590.08 | 保证金 |
合计 | 18,885,535.29 | 11,615,890.08 |
41. 外币货币性项目
2024年
原币 | 汇率 | 折合人民币 | |||||||
长期借款 | |||||||||
日元 | 4,065,600,000.00 | 0.0462 | 187,964,884.80 | ||||||
合计 | 187,964,884.80 |
2023年
原币 | 汇率 | 折合人民币 | |||||||
长期借款 | |||||||||
日元 | 4,356,000,000.00 | 0.0502 | 218,727,828.00 | ||||||
合计 | 218,727,828.00 |
五、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2024年 | 2023年 |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1,319,724.52 | 4,242,658.4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6,614,304.40 | 20,490,711.66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497,595,810.36 | 35,607,456.74 |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其他租赁信息
使用权资产,参见附注五、11;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简化处理,参见附注三、25;租赁负债,参见附注五、24。
(2) 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
本集团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形成经营租赁。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损益列示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租赁收入 | 49,131,593.84 | 18,005,493.73 |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未折现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1年以内(含1年) | 51,339,385.37 | 35,500,441.06 | ||||
1年至2年(含2年) | 13,438,807.25 | 12,208,396.18 | ||||
2年至3年(含3年) | 11,829,544.30 | 11,408,887.25 | ||||
3年至4年(含4年) | 12,115,551.95 | 10,858,624.30 | ||||
4年至5年(含5年) | 12,216,522.12 | 11,146,548.48 | ||||
5年以上 | 88,055,967.36 | 94,932,429.48 | ||||
租赁投资净额 | 188,995,778.35 | 176,055,326.75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参见附注五、9。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2023年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年末被购买方的营业收入 | 购买日至年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年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净额 | ||||||||
隆回冷溪山 新能源有 限公司 | 99,304,7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 | 44,809,880.36 | 5,734,040.03 | 16,993,636.58 |
购买日 | 购买日 | |||||
公允价值 | 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1,031.29 | 1,031.29 | ||||
应收款项 | 3,203,654.02 | 3,203,654.02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625,282.28 | 33,625,282.28 | ||||
固定资产 | 328,330,266.89 | 392,851,669.40 | ||||
无形资产 | 2,231,351.00 | 2,231,351.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143,075.67 | 12,725.04 | ||||
借款 | (270,268,125.00 | ) | (270,268,125.00 | ) | ||
应付款项 | (11,210,244.44 | ) | (11,210,244.44 | ) | ||
净资产 | 102,056,291.71 | 150,447,343.59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取得的净资产 | 102,056,291.71 | 150,447,343.59 | ||||
超出合并成本计入当年损益的部分 | (2,751,591.71 | ) | ||||
合并成本 | 99,304,700.00 |
2024年无合并范围变更。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 湖南省洪江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力相关技术和科研开发、技术咨询;供冷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 人民币 3,800,000,000 | 100% | 100% | ||||||||||
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 | 电力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机电安装和检修;水产养殖;电力科技开发;建筑材料;商业服务;旅游开发;配售电业务 | 人民币 3,400,000,000 | 95% | 95% | ||||||||||
湖南五凌电力工程有限 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检验检测服务;电气安装服务 | 人民币 48,000,000 | 100% | 100% | ||||||||||
湖南五凌力源经济发展 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建设工程施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化工产品等销售;采购代理服务;业务培训 | 人民币 100,000,000 | 100% | 100% | ||||||||||
五凌江永电力有限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电力生产;电力、水利、供水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工程咨询服务;电力技术咨询、培训服务 | 人民币 100,000,000 | 70% | 70% | ||||||||||
东安凌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人民币 5,000,000 | 100% | 100%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湖南省鸿兆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湖南省涟源市 | 风力、光伏、水力发电;电力、水利、供水等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工程咨询服务;电力技术咨询、培训服务;配售电业务 | 人民币 85,000,000 | 70% | 70% | ||||||||||
五凌双峰电力有限公司 | 湖南省娄底市 | 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水力发电);电力、水利、供水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工程咨询服务;电力技术咨询、培训服务;配售电服务 | 人民币 80,000,000 | 70% | 70% | ||||||||||
湘潭威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湖南省湘潭市 | 太阳能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行、维护 | 人民币 14,000,000 | 70% | 70% | ||||||||||
五凌电力湖南能源销售有限 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电力、热力能源产品的销售及消费咨询服务;供热、配电设施的建设和生产经营;检修和技术服务;电力、热力技术开发及节能技术开发 | 人民币 210,000,000 | 100% | 100% | ||||||||||
湖南鼎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新能源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电力供应;电力销售;新能源电站的运营;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 | 人民币 10,000,000 | 70% | 70% | ||||||||||
洞口永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邵阳市 | 太阳能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人民币5,000,000 | 100% | 100%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道县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风能发电投资开发、风能发电服务业务 | 人民币 130,000,000 | 49% | 100%(注) | ||||||||||
双牌麻江五星岭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 | 湖南省双牌县 | 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维护;风力发电技术咨询和服务;风机设备制造及销售 | 人民币 118,000,000 | 50% | 100%(注) | ||||||||||
江永清洁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风力发电投资开发、风能发电服务业务 | 人民币 130,000,000 | 49% | 100%(注)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注:根据本公司与该公司的另一股东签订的一致行动函,该股东同意在项目开发、经营计划、财务预决算、财务政策制度、投融资管理、现金及资产管理等经营
及财务政策事务方面与本公司保持一致。考虑本公司持股比例与该股东持股比例合计超过公司章程中通过相关决议要求的股比。因此,本公司认为对该公司拥有控制权,作为子公司进行核算。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湖南五凌电力科技有限 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测绘服务;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 | 人民币 48,000,000 | 100% | 100% | ||||||||||
五凌汉兴株洲氢能科技有限 公司 | 湖南省株洲市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相关的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及销售;陆地管道运输 | 人民币 30,000,000 | 70% | 70% | ||||||||||
平江安布雷拉能源管理有限 公司 | 湖南省岳阳市 | 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集成;新能源技术的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产品、设备的采购与销售 | 人民币 10,950,000 | 70% | 70% | ||||||||||
新田九峰山风电有限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电力生产;电力、水利、供水项目的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工程咨询服务;电力技术咨询、培训服务;配售电业务 | 人民币 79,000,000 | 70% | 70% | ||||||||||
五凌(邵阳县)新能源有限 公司 | 湖南省邵阳县 | 抽水蓄能;太阳能、水利、风力、垃圾、天然气发电项目投资、运营、建设;储能项目、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电力供应;电力销售;新能源相关设施租赁、建设及运营;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电力相关技术咨询 | 人民币 160,000,000 | 100% | 100% | ||||||||||
江永晟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风力发电投资开发、风能发电服务业务 | 人民币 214,600,000 | 51% | 51%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保靖县凌建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供电业务;相关技术服务 | 人民币 5,000,000 | 100% | 100% | ||||||||||
五凌(泸溪)电力有限公司 | 湖南省泸溪县 | 太阳能、水利、风力、垃圾、天然气发电项目投资、运营、建设;储能项目、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电力供应;电力销售;新能源相关设施租赁、建设及运营;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电力相关技术咨询 | 人民币 10,000,000 | 100% | 100% | ||||||||||
五凌(双牌)电力有限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设施维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等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相关技术服务 | 人民币 92,168,000 | 100% | 100% | ||||||||||
湖南桃源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湖南省常德市 | 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 | 人民币 400,000,000 | 51% | 51% | ||||||||||
湖南星凌新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 | 人民币 1,615,513,894 | 55% | 55% | ||||||||||
娄底双峰中电新能源有限 公司 | 湖南省娄底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储能技术服务 | 人民币 200,000,000 | 100% | 100%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广州凌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相关技术服务;新能源相关产品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人民币 2,000,000 | 100% | 100% | ||||||||||
衡阳昌源新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 | 河南省衡阳市 |
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新能源电站的运营;新能源汽
车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运营
人民币 1,000,000 | 100% | 100% | |||||||||||||
湖南景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 人民币31,000,000 | 67% | 67% | ||||||||||
蓝山县凌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 | 人民币5,000,000 | 100% | 100% | ||||||||||
娄底五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娄底市 |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 | 人民币 10,000,000 | 100% | 100% | ||||||||||
宜章凌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郴州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 人民币 5,000,000 | 100% | 100%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慈利五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张家界市 | 太阳能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 人民币 90,000,000 | 100% | 100% | ||||||||||
常德五凌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常德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 | 人民币 200,000,000 | 66% | 66% | ||||||||||
永州市凌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电力供应;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相关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利用产品等销售;节能管理服务 | 人民币 5,000,000 | 51% | 51% | ||||||||||
五凌(湘西)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吉首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供电业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质能技术服务 | 人民币 10,000,000 | 100% | 100% | ||||||||||
衡东县甘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对外承包工程 | 人民币 2,000,000 | 80% | 80% | ||||||||||
汝城关音耸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湖南省郴州市 | 风力发电投资开发;风能发电服务业务 | 人民币 1,000,000 | 60% | 60%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衡东凌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 |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 人民币 30,000,000 | 51% | 51% | ||||||||||
耒阳永禾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 | 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 | 人民币 60,000,000 | 100% | 100% | ||||||||||
永州凌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电车销售 | 人民币 55,000,000 | 51% | 51%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衡南凌湘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 人民币 5,000,000 | 100% | 100% | ||||||||||
五凌邵东电力有限公司 | 湖南省邵阳市 | 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电力、水利、供水等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工程咨询服务;电力技术咨询、培训服务;配售电业务 | 人民币 88,000,000 | 100% | 100% | ||||||||||
永州双牌嘉源新能源有限 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 人民币 5,000,000 | 66% | 66% | ||||||||||
永州江永永合新能源有限 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 人民币 5,000,000 | 66% | 66% | ||||||||||
新平风能风之子风电有限 公司 | 云南省玉溪市 | 新能源的开发及后续产业化发展 | 人民币 80,000,000 | 51% | 51%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常德凌沃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常德市 | 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施工;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电气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动车充电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 | 人民币 5,000,000 | 51% | 51% | ||||||||||
江永昌源新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新能源电站的运营;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新能源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新能源汽车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建筑、电力工程咨询;能源技术咨询服务;电力项目的咨询;建筑、电力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零配件、电力设备的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与系统的销售;电气设备系统集成、检验检测、修理、服务 | 人民币 92,000,000 | 100% | 100%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太阳能、水利、风力、垃圾、天然气发电项目投资、运营、建设;储能项目、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电力供应;电力销售;新能源相关设施租赁、建设及运营;电力工程施工承包;电力相关技术咨询 | 人民币67,000,000 | 100% | 100% | ||||||||||
耒阳太平风电有限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 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以及技术咨询服务,风电场管理,风力发电设备销售,相关技术培训、咨询与服务 | 人民币 85,562,000 | 66% | 66% | ||||||||||
江华瑶族自治县坤昊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 投资建设及经营风力发电场;风力发电场勘测、设计、施工;风力发电机组成套安装、调试、维修及有关技术咨询、培训 | 人民币 100,000,000 | 100% | 100% | ||||||||||
株洲和顺卓尔新能源有限 公司 | 湖南省株洲市 | 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 人民币 30,000,000 | 80% | 80% | ||||||||||
蓝山县卓越新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相关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电气等设备销售 | 人民币 78,000,000 | 100% | 100%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隆回冷溪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邵阳市 | 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 | 人民币 150,000,000 | 100% | 100% | ||||||||||
湖南湘潭大栗湾光伏发电 有限公司 | 湖南省湘潭县 | 电力开发建设;发电、供电;电力技术服务 | 人民币 26,050,000 | 100% | 100% | ||||||||||
湖南昌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电力供应;太阳能、水力、火电、风力发电;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 | 人民币 29,400,000 | 70% | 70% | ||||||||||
江华瑶族自治县协合风力 发电有限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开发、建设、运营风力电场;风力发电技术咨询、培训及服务和研究开发;提供工程配套服务;风电产品的销售;风电项目投资;电力设备及厂房租赁服务 | 人民币 72,722,000 | 100% | 100% | ||||||||||
宁远千乡万村新能源有限 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新能源电站的运营;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
询及转让;生物质能发电;供热工程
人民币 119,340,000 | 70% | 70% | ||||||||||||
东安千乡万村新能源有限 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新能源电站的运营;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
询及转让;生物质能发电;供热工程
人民币 55,800,000 | 70% | 70%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郴州中新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郴州市 | 电力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相关技术服务 | 人民币 20,000,000 | 100% | 100% | ||||||||||
长沙湘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运营及技术服务;电力供应;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新能源电站的运营;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 | 人民币 45,890,500 | 100% | 100% | ||||||||||
常德湘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澧县 | 风力、生物质能的发电;其他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运营;新能源技术推广、节能技术推广的服务 | 人民币 8,000,000 | 100% | 100% | ||||||||||
国家电投集团湖南新能源 有限公司 | 湖南省新化县 | 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生产及销售;电力工程监理、招投标;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监造、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电能及配套设备的销售及科技开发、技术服务 | 人民币 87,800,000 | 100% | 100% | ||||||||||
湖南湘乡慧源新能源有限 公司 | 湖南省湘乡市 | 电力开发建设、发电、供电 | 人民币 55,000,000 | 100% | 100% | ||||||||||
中电(怀化)新能源有限 公司 | 湖南省怀化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储能技术服务 | 人民币 1,300,000,000 | 51% | 51%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怀化溆浦县中电新能源 有限公司 | 湖南省怀化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相关技术服务 | 人民币 250,000,000 | 51% | 51% | ||||||||||
衡阳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人民币 200,000,000 | 51% | 51% | ||||||||||
郴州云伊电投新能源有限 公司 | 湖南省郴州市 | 太阳能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人民币 20,000,000 | 51% | 51% | ||||||||||
湖南国电投海湘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等产品销售;相关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 | 人民币 100,000,000 | 100% | 100% | ||||||||||
汨罗市青新投电力有限责任 公司 | 湖南省岳阳市 | 太阳能发电;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人民币 19,272,600 | 100% | 100% | ||||||||||
湖南湘西龙山大安新能源 有限公司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电力开发建设、发电、供电、电力技术服务 | 人民币 90,880,000 | 100% | 100% | ||||||||||
新化云伊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娄底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 人民币 83,800,000 | 100% | 100%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国电投威顿(湖南)能源 发展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 人民币 160,000,000 | 62% | 62% | ||||||||||
永州江华中电新能源有限 公司 | 湖南省永州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 人民币 155,000,000 | 100% | 100% | ||||||||||
郴州汝城中电新能源有限 公司 | 湖南省郴州市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供冷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合同能源管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储能;智慧能源技术系统服务、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 | 美元 36,000,000 | 100% | 100% | ||||||||||
临澧核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常德市 | 太阳能发电;风力、生物质能的发电;其他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节能技术推广、新能源技术推广的服务 | 人民币 10,000,000 | 100% | 100%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湘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岳阳市 | 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电力供应,地热能源开发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经营、技术咨询、工程运行维护服务;能源投资 | 人民币 68,000,000 | 100% | 100% | ||||||||||
中电农创(洪江)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 湖南省怀化市 | 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等研发;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 人民币 200,000,000 | 51% | 51% | ||||||||||
湖南湘核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新能源技术推广;风力、太阳能、水力、核力、生物质发电;电力供应;离并网电站开发;太阳能产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零配件销售;地热能源开发利用;节能技术推广服务 | 人民币 10,000,000 | 85% | 85% | ||||||||||
祁东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衡阳市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 人民币 100,000,000 | 100% | 100% | ||||||||||
黄冈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北省黄冈市 |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人民币 1,000,000 | 100% | 100%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1) 企业集团的构成(续)
本公司的二级公司的情况如下:(续)
主要经营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和间接 | 表决权 | |||||||||||
注册地 | 与经营范围 | (元) | 持股比例 | 比例 | |||||||||||
中电(大通湖)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 | 湖南省益阳市 | 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燃气经营;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供冷服务;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节能管理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 | 人民币 689,000,000 | 80% | 80% | ||||||||||
湖南京湘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销售代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采购代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 | 人民币 10,000,000 | 100% | 100% |
*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50家,不包含拟置出的公司共计法人户数95家。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2) 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少数股东 | 归属于少数 | 向少数股东 | 年末累计 | |||||||||
持股比例 | 股东的损益 | 宣派股利 | 少数股东权益 | |||||||||
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 | 5.00% | 11,240,776.33 | - | 239,533,601.57 | ||||||||
湖南星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45.30% | 42,942,748.70 | 113,255,178.33 | 928,525,899.76 | ||||||||
湖南桃源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48.96% | - | - | 423,000,000.00 |
2023年12月31日
少数股东 | 归属于少数 | 向少数股东 | 年末累计 | |||||||||
持股比例 | 股东的损益 | 宣派股利 | 少数股东权益 | |||||||||
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 | 5.00% | (15,861,461.09 | ) | - | 228,317,466.15 | |||||||
湖南星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45.30% | 79,827,743.15 | - | 978,095,327.07 | ||||||||
湖南桃源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48.96% | - | - | 423,000,000.00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续)
(3) 存在重要少数股东权益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2024年
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 | 湖南星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湖南桃源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16,363,843.92 | 769,781,686.72 | 297,639,787.66 | |||
非流动资产 | 8,911,106,747.68 | 4,865,684,308.97 | 679,128,011.41 | |||
资产合计 | 9,227,470,591.60 | 5,635,465,995.69 | 976,767,799.07 | |||
流动负债 | 2,273,353,716.31 | 962,432,519.95 | 14,167,799.07 | |||
非流动负债 | 1,737,477,279.42 | 2,687,197,589.79 | 98,600,000.00 | |||
负债合计 | 4,010,830,995.73 | 3,649,630,109.74 | 112,767,799.07 | |||
营业收入 | 1,126,860,610.23 | 580,861,541.62 | - | |||
净利润 | 219,904,681.13 | 94,796,354.74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19,904,681.13 | 94,796,354.74 | - |
2023年
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 | 湖南星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湖南桃源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99,113,733.28 | 1,124,157,636.32 | 423,181,891.29 | |||
非流动资产 | 9,332,094,687.10 | 4,901,454,237.02 | 615,177,603.56 | |||
资产合计 | 9,631,208,420.38 | 6,025,611,873.34 | 1,038,359,494.85 | |||
流动负债 | 2,767,553,965.63 | 1,205,134,164.58 | 75,759,494.85 | |||
非流动负债 | 1,866,426,721.82 | 2,669,282,862.00 | 98,600,000.00 | |||
负债合计 | 4,633,980,687.45 | 3,874,417,026.58 | 174,359,494.85 | |||
营业收入 | 460,628,736.04 | 647,890,404.59 | - | |||
净利润 | (317,989,405.35 | ) | 176,220,183.56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317,989,405.35 | ) | 176,220,183.56 | -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续)
2. 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不重要的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2024年 | 2023年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29,671,957.18 | 210,573,636.00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2,656,103.78 | 42,233,427.68 | ||
其他综合收益 | (5,547,010.20 | ) | 4,636,000.00 | |
综合收益总额 | 7,109,093.58 | 46,869,427.68 |
八、 政府补助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政府补助款。
2024年度及2023年度无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计入其他收益 | 16,851,658.14 | 13,628,367.05 |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644,500.00 | 3,984,350.00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计入其他收益 | 86,363.63 | - | ||||
合计 | 17,582,521.77 | 17,612,717.05 |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集团对此的风险管理政策概述如下。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的售电客户是各地区电网公司,本集团与这些电网公司保持着长期稳定的业务往来,出现信用损失的风险很小,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应收电网公司款项占全部应收款项的比例分别为90.81%和93.52%。对于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持续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信用评估。财务报表中已反映计提的坏账准备,管理层认为不存在由于对方违约带来的进一步损失。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1. 金融工具风险(续)
(1)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本集团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量化数据,参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3和附注五、5中。
(2)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本集团通过经营回款和借款等产生的资金为经营融资。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4年
1年以内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6,558,491,490.63 | - | - | - | 6,558,491,490.63 | ||||||
应付账款 | 112,867,769.85 | - | - | - | 112,867,769.85 | ||||||
其他应付款 | 5,809,490,504.65 | - | - | - | 5,809,490,504.65 | ||||||
其他流动负债 | 403,961,888.89 | - | - | - | 403,961,888.89 | ||||||
长期借款 | 7,673,575,814.21 | 1,993,638,594.98 | 5,133,103,791.31 | 12,767,061,751.43 | 27,567,379,951.93 | ||||||
租赁负债 | 11,537,691.53 | 24,106,107.82 | 83,442,418.54 | 258,243,037.15 | 377,329,255.04 | ||||||
长期应付款 | 93,504,785.84 | 134,396,467.59 | 309,527,893.64 | 2,816,138,444.36 | 3,353,567,591.43 | ||||||
合计 | 20,663,429,945.60 | 2,152,141,170.39 | 5,526,074,103.49 | 15,841,443,232.94 | 44,183,088,452.42 |
2023年
1年以内 | 1年至2年 | 2年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710,527,464.35 | - | - | - | 5,710,527,464.35 | ||||||
应付账款 | 73,887,592.58 | - | - | - | 73,887,592.58 | ||||||
其他应付款 | 4,235,891,702.57 | - | - | - | 4,235,891,702.57 | ||||||
长期借款 | 2,633,583,688.18 | 9,276,364,185.06 | 5,304,164,314.62 | 13,743,217,044.52 | 30,957,329,232.38 | ||||||
租赁负债 | 92,910,614.46 | 10,554,036.53 | 31,935,144.03 | 110,013,208.96 | 245,413,003.98 | ||||||
长期应付款 | 461,758,784.62 | 80,577,119.85 | 244,756,858.67 | 2,711,709,872.29 | 3,498,802,635.43 | ||||||
合计 | 13,208,559,846.76 | 9,367,495,341.44 | 5,580,856,317.32 | 16,564,940,125.77 | 44,721,851,631.29 |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续)
1. 金融工具风险(续)
(3)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负债有关。本集团通过密切监控利率变化以及定期审阅借款来管理利率风险。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产生的影响。
2024年 | 2023年 | |||||
基点增加 | 50BP | 50BP | ||||
税前利润(减少) | (122,048,724.23 | ) | (105,909,884.18 | ) | ||
基点(减少) | (50BP | ) | (50BP | ) | ||
税前利润增加 | 122,048,724.23 | 105,909,884.18 |
汇率风险
本集团存在源于外币借款的汇率风险敞口。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日元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通过对日元计价的金融工具)产生的影响。
2024年 | 2023年 | |||||
汇率增加 | 5% | 5% | ||||
税前利润(减少) | (9,733,264.20 | ) | (10,936,391.40 | ) | ||
汇率(减少) | (5% | ) | (5% | ) | ||
税前利润增加 | 9,733,264.20 | 10,936,391.40 |
2.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4年度和2023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资产负债率 | 70.15% | 69.32% |
十、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 ||||||||||||
活跃市场 报价 | 重要可观察 输入值 |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值 | 合计 |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462,783,413.95 | 462,783,413.9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247,778.05 | 247,778.05 | ||||||||
合计 | - | - | 463,031,192.00 | 463,031,192.00 |
2023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输入值 | ||||||||||||
活跃市场 报价 | 重要可观察 输入值 |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值 | 合计 |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453,194,564.64 | 453,194,564.6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200,000.00 | 200,000.00 | ||||||||
合计 | - | - | 453,394,564.64 | 453,394,564.64 |
十、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2.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可比公司乘数法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主要使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可比公司的市净率和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如下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概述:
2024年12月31日
年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区间 | ||||||||
(加权平均值)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非上市公司无报价股权投资 | 462,783,413.95 | 可比公司乘数法 | 可比公司市净率乘数 | 1.70x | |||||||
缺乏流动性折扣 | 29.70% |
2023年12月31日
年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区间 | |||||||||
(加权平均值)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非上市公司无报价股权投资 | 453,194,564.64 | 可比公司乘数法 | 可比公司市净率乘数 | 1.30x | ||||||||
缺乏流动性折扣 | 11.10% |
十、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3.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信息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信息如下:
2024年 | 非上市公司无报价股权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合计 | |||||
年初余额 | 453,194,564.64 | 200,000.00 | 453,394,564.64 | |||||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47,778.05 | 47,778.05 | |||||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9,588,849.31 | - | 9,588,849.31 | |||||
年末余额 | 462,783,413.95 | 247,778.05 | 463,031,192.00 |
2023年 | 非上市公司无报价股权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合计 | ||||
年初余额 | 389,467,141.31 | 100,000.00 | 389,567,141.31 | ||||
新增金融资产 | 30,010,000.00 | 100,000.00 | 30,110,000.00 | ||||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33,717,423.33 | - | 33,717,423.33 | ||||
年末余额 | 453,194,564.64 | 200,000.00 | 453,394,564.64 |
4. 持续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转换
于2024年度和2023年度,并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计量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的情况。
5.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十、 公允价值的披露(续)
5.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续)
以下是本集团除租赁负债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的金融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比较:
2024年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披露使用的输入值 | |||||||||||||
活跃市场 报价 | 重要可观察 输入值 |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值 |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
固定利率的长期借款 (含一年内到期) | 6,128,830,720.00 | 6,094,504,650.90 | - | - | 6,094,504,650.90 | ||||||||||
合计 | 6,128,830,720.00 | 6,094,504,650.90 | - | - | 6,094,504,650.90 |
2023年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披露使用的输入值 | |||||||||||||
活跃市场 报价 | 重要可观察 输入值 | 重要不可观察 输入值 | |||||||||||||
(第一层次) | (第二层次) | (第三层次) | |||||||||||||
固定利率的长期借款 (含一年内到期) | 6,709,685,978.46 | 6,540,331,681.09 | - | - | 6,540,331,681.09 | ||||||||||
合计 | 6,709,685,978.46 | 6,540,331,681.09 | - | - | 6,540,331,681.09 |
长期借款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利率区间为0.75%-3.60%。2024年12月31日,针对长期借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母公司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对本公司 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 注册资本 |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 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电力生产销售 | 63.00 | 63.00 | 24,508,986,000.00 |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子公司
子公司详见附注七、1。
3.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五、7。
4. 其他关联方
关联方关系 | ||
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
湖北电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
湖南轻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合营公司 | |
中能融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合营公司 | |
北京鑫赢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非控股股东 | |
湖南威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 非控股股东 | |
湖南惟远科技有限公司 | 非控股股东 | |
特变电工南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非控股股东 | |
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非控股股东 | |
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非控股股东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非控股股东 | |
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非控股股东 | |
胜科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非控股股东 | |
湖南博发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非控股股东 | |
US-DK Green Energy (HD) Ltd.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安宁安昆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北京浩宇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北京华庆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北京鲁电国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北京中和零碳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澄江凌沄中汇富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大姚瑞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代县新华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电能(北京)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东方智慧(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续)
关联方关系 | ||
多伦县虹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防城港凌桂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甘孜正午光伏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高唐县嘉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古浪县雍和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关岭晟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关岭拓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广州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贵州蒙江流域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务川发电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电投(北京)综合智慧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电投(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电站运营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遵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海南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湖北宜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湖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湖南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综合能源供应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高桥水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高新清洁能源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洪门水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江口水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续)
关联方关系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景德镇发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廖坊水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罗湾水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铅山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上犹江水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峡山水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新昌发电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跃洲水电厂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水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峡江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中业兴达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铝电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重庆江口水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狮子滩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海南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邯郸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合肥汉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衡阳昌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呼伦贝尔市宇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湖南电投红橡气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湖南五凌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湖南五凌绿能电力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华容伏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华容晶尧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会泽华信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浑源县同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剑河清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江陵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江西赣电融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江阴远景远天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金川县撒瓦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晋中市榆次区众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荆门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静乐弘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静乐县新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昆明中云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来宾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岚县虎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续)
关联方关系 | ||
岚县虎悦通大蛇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岚县金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理县华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连南瑶族自治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临高凌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龙山中水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陆川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陆川县鑫安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陆良汇昆天合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玛曲县东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蒙东协合科左后旗花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蒙东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蒙东协合扎鲁特旗白音查干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蒙东协合扎鲁特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弥渡惠扬农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密山市北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民勤县凌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南宁凌桂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宁夏阿特斯佳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宁夏凌川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宁夏凌佳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宁夏旭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宁夏中天恒瑞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宁夏中天恒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攀枝花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平罗县阿特斯佳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蒲县远天风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齐齐哈尔凌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祁阳豪冲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祁阳玉柏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祁阳张家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青海黄河光伏系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班多发电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拉西瓦发电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峡发电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宁东铝业分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清水河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曲靖滇能零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汝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山西五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续)
关联方关系 | ||
山西中电神头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商丘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上海上电售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上海中电新能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神池金润风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神池晋源新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神池县润宏风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石林中云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寿宁县牛头山二级水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四川峨边嘉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四川红叶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四川九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四川兴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四川雅安龟都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四川中兴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泗县汉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泗县汉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宿州市埇桥区中城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太原岚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铁岭市清河电力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通海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铜仁市天生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大连池市凌运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莲京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凌(吴忠市红寺堡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凌(镇远)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凌阿拉善右旗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凌布尔津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凌华宁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凌青河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凌鄯善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凌托克逊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凌乌海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凌香港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凌新巴尔虎左旗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凌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五凌正合(阿拉善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锡林浩特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夏县汇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乡城新能光伏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湘阴晶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新安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新平凌沄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新田林源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新余江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其他关联方(续)
关联方关系 | ||
阳春市相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阳山县金顺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伊春市凌运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彝良滇能洛泽河流域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彝良滇能熊家沟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银川市京桥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玉溪凌沄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元谋惠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元谋中电电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云南滇能会泽牛栏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云南滇能禄劝电磷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云南滇能泗南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云南滇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长春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长子县朗晴协合风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福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湖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南涧)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普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营口)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华创(苏州)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华创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华元核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投保山龙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云南会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投湖南耒阳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投丘北京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投四川阿坝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投喜德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吐鲁番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电智慧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国电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汇富鸿(临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宁县佳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宁县隆基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宁县欣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宁县中禾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中卫天得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舟曲凌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湖南五凌绿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湖南五凌绿源电力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宁夏浩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
宁夏佳阳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
(1) 关联方商品和劳务交易
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关联方 | 注释 | 2024年 | 2023年 | ||||||
最终控制方 | 接受劳务 | 32,356.72 | 182,582.42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 | 94,578,834.08 | 50,806,980.65 |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接受劳务 | 1,331,273.59 | 323,113.21 |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合营公司 | 接受劳务 | 2,145,566.04 | 1,081,698.12 |
注:本集团通过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第三方公司采购物资金额于2024年和2023年分别为人民币187,872,767.56元和人民币864,642,279.81元。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关联方 | 注释 | 2024年 | 2023年 | ||||||
最终控制方 | 提供劳务 | 471,698.11 | 566,037.74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提供劳务 | 249,839,265.50 | 193,297,459.68 |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提供劳务 | 597,345.13 | - |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提供劳务 | 6,566.04 | - |
(2) 关联方借款
借入款项
2024年 | 2023年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5,674,593,791.41 | 8,284,153,133.91 |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1,416,891.67 | 3,891,081.25 |
偿还款项
2024年 | 2023年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6,098,774,797.59 | 8,323,982,496.07 |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130,000,000.00 | 75,316,105.76 |
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3) 关联方拆出资金
拆出款项
2024年 | 2023年 | |||||
母公司 | 82,426,995.45 | 43,739,179.44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148,093,708.15 | 1,533,569,004.85 |
收回拆出款项
2024年 | 2023年 | |||||
母公司 | - | 72,784,088.94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813,678,607.02 | 2,231,852,289.49 |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 | 67,520,000.00 |
(4) 利息支出
关联方 | 注释 | 2024年 | 2023年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利息支出 | 331,469,895.24 | 348,044,237.23 |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利息支出 | - | 7,769,956.25 |
(5) 利息收入
关联方 | 注释 | 2024年 | 2023年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利息收入 | 3,094,866.05 | 3,959,778.83 |
(6) 投资收益
关联方 | 注释 | 2024年 | 2023年 | ||||||
母公司 | 委托贷款收益 | - | 60,346.57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委托贷款收益 | 81,443,343.37 | 154,988,637.59 |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委托贷款收益 | - | 796,628.32 |
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5. 本集团与关联方的主要交易(续)
(7) 其他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 | 2024年 | 2023年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0,360,000.00 | 10,494,200.00 |
6. 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
(1) 应收账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77,101,059.73 | - | 52,529,907.00 | - |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67,500.00 | - | - | - |
(2) 其他应收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6,975,577,421.83 | - | 432,484,894.21 | - | ||||||||
母公司 | - | - | 135,175,264.16 | - |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4,100,000.00 | - | 4,100,000.00 | - |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 | - | 12,425,297.75 | - | ||||||||
非控股股东 | 7,738,888.50 | - | 1,779,799.58 | - |
(3) 应收股利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07,736,702.15 | - | 3,332,598.41 | - |
(4) 预付款项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3,483,106.97 | - | 4,409,931.49 | - |
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6. 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续)
(5) 其他流动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母公司 | 82,426,995.45 | -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145,488,038.52 | 2,832,905,389.80 |
(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60,199,203.49 | 5,068,202,070.40 |
除其他应收款中的部分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外,应收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担保。
7. 关联方应付款项余额
(1) 应付账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最终控制方 | 84,801.89 | 79,965.93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43,260,633.80 | 11,566,273.29 | ||||
非控股股东 | 6,867,353.87 | - |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合营公司 | 24,670.75 | 158,939.08 |
(2) 其他应付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3,214,981,227.37 | 2,274,340,985.77 | ||||
母公司 | 318,729,511.94 | 127,511,686.43 | ||||
非控股股东 | 166,994,426.13 | 84,159,289.87 | ||||
最终控制方 | - | 18,341,284.40 |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171,168,231.62 | - |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89,075,700.00 | - |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合营公司 | 79,967.75 | 75,378.00 |
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7. 关联方应付款项余额(续)
(3) 应付股利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45,165,933.71 | 14,485,129.23 | ||||
非控股股东 | 96,368,591.16 | 101,290,785.02 |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41,698,394.61 | - |
(4) 短期借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403,424,979.06 | 1,421,262,877.90 |
(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73,373,716.68 | 8,400,000.00 |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 | 130,000,000.00 |
(6) 长期借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5,648,945,881.69 | 7,138,283,328.08 |
(7) 长期应付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43,836,100.00 | - |
除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外,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息、无担保。
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8.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国电投财务公司 | 121,618,210.59 | 109,786,017.06 |
十二、 股份支付
本公司之母公司中国电力于2022年6月15日举行的特别股东大会批准设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国电力可向若干合资格参与者授出普通股相关之股票期权,数量最多111,711,100股股份。于2022年,中国电力授予五凌电力员工的股票期权份数为3,234.00万股。
1. 各项权益工具
2024年权益工具如下:
本年授予 | 本年行权 | 本年解锁 | 本年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 | - | - | - | - | - | 589,600.00 | 813,648.00 | |||||||||||
合计 | - | - | - | - | - | - | 589,600.00 | 813,648.00 |
2023年权益工具如下:
本年授予 | 本年行权 | 本年解锁 | 本年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 | - | - | - | - | - | 11,482,900.00 | 15,757,830.00 | |||||||||
合计 | - | - | - | - | - | - | 11,482,900.00 | 15,757,830.00 |
十二、 股份支付(续)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2024年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S模型)确定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注1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管理层分年度对公司行权条件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数量为确定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
本年估计与上年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9,176,700.00 |
2023年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S模型)确定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注1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管理层分年度对公司行权条件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数量为确定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
本年估计与上年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2,235,200.00 |
注1:公允价值根据以下假设计算:
估值要素 | 2022年7月5日 | 2022年7月20日 |
行权价 | 4.82港元 | 4.90港元 |
预期期限(年) | 3.5 | 3.5 |
波动率 | 44.42% | 44.83% |
无风险利率 | 2.4455% | 2.3805% |
十三、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资本承诺 | 2,378,759,724.12 | 1,329,777,880.70 | |||
合计 | 2,378,759,724.12 | 1,329,777,880.70 |
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承诺,参见附注三、25。
2. 或有事项
本公司的拟置入子公司汝城猴古坳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猴古坳公司”)与其总承包商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能科”)作为被告,于2024年1月18日受到工程总承包商上海能科的工程分包人湖南蓝天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蓝天阳公司”)起诉。蓝天阳公司要求上海能科、猴古坳公司向蓝天阳公司支付工程款本金人民币51,918,766.00元及支付自2022年8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等。截至本模拟财务报表批准报出之日,前述案件已进入正式起诉阶段(案号(2025)1026民初1198号),蓝天阳公司未再起诉猴古坳公司,仅列上海能科为被告。
除上述事项外,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无须作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如附注一所述,为了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目的,本公司签订了如下一系列预重组交易协议:
1. 置出交易的详情如下:
序号 | 交易标的公司名称 | 拟交易股权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1 | 四川红叶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91.00% | 6,353.80 | 电力行业 |
2 | 古浪县雍和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0.00% | 22,860.11 | 电力行业 |
3 | 五凌新巴尔虎左旗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 | 8,043.95 | 电力行业 |
4 |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 | 70.00% | 3,212.24 | 电力行业 |
5 | 高唐县嘉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77.78% | 3,753.09 | 电力行业 |
6 | 连南瑶族自治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86.75% | 5,603.05 | 电力行业 |
7 | 五凌乌海电力有限公司 | 70.00% | 8,975.13 | 电力行业 |
8 | 中宁县隆基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00% | 41,497.94 | 电力行业 |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续)
1. 置出交易的详情如下:(续)
序号 | 交易标的公司名称 | 拟交易股权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9 | 岚县虎悦通大蛇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90.00% | 8,894.16 | 电力行业 |
10 | 北京浩宇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70.00% | 20,099.55 | 电力行业 |
11 | 中电投丘北京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00% | 11,187.74 | 电力行业 |
12 | 新安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55.00% | 15,815.13 | 电力行业 |
13 | 汝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注1) | 55.00% | 17,331.70 | 电力行业 |
14 | 江陵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注1) | 55.00% | 21,408.01 | 电力行业 |
15 | 平罗县阿特斯佳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注1) | 51.00% | 9,994.94 | 电力行业 |
16 | 合肥汉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1) | 51.00% | 8,578.46 | 电力行业 |
17 | 清远佑昇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注2) | 51.00% | 17,059.77 | 电力行业 |
18 | 上海越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0.00% | 18,385.40 | 电力行业 |
19 | 代县新华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5.00% | 23,946.60 | 电力行业 |
20 | 静乐县新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5.00% | 8,627.31 | 电力行业 |
21 | 静乐弘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1.00% | 15,231.03 | 电力行业 |
22 | 神池晋源新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1.00% | 9,590.75 | 电力行业 |
23 | 宿州市埇桥区中城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3) | 80.00% | 4,000.00 | 电力行业 |
24 | 江阴远景远天能源有限公司 | 70.00% | 13,298.36 | 电力行业 |
25 | 宁夏旭宁电力有限公司 | 51.00% | 12,469.31 | 电力行业 |
26 | 五凌阿拉善右旗电力有限公司 | 70.00% | 5,184.87 | 电力行业 |
27 | 中宁县欣文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00% | 10,299.10 | 电力行业 |
28 | 宁夏辉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5.00% | 8,121.51 | 电力行业 |
29 | 中宁县佳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00% | 10,218.40 | 电力行业 |
30 | 五凌香港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13,335.82 | 电力行业 |
31 | 五凌(吴忠市红寺堡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18,270.00 | 电力行业 |
32 | 五凌(镇远)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426.78 | 电力行业 |
33 | 宁夏中天恒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90.00% | 2,073.62 | 电力行业 |
34 | 昆明华上新能源有限公司 | 90.00% | 2,861.62 | 电力行业 |
35 | 五凌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25,129.72 | 电力行业 |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续)
1. 置出交易的详情如下:(续)
序号 | 交易标的公司名称 | 拟交易股权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36 | 五凌正合(阿拉善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1.00% | 497.85 | 电力行业 |
37 | 五大连池市凌运能源有限公司 | 60.00% | 3,423.46 | 电力行业 |
38 | 陆川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2,538.90 | 电力行业 |
39 | 湖南五凌绿能电力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72% | 49,939.89 | 电力行业 |
40 | 伊春市凌运能源有限公司 | 60.00% | 150.58 | 电力行业 |
41 | 通海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3,094.40 | 电力行业 |
42 | 海南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1,579.60 | 电力行业 |
43 | 合肥汉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1.00% | 6,882.63 | 电力行业 |
44 | 密山市北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98.00% | 21,342.30 | 电力行业 |
45 | 湖南五凌绿源电力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03% | 58,296.21 | 电力行业 |
46 | 多伦县虹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70.00% | 900.65 | 电力行业 |
47 | 广州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2,018.83 | 电力行业 |
48 | 来宾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2,016.63 | 电力行业 |
49 | 澄江凌沄中汇富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511.98 | 电力行业 |
50 | 岚县金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10,600.00 | 电力行业 |
51 | 临高凌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1,005.12 | 电力行业 |
52 | 玉溪凌沄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57.70) | 电力行业 |
53 | 舟曲凌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9,280.84 | 电力行业 |
54 | 齐齐哈尔凌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00% | 910.48 | 电力行业 |
55 | 山西五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1,078.56 | 电力行业 |
56 | 南宁凌桂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306.42 | 电力行业 |
57 | 宁夏凌川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58 | 晋中市榆次区众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90.00% | 9,360.00 | 电力行业 |
59 | 关岭拓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8,454.96 | 电力行业 |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续)
1. 置出交易的详情如下:(续)
序号 | 交易标的公司名称 | 拟交易股权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60 | 贵州天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51.00% | 510.00 | 电力行业 |
61 | 剑河清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 95.00% | 950.00 | 电力行业 |
62 | 陆川县鑫安能源有限公司 | 54.70% | 7,744.55 | 电力行业 |
63 | 民勤县凌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2,500.00 | 电力行业 |
64 | 阜城凌度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65 | 桐柏县凌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66 | 庆阳凌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67 | 铁力市凌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00% | - | 电力行业 |
68 | 密山市东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0.00% | - | 电力行业 |
69 | 始兴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70 | 永德凌沄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71 | 新平凌沄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00% | - | 电力行业 |
72 | 全州凌吉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73 | 郁南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74 | 贵州凯新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90.00% | - | 电力行业 |
75 | 印江凯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76 | 乡宁县凌昌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94.00% | - | 电力行业 |
77 | 陕西凌淳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78 | 甘肃凌阳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79 | 甘肃凌渭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名和政凌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80 | 石嘴山凌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81 | 甘肃凌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82 | 平顺金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83 | 夏县汇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续)
1. 置出交易的详情如下:(续)
序号 | 交易标的公司名称 | 拟交易股权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84 | 代县凌坤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00% | - | 电力行业 |
85 | 晋中市榆次区夏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00% | - | 电力行业 |
86 | 神池县夏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00% | - | 电力行业 |
87 | 中阳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00% | - | 电力行业 |
88 | 通榆凌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89 | 凌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66.00% | - | 电力行业 |
90 | 承德市盛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95.00% | - | 电力行业 |
91 | 右玉凌晋新能源有限公司 | 90.00% | - | 电力行业 |
92 | 静乐京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00% | - | 电力行业 |
93 | 天柱凌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95.00% | - | 电力行业 |
94 | 黎平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95.00% | - | 电力行业 |
95 | 锦屏锦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95.00% | - | 电力行业 |
96 | 五凌(黔南)电力有限公司 | 40.00% | - | 电力行业 |
97 | 北流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 | 751.64 | 电力行业 |
98 | 湖南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0% | 27.34 | 电力行业 |
99 | 湖南轻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00% | 12,376.67 | 电力行业 |
合计 | 651,131.76 |
注1:根据相关交易安排,该公司股权转让交易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截至报告日,五凌
电力已经完成内部决策并实施股权转让公开挂牌转让程序,五凌新能源承诺将按期以不低于前期商定协议价格进行摘牌。公司与五凌新能源已经达成一致,如挂牌转让价格超出前期协议价格的部分,由五凌电力对其股东进行分红,即挂牌价格不会对五凌电力的净资产金额产生影响,因此,模拟财务报表假设交易价格仍为前期签署协议的交易价格。
注2:2025年5月,五凌电力持有的清远佑昇资产投资有限公司31.077%股权因诉讼保全被冻
结,截至本模拟财务报表批准报出之日,该公开挂牌转让程序尚在进行中。
注3:宁远千乡万村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对宿州市埇桥区中城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500.00万元,故宁远千乡万村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新余江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转让对价增加500.00万元。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续)
2. 置入交易的详情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出售方 | 收购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1 | 宁远千乡万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70% | 9,109.70 | 电力行业 |
2 | 东安千乡万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70% | 3,323.24 | 电力行业 |
3 | 娄底双峰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80% | 835.69 | 电力行业 |
4 | 株洲和顺卓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湖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80% | 5,845.87 | 电力行业 |
5 | 湖南湘乡慧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7,822.23 | 电力行业 |
6 | 湖南湘西龙山大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6,369.80 | 电力行业 |
7 | 郴州中新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电(湖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227.14 | 电力行业 |
8 | 长沙湘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100% | 7,171.56 | 电力行业 |
9 | 常德湘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100% | 572.89 | 电力行业 |
10 | 国家电投集团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12,256.94 | 电力行业 |
11 | 湖南湘潭大栗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4,509.44 | 电力行业 |
12 | 隆回冷溪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西赣电融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11,600.19 | 电力行业 |
13 | 蓝山县卓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电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8,907.57 | 电力行业 |
14 | 中电(怀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51% | 12,969.12 | 电力行业 |
15 | 怀化溆浦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51% | 2,291.85 | 电力行业 |
16 | 衡阳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51% | 727.17 | 电力行业 |
17 | 郴州云伊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北京中和零碳能源有限公司 | 51% | 1,215.70 | 电力行业 |
18 | 耒阳太平风电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66% | 9,294.34 | 电力行业 |
19 | 湖南国电投海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海南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3,333.58 | 电力行业 |
20 | 汨罗市青新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 | 100% | 1,984.01 | 电力行业 |
21 | 湖南昌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东方智慧(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 | 1,498.27 | 电力行业 |
22 | 江华瑶族自治县坤昊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 | 100% | 16,955.01 | 电力行业 |
23 | 江华瑶族自治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 蒙东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 | 14,679.07 | 电力行业 |
北京鑫赢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40% | 9,786.05 | 电力行业 | ||
24 | 新化云伊新能源有限公司 | 北京中和零碳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0.94 | 电力行业 |
25 | 祁东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电(湖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 | 电力行业 |
26 | 国电投威顿(湖南)能源发展 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 | 62% | 3,725.43 | 电力行业 |
27 | 永州江华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13,924.66 | 电力行业 |
28 | 郴州汝城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1,124.46 | 电力行业 |
29 | 临澧核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100% | 550.88 | 电力行业 |
30 | 湘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100% | 7,902.36 | 电力行业 |
31 | 中电农创(洪江)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 中国电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51% | 9,916.12 | 电力行业 |
32 | 湖南湘核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85% | 0.11 | 电力行业 |
33 | 湖南永州慧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 | 电力行业 |
34 | 黄冈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北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 | 电力行业 |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续)
2. 置入交易的详情如下:(续)
序号 | 公司名称 | 出售方 | 收购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35 | 湖南京湘美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 | 100% | - | 电力行业 |
36 | 中电(大通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中电智慧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80% | 4,978.22 | 电力行业 |
合计 | 195,409.61 |
* 江华瑶族自治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小股东北京鑫赢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协议进行小股东随售交易,约定与蒙东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一起出售其持有的江华瑶族自治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40%股权,交易价格为现金对价为人民币9,786.05万元。
**该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主要持有待建、拟建新能源项目,尚未商业运营。
3. 联营公司剥离
本公司与五凌新能源签订协议进行联营公司剥离交易,约定以现金对价人民币13,392.91万元出售本公司持有的联营公司湖南轻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40%股权;约定以现金对价人民币
751.64万元出售本公司持有的联营公司北流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的50%股权;约定以现金对价人民币27.34万元出售本公司持有的联营公司湖南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5%股权。鉴于湖南轻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对本公司进行现金分红1,016.24万元,故本公司与五凌新能源签订补充协议,将转让对价减少1,016.24万元。
十五、
分部报告
本集团根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电力业务和其他业务共2个报告分部。每个报告分部为单独的业务分部,提供不同的产品和劳务,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及市场策略而需要进行单独的管理。本集团管理层将会定期审阅不同分部的财务信息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业绩。
- 电力业务:该业务分部建造、管理以及运营发电厂,生产电力并出售给各地电网公司。
- 其他业务:该业务分部主要为发电厂提供维修,委托运行及建造服务。
为了评价各个分部的业绩及向其配置资源,本集团管理层会定期审阅归属于各分部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及经营成果,这些信息的编制基础如下:
分部资产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所有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及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分部负债包括归属于各分部的应付款、银行借款等。
分部经营成果是指各个分部产生的收入扣除各个分部发生的费用、归属于各分部的资产发生的折旧和摊销及减值损失、直接归属于某一分部的银行存款及银行借款所产生的利息净支出后的净额。
2024年
电力 | 其他 | 抵销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5,655,873,701.36 | 729,877,969.76 | (417,011,263.39 | ) | 5,968,740,407.73 | |||||||
营业成本 | 3,412,365,754.00 | 648,255,454.56 | (349,373,830.79 | ) | 3,711,247,377.77 | |||||||
营业利润 | 849,640,926.26 | 52,184,225.62 | (10,727,789.39 | ) | 891,097,362.49 | |||||||
资产总额 | 55,009,604,358.05 | 378,879,347.79 | (237,646,332.03 | ) | 55,150,837,373.81 | |||||||
负债总额 | 38,716,093,331.98 | 194,616,027.45 | (220,375,148.79 | ) | 38,690,334,210.64 | |||||||
十五、 分部报告(续)
2023年
电力 | 其他 | 抵销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4,008,648,279.09 | 738,497,997.05 | (382,235,205.81 | ) | 4,364,911,070.33 | |||||||
营业成本 | 3,200,669,238.21 | 636,993,321.59 | (342,754,464.49 | ) | 3,494,908,095.31 | |||||||
营业利润 | (510,309,052.27 | ) | 32,404,262.18 | (6,868,890.98 | ) | (484,773,681.07 | ) | |||||
资产总额 | 53,233,573,622.35 | 326,248,009.49 | (235,918,979.05 | ) | 53,323,902,652.79 | |||||||
负债总额 | 37,059,299,676.84 | 186,034,285.61 | (279,971,803.01 | ) | 36,965,362,159.44 |
本集团的主要收入为来自在中国境内的售电收入,且本集团的经营资产主要位于中国境内,因此并未根据消费者及资产分布区域呈列分部分析。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银行存款 | 6,727,458.64 | 35,464,526.08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20,116,099.94 | 3,690,986.97 | ||||
合计 | 26,843,558.58 | 39,155,513.05 |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其他应收款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应收股利 | 492,290,779.05 | 57,199,805.49 | ||||
其他应收款 | 6,788,314,374.38 | 1,113,623,034.36 | ||||
合计 | 7,280,605,153.43 | 1,170,822,839.85 |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6,645,880,304.66 | 945,497,234.53 | ||||
1年至2年 | 26,319,600.07 | 151,649,129.64 | ||||
2年至3年 | 104,697,408.72 | 286,737.77 | ||||
3年以上 | 45,775,067.99 | 50,547,939.48 | ||||
6,822,672,381.44 | 1,147,981,041.42 |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4,358,007.06 | 34,358,007.06 | ||||
合计 | 6,788,314,374.38 | 1,113,623,034.36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变动如下:
年初余额 | 本年计提 | 本年收回或转回 | 本年核销 | 年末余额 | ||||||||||||
2024年 | 34,358,007.06 | - | - | - | 34,358,007.06 | |||||||||||
2023年 | 34,358,007.06 | - | - | - | 34,358,007.06 |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款项或核销金额重要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备用金 | 1,274,327.47 | 1,795,216.28 | ||||
保证金及押金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代垫往来款 | 353,755,094.10 | 975,903,867.78 | ||||
股权处置款 | 6,201,030,487.07 | - | ||||
其他 | 217,254,465.74 | 120,923,950.30 | ||||
合计 | 6,788,314,374.38 | 1,113,623,034.36 |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长期股权投资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1,337,131,603.20 | - | 11,337,131,603.20 | 9,465,441,278.00 | - | 9,465,441,278.00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229,671,957.18 | - | 229,671,957.18 | 210,573,636.00 | - | 210,573,636.00 | ||||||||||||
合计 | 11,566,803,560.38 | - | 11,566,803,560.38 | 9,676,014,914.00 | - | 9,676,014,914.00 |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分析如下:(注)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保靖县凌建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850,000.00 | |||||
慈利五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 8,530,000.00 | 8,530,000.00 | |||||
道县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6,400,000.00 | 36,400,000.00 | |||||
洞口永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 880,000.00 | 190,000.00 | |||||
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 | 3,230,000,000.00 | 3,230,000,000.00 | |||||
衡阳昌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 370,000.00 | |||||
湖南鼎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湖南景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87,378.00 | 1,787,378.00 | |||||
湖南省鸿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59,500,000.00 | 59,500,000.00 | |||||
湖南桃源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441,000,000.00 | 441,000,000.00 | |||||
湖南五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湖南五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湖南五凌力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湖南星凌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853,206,100.00 | 853,206,100.00 | |||||
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 | 79,250,000.00 | 79,250,000.00 | |||||
怀化沅江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3,812,326,800.00 | 3,812,326,800.00 | |||||
江永晟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1,548,000.00 | 81,548,000.00 | |||||
江永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6,400,000.00 | 36,400,000.00 | |||||
娄底双峰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527,211.58 | 1,750,000.00 | |||||
娄底五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平江安布雷拉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7,665,000.00 | 7,665,000.00 | |||||
常德五凌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280,000.00 | 280,000.00 | |||||
双牌麻江五星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9,500,000.00 | 29,500,000.00 | |||||
五凌(泸溪)电力有限公司 | 3,930,000.00 | 3,930,000.00 | |||||
五凌(邵阳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五凌(双牌)电力有限公司 | 92,168,000.00 | 92,168,000.00 | |||||
五凌电力湖南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
五凌汉兴株洲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
五凌江永电力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五凌双峰电力有限公司 | 56,000,000.00 | 56,000,000.00 | |||||
湘潭威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9,800,000.00 | 9,800,000.00 | |||||
新田九峰山风电有限公司 | 55,300,000.00 | 55,300,000.00 | |||||
宜章凌发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永州市凌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730,000.00 | 11,730,000.00 | |||||
新平风能风之子风电有限公司 | 4,960,000.00 | 4,960,000.00 | |||||
江永昌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92,000,000.00 | - | |||||
蓝山县凌悦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 |||||
宁远千乡万村新能源有限公司 | 85,815,283.09 | - | |||||
东安千乡万村新能源有限公司 | 32,284,500.33 | - | |||||
株洲和顺卓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 32,115,661.68 | - | |||||
湖南湘乡慧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77,189,180.00 | - | |||||
湖南湘西龙山大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435,283.95 | - | |||||
郴州中新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2,404,036.32 | - | |||||
长沙湘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133,642.59 | - | |||||
常德湘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4,191,758.54 | - | |||||
国家电投集团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6,169,836.52 | - | |||||
湖南湘潭大栗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46,771,350.49 | - |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长期股权投资(续)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分析如下:(注)(续)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隆回冷溪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3,452,180.11 | - | |||||
蓝山县卓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77,881,068.84 | - | |||||
中电(怀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9,756,376.65 | - | |||||
怀化溆浦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418,438.12 | - | |||||
衡阳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7,231,752.50 | - | |||||
郴州云伊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174,132.33 | - | |||||
耒阳太平风电有限公司 | 85,848,864.46 | - | |||||
湖南国电投海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263,413.28 | - | |||||
汨罗市青新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9,864,223.40 | - | |||||
湖南昌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2,413,416.17 | - | |||||
江华瑶族自治县坤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32,253,521.80 | - | |||||
江华瑶族自治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22,566,915.03 | - | |||||
国电投威顿(湖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37,211,250.35 | - | |||||
永州江华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6,670,999.95 | - | |||||
郴州汝城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739,523.94 | - | |||||
临澧核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13,430.99 | - | |||||
湘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78,168,049.77 | - | |||||
中电农创(洪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604,262.42 | - | |||||
湖南湘核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1,275,000.00 | - | |||||
中电大通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43,025,760.00 | - | |||||
湖南京湘美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黄冈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五凌(湘西)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衡东县甘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汝城关音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 | - | |||||
桃源县云汉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衡东凌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耒阳永禾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邵阳岱山电力有限公司 | - | - | |||||
衡南凌湘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五凌邵东电力有限公司 | - | - | |||||
永州双牌嘉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永州江永永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东安凌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永州凌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常德凌沃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广州凌鹏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新化云伊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祁东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
合计 | 11,337,131,603.20 | 9,465,441,278.00 |
注:本公司子公司包含拟置入的公司,不包含拟置出的子公司。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24年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1,876,894,598.85 | 1,500,536,362.34 | ||||
营业成本 | 931,228,398.20 | 988,936,972.82 |
(2) 营业收入的分解
2024年 | 2023年 | |||||
电力销售 | 1,835,667,352.19 | 1,348,074,091.65 | ||||
其他 | 41,227,246.66 | 152,462,270.69 | ||||
合计 | 1,876,894,598.85 | 1,500,536,362.34 |
本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电力销售收入,且全部为中国地区收入。
(3) 营业成本的分解
2024年 | 2023年 | |||||
电力销售 | 921,673,144.54 | 884,527,301.71 | ||||
其他 | 9,555,253.66 | 104,409,671.11 | ||||
合计 | 931,228,398.20 | 988,936,972.82 |
本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电力销售成本,且全部为中国地区成本。
十六、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投资收益
2024年 | 2023年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656,103.78 | 42,233,427.68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37,456,205.12 | 64,362,500.0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179,037,376.46 | ||||
持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6,953,787.69 | 3,384,479.90 | ||||
委托贷款收益 | 194,639,767.18 | 243,506,127.99 | ||||
合计 | 651,705,863.77 | 532,523,912.03 |
十七、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模拟财务报表业经本集团董事会于2025年6月9日批准报出。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补充资料2024年度和2023年度 人民币元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4年 | 2023年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7,572,643.83 | 581,399.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4,671,594.70 | 5,856,171.14 | ||||
除同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7,778.05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2,751,591.71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 | 81,443,343.37 | 155,845,612.4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587,933.00 | 11,289,274.5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65,285.59 | 401,817.77 | ||||
97,088,578.54 | 176,725,866.82 | |||||
所得税影响额 | 15,674,392.07 | 28,513,500.39 | ||||
81,414,186.47 | 148,212,366.4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15,171.59 | 3,502,050.35 | ||||
合计 | 78,699,014.88 | 144,710,316.08 |
注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如下:
2024年 | 2023年 | 原因 |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2,145,641.48 | 11,354,728.14 | 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