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2024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阅报告 |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备考合并利润表 | 3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4-112 |
审阅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110A031287号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环保”)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2024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远达环保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远达环保的备考财务状况和备考经营成果。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在重庆市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电力”),系经重庆市体改委渝改企发[1994]51号文批准,由当时的四川省电力公司(重庆直辖后根据川渝电网分家的有关文件将其股份转由重庆市电力公司持有)、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等八家单位于1994年6月30日共同发起,并向南桐矿务局等单位定向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10月,公司公开发行6,000.00万元人民币普通股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25万元。2004年10月,公司根据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2004年6月30日股本16,72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3,450.00万元,其中:非流通股股份21,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3%;流通股股份1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7%。2006年1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共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3,840万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总股本仍为33,450万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7,6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5%;无限售条件股份15,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35%。截至2009年1月21日,所有限售股全部解禁。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集团”)组建方案,2006年1月6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重庆市电力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8,858.20万股)行政划拨至中电投集团,中电投集团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71号)核准,公司向第一大股东中电投集团发行股票177,372,636股。2013年7月17日,原九龙电力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重庆市工商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正式变更为CPI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GROUP) CO.,LTD.。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3年7月24日变更为“中电远达”,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600292”,中电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79,784,8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6%,系公司的控股股东。2014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71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88,755,741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0,628,377.00元,中电投集团持股比例由54.66%变更为46.58%,仍为控股股东。
中电投集团自2014年11月28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票共计17,999,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7%。本次减持后,中电投集团持有公司股票261,784,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85%。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中电投集团与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重组成立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已更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中电投集团全部股权及债权债务关系。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为340,320,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9%。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日至9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了公司股票1,21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本次增持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341,533,3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4%。2016年4月21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重庆市工商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正式变更为SPIC YUANDA ENVIRONMENTAL-PROTECTIONCO.,LTD.。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6年5月12日变更为“远达环保”,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600292”。本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环北路10号1栋。法定代表人为陈斌。本公司将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洲水电)2家公司纳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于湖南省开展水力发电业务,于湖南省及中国其他省份开展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业务公司以及发电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等电站服务业务;废气、废水、固废治理,对节能减排项目进行投资;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转让及咨询服务;节能环保产品制造、销售;节能减排工程项目管理;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水产养殖;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9日批准报出。
二、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力)、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投国际)合计持有的五凌电力100%股权以及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公司)持
有的长洲水电64.93%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2、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五凌电力
五凌电力于1995年5月3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18,545.00万元,其中:中国电力持股63%,湘投国际持股37%。最终控制方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长洲水电
长洲水电系由广西公司于2003年10月22日经梧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90,151.80万元,其中:广西公司出资58,535.56万元,出资比例为64.93%,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1,616.24万元,出资比例为35.07%。长洲水电的最终控制方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方法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目的,编制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假设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于报告期初(即2023年1月1日,以下简称“合并基准日”)完成,并按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编制,即假设2023年1月1日,本公司持有五凌电力100%股权、长洲水电64.93%股权并持续经营。本项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鉴于本公司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收购的五凌电力和长洲水电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控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要求编制。即依据前述编制基础,已经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以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拟购买资产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采用本附注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进行编制。编制方法具体如下:
(1)假设于2023年1月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按照标的
资产作价2,773,553.18万元。其中发行股份的价格为2,357,6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6.55元/股,所涉及的发行股票数量为3,599,389,311股,该部分对价于“股本”及“资本公积”列报;现金支付的部分415,953.18万元,于“其他应付款”列报。
(2)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税费、发行费用
及审计、评估、律师等费用。
(3)募集配套资金在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不予考虑。
(4)基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备考合
并现金流量表及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并且仅列报和披露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和披露本公司(母公司)财务信息、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稀释每股收益,亦未披露合并范围变更和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的相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占预付款项余额的3%以上 |
期末重要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单项金额占合并资产总额的0.5%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项目余额占在建工程余额的2%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占应付账款余额的0.5%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占合并长期股权投资金额5%以上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单项金额超过合并营业利润的0.5%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原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及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四、11。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④租赁应收款;⑤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B、应收账款? 环保板块? 应收账款组合1:信用风险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电量款组合? 发电板块?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标杆电费?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其他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信用风险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长期应收款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①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②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③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④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
等;③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备品备件及其他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备品备件及其他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3、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本公司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
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四、20。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而且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能够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因此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交易情况、交易日期、所在区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5-55 | 0-5 | 20.00-1.73 |
机器设备 | 5-30 | 0-5 | 20.00-3.17 |
运输设备 | 4-18 | 0-5 | 25.00-5.28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5-35 | 0-5 | 20.00-2.71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四、20。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四、20。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软件等。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20-70 | 直线法 |
专利权 | 20 | 直线法 |
类 别 | 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非专利技术 | 5-12 | 直线法 |
特许经营权 | 30 | 直线法 |
软件及其他 | 2-30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四、20。
19、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20、资产减值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预定用途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
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4、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公司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
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25、收入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四、10、(5))。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
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本公司主要从事电力销售、脱硫脱硝、环保工程、水处理运营、催化剂销售等业务。
①电力销售
本公司与客户订立的发电及电力销售合同通常包括一项履约义务。本公司认为电力销售收入在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通常是在向省级电网公司供电时)确认,即视为已履行履约义务。本公司主营电力销售业务,客户通常为各电厂所在地的省级电网公司。电力收入于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省级电网公司时确认,本公司根据经电网公司确认的月度实际上网电量按合同上网电价(含可再生能源补贴)确认电费收入。根据购售电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在购售电业务中的履约义务为向各地省级电网公司供应电力。电力供应完成后,双方执行的抄表、核对、结算单填制、发票开具等其他事项仅为程序性工作。在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省级电网公司时,本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中供应电力的履约义务,且省级电网公司已经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拥有现时权利,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因此本公司按照电力供应至各电厂所在地的省级电网公司的时点确认售电收入。上网电量依据:根据电网公司确认的月度电费结算单,由各电厂所在地的电网公司确认上网电量;上网电价依据:保障性收购部分,发电价格依据相关主管部门对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确定;市场化交易部分,发电价格按照实际交易价格加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确定;发电收入=上网电量*上网电价(不含税)。各电厂所在地的电网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网电量统计、汇总,并出具相关证明,经双方核对无误后开具电费发票。实际结算主要以转账结算或票据方式进行。
②脱硫脱硝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同,通常包含提供脱硫、脱硝服务等多项承诺。对于其中可单独区分的脱硫、脱硝服务,本公司将其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对于不可单独区分的脱硫、脱硝服务组成的组合,由于客户能够从每一个组合或每一个组合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且这些组合彼此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故本公司将上述一个组合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上述可单独区分的脱硫、脱硝服务以及由不可单独区分的脱硫、脱硝服务的组合,本公司依据实际脱硫脱硝电量与脱硫脱硝电价确认收入。
③环保工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工程类合同通常包含项目设计、设备安装、工程建造等多项承诺。对于其中可单独区分的项目设计、设备安装和工程建造,本公司将其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对于不可单独区分的项目设计、设备安装、工程建造组成的组合,由于客户能够从每一个组合或每一个组合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且这些组合彼此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故本公司将上述一个组合确认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对于可单独区分的项目设计、工程建造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设备安装控制权在客户验收时转移至客户同时确认收入。对于工程EPC合同,由于不可单独区分项目设计、设备安装、工程建造,本公司将其作为组合确认为在某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④水处理运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水处理运营特许经营合同通常仅包含污水处理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约定的处理单价和双方确认的结算处理量确认水处理运营收入。
⑤催化剂销售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催化剂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不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三个条件,所以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在到货签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26、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27、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8、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①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29、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四、30。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低价值资产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变更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①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4)售后回租
承租人和出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30、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四、20。
31、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安全生产费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
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当本公司考虑可能需要对若干资产(包括商誉、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作出减值损失时,需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确定。公允价值按知情自愿双方进行公允资产出售交易所得金额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则通常按以现有形式持续使用资产及其最终出售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确定。现值使用经过适用于资产固有风险的风险调整的税前贴现率确定。未来现?流基于预期的未来售电量、预期上网电价以及预计运营成本估计。该政策要求本公司管理层作出的估计及假设存在风险及不确定性。因此,相关情况可能出现变化,从而改变该预测,这可能会影响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在该等情况下,资产的部份或所有账面价值可能减值,该减值将于利润表中扣除。淹没赔偿拨备计价五凌电力和长洲水电就有关兴建若干水力发电厂时导致的淹没所作出的赔偿计提拨备。拨备使用可反映对货币时间价值及反映该等赔偿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计算预期所需支付赔偿金额的现值。在确定淹没赔偿拨备的最佳估计时,五凌电力和长洲水电管理层需作出主观假设和判断,包括估计赔偿款支付的时间和持续支付的年期、每单位面积的赔偿金额及其增长率、以及所应用可反映货币时间价值与该赔偿特定风险的折现率。假设或判断之变化可能导致不同的拨备金额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33、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解释第17号)。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披露:A、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B、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以及相关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C、相关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采用解释第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解释第18号)。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
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本公司自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4年度备考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备考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4年度) | 影响金额 |
营业成本 | 2,813,248.03 |
销售费用 | -2,813,248.03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度备考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备考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3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营业成本 | 7,566,077,124.71 | 385,315.86 | 7,566,462,440.57 |
销售费用 | 36,268,705.56 | -385,315.86 | 35,883,389.70 |
2023年会计政策变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备考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79,692.8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78,008.42 |
未分配利润 | 228,643.66 |
少数股东权益 | -126,959.23 |
续:
备考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3年度) | 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83,485.7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6,957.64 |
少数股东损益 | -153,471.88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应披露的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 计税依据 | 法定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3、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1、5、7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土地使用税 | 应税土地面积 | 征收率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 | 1.2、12 |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远达环保
①部分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部分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③部分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从事污水处理项目、光伏发电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部分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8号),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⑤部分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第40号),企业从事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污水处理劳务项目,自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可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从事催化剂及其原材料粉体的研发、设计、回收、储存、再生、处理、提炼、检测、综合利用及其副产物的利用、销售;再生催化剂研发、设计、制造、检测、销售;催化剂再生技术服务,自2022年3月1日起,可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提供的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符合第五类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第5.3项工业废气处理劳务规定的经治理、处理后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规定的技术要求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⑥部分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⑦部分子公司据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⑧部分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⑨部分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2)五凌电力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②部分位于中国内地的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的规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五凌电力于2022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五凌电力2023年-2024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④部分位于中国内地的子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6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长洲水电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23号)的规定,长洲水电自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政策可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同时享受。
六、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存款 | 1,238,390,455.16 | 1,319,507,147.55 |
其他货币资金 | 29,491,430.14 | 28,996,128.78 |
合 计 | 1,267,881,885.30 | 1,348,503,276.33 |
说明:(1)各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640,520,052.96元(2023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为744,144,764.34元)。
2、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商业承兑汇票 | 67,526,362.74 | -- | 67,526,362.74 |
银行承兑汇票 | 15,187,848.45 | -- | 15,187,848.45 |
合 计 | 82,714,211.19 | -- | 82,714,211.19 |
(续上表)
票据种类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商业承兑汇票 | 185,625,384.94 | -- | 185,625,384.94 |
银行承兑汇票 | 34,617,291.03 | -- | 34,617,291.03 |
合 计 | 220,242,675.97 | -- | 220,242,675.97 |
说明:各报告期期末本公司无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2,416,394,180.14 | 2,275,934,050.93 |
1至2年 | 583,869,740.43 | 458,415,236.23 |
2至3年 | 308,562,946.44 | 201,119,775.21 |
3至4年 | 152,466,277.66 | 81,756,709.90 |
4至5年 | 58,780,174.82 | 70,331,903.96 |
5年以上 | 120,543,027.78 | 127,289,039.51 |
小 计 | 3,640,616,347.27 | 3,214,846,715.74 |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减:坏账准备 | 152,625,492.44 | 159,535,090.25 |
合 计 | 3,487,990,854.83 | 3,055,311,625.49 |
说明:长洲水电、五凌电力部分子公司将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形成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以取得长期借款。各报告期期末,应收账款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330,222.90 | 0.97 | 24,916,222.49 | 70.52 | 10,414,000.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05,286,124.37 | 99.03 | 127,709,269.95 | 3.54 | 3,477,576,854.42 |
环保板块 | 1,791,517,142.79 | 49.21 | 115,510,384.53 | 6.45 | 1,676,006,758.26 |
其中:组合1:信用风险组合 | 1,058,395,242.92 | 29.07 | 115,510,384.53 | 10.91 | 942,884,858.39 |
组合2:电量款组合 | 733,121,899.87 | 20.14 | -- | -- | 733,121,899.87 |
发电板块 | 1,813,768,981.58 | 49.82 | 12,198,885.42 | 0.67 | 1,801,570,096.16 |
其中:组合1:应收标杆电费 | 469,679,951.83 | 12.90 | -- | -- | 469,679,951.83 |
组合2:应收可再生能源 补贴 | 1,219,888,542.00 | 33.51 | 12,198,885.42 | 1.00 | 1,207,689,656.58 |
组合3:应收其他 | 124,200,487.75 | 3.41 | -- | -- | 124,200,487.75 |
合 计 | 3,640,616,347.27 | 100.00 | 152,625,492.44 | 4.19 | 3,487,990,854.83 |
(续上表)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8,728,404.85 | 0.58 | 13,913,155.15 | 74.29 | 4,815,249.7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96,118,310.89 | 99.42 | 145,621,935.10 | 4.56 | 3,050,496,375.79 | ||
环保板块 | 1,749,157,070.82 | 54.41 | 135,319,599.02 | 7.74 | 1,613,837,471.80 | ||
其中:组合1:信用风险组合 | 1,083,786,348.81 | 33.71 | 135,319,599.02 | 12.49 | 948,466,749.79 | ||
组合2:电量款组合 | 665,370,722.01 | 20.70 | -- | -- | 665,370,722.01 | ||
发电板块 | 1,446,961,240.07 | 45.01 | 10,302,336.08 | 0.71 | 1,436,658,903.99 | ||
其中:组合1:应收标杆电费 | 365,968,322.01 | 11.38 | -- | -- | 365,968,322.01 | ||
组合2:应收可再生能源 补贴 | 1,006,863,430.64 | 31.32 | 10,068,634.31 | 1.00 | 996,794,796.33 | ||
组合3:应收其他 | 74,129,487.42 | 2.31 | 233,701.77 | 0.32 | 73,895,785.65 | ||
合 计 | 3,214,846,715.74 | 100.00 | 159,535,090.25 | 4.96 | 3,055,311,625.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 称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
POWER MECH PROJECTS LIMITED | 30,622,440.23 | 20,208,439.82 | 65.99 | 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2,577,572.52 | 2,577,572.52 | 100.00 | 企业正在破产清算 |
泰富重工制造有限公司 | 2,130,210.15 | 2,130,210.15 | 100.00 |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
合 计 | 35,330,222.90 | 24,916,222.49 | 70.52 |
(续上表)
名 称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
云南滇能陆良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 16,050,832.33 | 11,235,582.63 | 70.00 | 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2,577,572.52 | 2,577,572.52 | 100.00 | 企业正在破产清算 |
新疆华电昌吉热电二期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 计 | 18,728,404.85 | 13,913,155.15 | 74.2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环保板块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376,420,828.78 | 1,404,597,188.39 |
1至2年 | 232,170,686.31 | 185,117,046.58 |
2至3年 | 109,866,361.08 | 31,634,305.62 |
3至4年 | 13,824,928.46 | 37,908,876.36 |
4至5年 | 20,571,207.33 | 35,593,024.67 |
5年以上 | 38,663,130.83 | 54,306,629.20 |
小 计 | 1,791,517,142.79 | 1,749,157,070.82 |
减:坏账准备 | 115,510,384.53 | 135,319,599.02 |
合 计 | 1,676,006,758.26 | 1,613,837,471.80 |
发电板块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039,973,351.36 | 870,148,770.03 |
1至2年 | 319,888,521.37 | 273,298,189.65 |
2至3年 | 196,566,375.21 | 169,485,469.59 |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3至4年 | 138,641,349.20 | 42,458,353.54 |
4至5年 | 36,819,487.49 | 34,738,879.29 |
5年以上 | 81,879,896.95 | 56,831,577.97 |
小 计 | 1,813,768,981.58 | 1,446,961,240.07 |
减:坏账准备 | 12,198,885.42 | 10,302,336.08 |
合 计 | 1,801,570,096.16 | 1,436,658,903.99 |
(3)各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 坏账准备金额 |
2023年12月31日 | 159,535,090.25 |
本期计提 | 6,493,596.43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9,524,563.90 |
本期核销 | 3,878,630.34 |
2024年12月31日 | 152,625,492.44 |
(续上表)
项 目 | 坏账准备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 | 158,269,888.40 |
本期计提 | 29,703,409.61 |
本期其他减少 | 28,438,207.76 |
2023年12月31日 | 159,535,090.25 |
说明:2023年度其他减少系原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4)各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 坏账准备金额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878,630.34 | -- |
(5)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①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2,032,631,782.03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55.8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4,723,239.17元。
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605,422,047.63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9.9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2,092,836.22元。
4、应收款项融资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收票据 | 148,568,413.05 | 272,830,388.27 |
减: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 2,525,663.03 | 8,866,987.62 |
期末公允价值 | 146,042,750.02 | 263,963,400.65 |
(1)各报告期期末本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种 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 | 5,805,000.00 |
说明:各报告期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各报告期期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 类 | 2024年12月31日 |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227,540,918.45 | -- |
(续上表)
种 类 | 2023年12月31日 |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71,890,464.07 | -- |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金 额 | 比 例% | 金 额 | 比 例% | |
1年以内 | 153,516,111.13 | 73.34 | 162,980,654.02 | 65.16 |
1至2年 | 31,258,969.34 | 14.94 | 31,929,705.90 | 12.77 |
2至3年 | 11,436,554.65 | 5.46 | 15,801,988.75 | 6.32 |
3年以上 | 13,105,124.45 | 6.26 | 39,394,876.16 | 15.75 |
合 计 | 209,316,759.57 | 100.00 | 250,107,224.83 | 100.00 |
(2)各报告期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情况
①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13,904,697.56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6.64%;
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3)各报告期期末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①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92,658,627.03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44.27%。
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79,825,934.93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1.92%。
6、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217,089,994.38 | 9,055,286.62 |
其他应收款项 | 7,473,583,464.08 | 996,205,815.52 |
合 计 | 7,690,673,458.46 | 1,005,261,102.14 |
(1)应收利息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委托贷款 | 366,217.99 | 366,217.99 |
减:坏账准备 | 366,217.99 | 366,217.99 |
合 计 | -- | -- |
(2)应收股利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湖南五凌绿能电力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1,173,031.75 | -- |
五凌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127,357.45 | -- |
湖南五凌绿源电力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690,604.57 | -- |
岚县虎悦通大蛇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20,210,782.71 | -- |
五凌(吴忠市红寺堡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9,084,099.53 | -- |
五凌新巴尔虎左旗电力有限公司 | 14,268,726.24 | -- |
湖南轻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162,400.00 | -- |
上电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9,353,292.23 | 5,722,688.21 |
通海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 6,144,458.13 | -- |
宁夏佳阳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292,143.07 | -- |
关岭拓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3,332,598.41 |
其 他 | 11,583,098.70 | -- |
合 计 | 217,089,994.38 | 9,055,286.62 |
(3)其他应收款项
① 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7,237,100,437.50 | 808,298,321.37 |
1至2年 | 100,844,253.90 | 148,990,175.68 |
2至3年 | 121,490,789.23 | 21,195,954.81 |
3年以上 | 63,808,207.46 | 71,565,819.57 |
小 计 | 7,523,243,688.09 | 1,050,050,271.43 |
减:坏账准备 | 49,660,224.01 | 53,844,455.91 |
合 计 | 7,473,583,464.08 | 996,205,815.52 |
② 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股权处置款 | 6,778,594,307.16 | -- |
代垫往来款项 | 321,631,750.98 | 467,406,467.26 |
资金拆借款 | 84,294,154.14 | 66,798,668.70 |
保证金及押金 | 68,355,466.36 | 87,108,670.33 |
往来款 | 40,577,402.48 | 114,240,284.85 |
资金归集款 | 10,808,249.11 | 162,367,189.17 |
备用金 | 8,691,634.43 | 7,413,696.51 |
其 他 | 210,290,723.43 | 144,715,294.61 |
小 计 | 7,523,243,688.09 | 1,050,050,271.43 |
减:坏账准备 | 49,660,224.01 | 53,844,455.91 |
合 计 | 7,473,583,464.08 | 996,205,815.52 |
说明:
a.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五凌电力应收股权处置款6,511,317,597.16元,长洲水电应收股权处置款267,276,710.00元;b.资金拆借款主要为五凌电力应收关联方款项,分别以3.75%利率及4.30%利率计息,无担保。c.资金归集款主要为五凌电力中部分拟置入子公司根据原单位管理规定资金归集于上级公司的款项。
③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期末,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481,645,102.34 | 0.11 | 8,061,638.26 | 7,473,583,464.08 |
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期末,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7,014,132.84 | 100.00 | 37,014,132.84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84,452.91 | 100.00 | 4,584,452.91 | -- |
合 计 | 41,598,585.75 | 100.00 | 41,598,585.75 | -- |
上期期末,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7,681,887.78 | 1.10 | 11,476,072.26 | 996,205,815.52 |
上期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上期期末,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7,359,790.66 | 100.00 | 37,359,790.66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008,592.99 | 100.00 | 5,008,592.99 | -- |
合 计 | 42,368,383.65 | 100.00 | 42,368,383.65 | -- |
④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 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信用 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1,476,072.26 | -- | 42,368,383.65 | 53,844,455.91 |
--转入第三阶段 | -467,891.67 | -- | 467,891.67 | -- |
本期计提 | -2,943,248.93 | -- | -200,059.57 | -3,143,308.50 |
本期核销 | -- | -- | 1,037,630.00 | 1,037,630.00 |
其他变动 | -3,293.40 | -- | -- | -3,293.40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061,638.26 | -- | 41,598,585.75 | 49,660,224.01 |
(续上表)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 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已发生信用 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3,090,862.58 | -- | 42,448,921.87 | 55,539,784.45 |
--转入第三阶段 | -443,772.01 | -- | 443,772.01 | -- |
本期计提 | -540,609.61 | -- | 2,715,689.77 | 2,175,080.16 |
其他变动 | -630,408.70 | -- | -3,240,000.00 | -3,870,408.70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1,476,072.26 | -- | 42,368,383.65 | 53,844,455.91 |
⑤ 各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 目 | 核销金额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037,630.00 | -- |
⑥ 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a.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6,708,458,564.88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89.17%。b.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324,265,745.69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0.88%。
7、存货
(1)存货分类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7,778,809.10 | -- | 47,778,809.10 | 48,350,398.83 | -- | 48,350,398.83 |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 51,454,917.78 | -- | 51,454,917.78 | 34,410,947.89 | -- | 34,410,947.89 |
周转材料 | 5,836.42 | -- | 5,836.42 | 3,447,496.10 | -- | 3,447,496.10 |
库存商品 | 68,357,410.85 | -- | 68,357,410.85 | 80,175,908.44 | -- | 80,175,908.44 |
发出商品等 | 31,884,723.63 | -- | 31,884,723.63 | 48,981,987.72 | -- | 48,981,987.72 |
备品备件及其他 | 12,255,822.64 | 2,474,830.48 | 9,780,992.16 | 3,920,849.26 | 3,549,991.87 | 370,857.39 |
合 计 | 211,737,520.42 | 2,474,830.48 | 209,262,689.94 | 219,287,588.24 | 3,549,991.87 | 215,737,596.37 |
(2)各报告期期末存货跌价准备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计 提 | 其 他 | 转 回 | 转 销 | 其 他 | |||
备品备件及其他 | 3,549,991.87 | -- | -- | -- | 1,075,161.39 | -- | 2,474,830.48 |
(续上表)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
计 提 | 其 他 | 转 回 | 转 销 | 其 他 | |||
原材料 | 792,763.79 | 1,745,642.30 | -- | -- | -- | 2,538,406.09 | -- |
库存商品 | 205,672.89 | 810,015.63 | -- | -- | -- | 1,015,688.52 | -- |
备品备件及其他 | 3,549,991.87 | -- | -- | -- | -- | -- | 3,549,991.87 |
合 计 | 4,548,428.55 | 2,555,657.93 | -- | -- | -- | 3,554,094.61 | 3,549,991.87 |
说明:2023年度其他减少系原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8、合同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环保工程 | 831,302,170.20 | 50,017,233.88 | 781,284,936.32 |
销售商品 | 40,472,823.90 | 2,482,708.86 | 37,990,115.04 |
污水处理 | 279,817,821.42 | 19,712,561.12 | 260,105,260.30 |
小 计 | 1,151,592,815.52 | 72,212,503.86 | 1,079,380,311.66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 的合同资产 | 53,319,374.75 | 2,068,791.74 | 51,250,583.01 |
合 计 | 1,098,273,440.77 | 70,143,712.12 | 1,028,129,728.65 |
(续上表)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环保工程 | 689,677,429.35 | 34,333,254.41 | 655,344,174.94 |
销售商品 | 32,480,043.21 | 1,590,424.21 | 30,889,619.00 |
污水处理 | 192,872,177.76 | 13,366,341.00 | 179,505,836.76 |
小 计 | 915,029,650.32 | 49,290,019.62 | 865,739,630.70 |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 的合同资产 | 86,281,903.32 | 3,182,422.58 | 83,099,480.74 |
合 计 | 828,747,747.00 | 46,107,597.04 | 782,640,149.96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类 别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
信用风险组合 | 1,098,273,440.77 | 100.00 | 70,143,712.12 | 6.39 | 1,028,129,728.65 |
(续上表)
类 别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 额 | 比例% | 金 额 |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
信用风险组合 | 828,747,747.00 | 100.00 | 46,107,597.04 | 5.56 | 782,640,149.9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组合
账 龄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合同资产 | 减值准备 |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合同资产 | 减值准备 |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
1年以内 | 729,947,695.87 | 28,314,896.14 | 3.88 | 625,329,125.52 | 23,026,879.94 | 3.68 |
1至2年 | 262,102,764.19 | 23,196,094.64 | 8.85 | 133,388,688.08 | 11,924,948.72 | 8.94 |
2至3年 | 92,936,701.84 | 14,628,236.90 | 15.74 | 70,029,933.40 | 11,155,768.38 | 15.93 |
3至4年 | 13,286,278.87 | 4,004,484.44 | 30.14 | -- | -- | -- |
合 计 | 1,098,273,440.77 | 70,143,712.12 | 6.39 | 828,747,747.00 | 46,107,597.04 | 5.56 |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3,901,066.37 | 28,699,346.77 |
10、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委托贷款 | 2,545,276,734.45 | 3,147,912,829.09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581,086,410.33 | 641,960,460.99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351,984.96 | 3,365,938.13 |
预缴所得税 | 11,287,125.34 | 23,775,868.39 |
预缴增值税 | 844,674.50 | 11,671,808.82 |
其 他 | 826,865.97 | 4,669,184.59 |
合 计 | 3,139,673,795.55 | 3,833,356,090.01 |
说明:委托贷款中包括五凌电力对其拟剥离实体的借款,期限为一年,对其拟剥离的全资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利率按照一年期LPR执行,对其拟剥离的非全资子公司的委托贷款利率按照一年期LPR+20BP执行。
11、债权投资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 价值 | |
委托贷款 | 225,664,383.12 | 225,664,383.12 | -- | 225,664,383.12 | 225,664,383.12 | -- |
说明:该债权主要为长洲水电应收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北部湾(钦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委托贷款。北部湾自2015年投产以来持续亏损,2019年4月停产,北部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5日作出(2020)桂07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部湾破产清算一案。长洲水电对债权投资全额计提坏账。2022年北部湾进行破产财产分配,长洲水电于2023年收到人民币3,625,895.10元,转回相应的坏账损失。
(1)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委托贷款 | 225,664,383.12 | -- | -- | 225,664,383.12 |
(续上表)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委托贷款 | 229,290,278.22 | -- | 3,625,895.10 | 225,664,383.12 |
(2)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一、二阶段的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处于第三阶段的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划分依据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225,664,383.12 | 100.00 | 225,664,383.12 | -- | |
委托贷款 | 225,664,383.12 | 100.00 | 225,664,383.12 | -- | 企业破产清算 |
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一、二阶段的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处于第三阶段的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划分依据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225,664,383.12 | 100.00 | 225,664,383.12 | -- |
类 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划分依据 |
委托贷款 | 225,664,383.12 | 100.00 | 225,664,383.12 | -- | 企业破产清算 |
(3)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减值准备情况
减值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225,664,383.12 | 225,664,383.12 |
本期计提 | -- | -- | -- | -- |
本期转回 | -- | -- | -- | -- |
2024年12月31日 | -- | -- | 225,664,383.12 | 225,664,383.12 |
(续上表)
减值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 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2月31日 | -- | -- | 229,290,278.22 | 229,290,278.22 |
本期计提 | -- | -- | -- | -- |
本期转回 | -- | -- | 3,625,895.10 | 3,625,895.10 |
2023年12月31日 | -- | -- | 225,664,383.12 | 225,664,383.12 |
12、长期应收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价值 | |
河南中孚债务重组应收款 | 13,901,066.37 | -- | 13,901,066.37 | 27,138,613.14 | -- | 27,138,613.14 |
和润环保资产回购应收款 | -- | -- | -- | 22,126,962.49 | -- | 22,126,962.49 |
小 计 | 13,901,066.37 | -- | 13,901,066.37 | 49,265,575.63 | -- | 49,265,575.63 |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13,901,066.37 | -- | 13,901,066.37 | 28,699,346.77 | -- | 28,699,346.77 |
合 计 | -- | -- | -- | 20,566,228.86 | -- | 20,566,228.86 |
13、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 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4年12月31日账面 余额 | 2024年12月31日减值 准备 | |||||||
追加/ 新增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 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 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联营企业 | |||||||||||
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237,760,334.05 | -- | -- | 2,469,838.96 | -- | -- | -- | -- | -- | 240,230,173.01 | -- |
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 | 122,248,884.34 | -- | -- | 12,814,816.05 | -5,547,010.20 | 1,049,733.40 | -- | -- | -- | 130,566,423.59 | --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57,786,672.00 | -- | -- | -- | -- | 11,139,285.91 | -- | -- | -- | 68,925,957.91 | -- |
宁都宜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42,899,317.23 | -- | -- | 295,592.99 | -- | -- | -- | -- | -- | 43,194,910.22 | -- |
重庆美丽两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1,086,773.25 | -- | -- | 649,059.80 | -- | -- | 185,692.66 | -- | -- | 31,550,140.39 | -- |
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 -- | 22,156,789.92 | -- | 1,217,196.30 | -- | -- | 1,513,955.39 | -- | -- | 21,860,030.83 | -- |
湖南电投智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19,812,200.00 | -- | -- | 20,567.31 | -- | -- | -- | -- | -- | 19,832,767.31 | -- |
上电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233,377.47 | -- | -- | 2,973,445.49 | -- | 8,893.84 | 3,630,604.02 | -- | -- | 16,585,112.78 | -- |
重庆智慧思特大数据有限公司 | 11,877,387.18 | -- | -- | 2,185,649.80 | -- | -- | -- | -- | -- | 14,063,036.98 | -- |
重庆远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650,535.96 | -- | -- | 99,133.31 | -- | -- | -- | -- | -- | 12,749,669.27 | -- |
湖南能源大数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10,725,879.66 | -- | -- | -179,279.58 | -- | -- | 199,791.71 | -- | -- | 10,346,808.37 | -- |
广西卓洁电力工程检修有限公司 | 7,483,220.87 | -- | -- | 470,353.46 | -- | -- | -- | -- | -- | 7,953,574.33 | -- |
国家电投集团贵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7,688,341.25 | -- | -- | 426,656.29 | -- | -- | -- | -- | -- | 8,114,997.54 | -- |
合 计 | 579,252,923.26 | 22,156,789.92 | -- | 23,443,030.18 | -5,547,010.20 | 12,197,913.15 | 5,530,043.78 | -- | -- | 625,973,602.53 | -- |
说明:国家电投集团两江远达节能环保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更名为重庆美丽两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 2022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2023年12月 31日账面余额 | 2023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 | |||||||
追加/ 新增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 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 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联营企业 | |||||||||||
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246,790,071.00 | -- | -- | -6,112,067.33 | 637,530.38 | -- | 3,555,200.00 | -- | -- | 237,760,334.05 | -- |
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 | 76,542,208.41 | -- | -- | 41,348,443.58 | 4,636,000.00 | -277,767.65 | -- | -- | -- | 122,248,884.34 | --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57,786,672.00 | -- | -- | -- | -- | -- | -- | -- | -- | 57,786,672.00 | -- |
宁都宜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36,991,507.94 | -- | -- | 5,907,809.29 | -- | -- | -- | -- | -- | 42,899,317.23 | -- |
国家电投集团两江远达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 30,124,687.80 | -- | -- | 1,362,085.45 | -400,000.00 | -- | -- | -- | -- | 31,086,773.25 | -- |
湖南电投智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 | 19,812,200.00 | -- | -- | -- | -- | -- | -- | -- | 19,812,200.00 | -- |
上电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18,884,748.93 | -- | -- | 4,033,351.19 | -- | 37,965.56 | 5,722,688.21 | -- | -- | 17,233,377.47 | -- |
重庆远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431,880.66 | -- | -- | 218,655.30 | -- | -- | -- | -- | -- | 12,650,535.96 | -- |
重庆智慧思特大数据有限公司 | 10,138,638.10 | -- | -- | 1,738,749.08 | -- | -- | -- | -- | -- | 11,877,387.18 | -- |
湖南能源大数据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9,840,895.56 | -- | -- | 884,984.10 | -- | -- | -- | -- | -- | 10,725,879.66 | -- |
国家电投集团贵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7,536,408.66 | -- | -- | 151,932.59 | -- | -- | -- | -- | -- | 7,688,341.25 | -- |
广西卓洁电力工程检修有限公司 | 5,487,620.23 | -- | -- | 1,995,600.64 | -- | -- | -- | -- | -- | 7,483,220.87 | --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中新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 -- | 2,476,523.27 | -- | -2,476,523.27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512,555,339.29 | 22,288,723.27 | -- | 49,053,020.62 | 4,873,530.38 | -239,802.09 | 9,277,888.21 | -- | -- | 579,252,923.26 | -- |
1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463,479,001.73 | 458,529,901.59 |
其 他 | 269,279,197.59 | 281,333,138.61 |
合 计 | 732,758,199.32 | 739,863,040.20 |
(2)各报告期期末重要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 目 | 2024年度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 | 2024年12月31日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 | 2024年度确认的 股利收入 |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 | 4,949,100.14 | 272,279,001.73 | 15,339,545.08 |
(续上表)
项 目 | 2023年度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 | 2023年12月31日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 | 2023年度确认的 股利收入 |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 有限公司 | 13,186,784.36 | 267,329,901.59 | 7,783,145.11 |
1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种 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权益工具投资 | 247,778.05 | 200,000.00 |
16、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 房屋、建筑物 |
一、2023年12月31日 | 9,178,025.00 |
二、本期变动 | -450,200.00 |
公允价值变动 | -450,200.00 |
三、2024年12月31日 | 8,727,825.00 |
(续上表)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房屋、建筑物 | 合 计 |
一、2022年12月31日 | 38,066,926.06 | 14,304,469.04 | 52,371,395.10 |
二、本期变动 | -38,066,926.06 | -5,126,444.04 | -43,193,370.10 |
减:其他转出 | 38,066,926.06 | 5,126,444.04 | 43,193,370.10 |
三、2023年12月31日 | -- | 9,178,025.00 | 9,178,025.00 |
说明:2023年度其他转出系原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17、固定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固定资产 | 42,073,982,522.38 | 42,564,402,692.88 |
固定资产清理 | 3,693,036.83 | 1,239,328.54 |
减:减值准备 | 59,280,737.54 | -- |
合 计 | 42,018,394,821.67 | 42,565,642,021.42 |
(1)固定资产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 办公设备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年12月31日 | 43,231,575,267.10 | 33,966,165,412.12 | 170,504,001.53 | 717,305,454.96 | 78,085,550,135.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5,213,403.04 | 1,971,365,073.59 | 12,251,374.13 | 139,642,176.59 | 2,258,472,027.35 |
(1)购置 | 11,256,798.53 | 80,945,282.56 | 9,744,073.77 | 23,350,372.05 | 125,296,526.91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3,956,604.51 | 1,828,860,304.72 | 2,448,295.41 | 116,291,804.54 | 2,071,557,009.18 |
(3)其他增加 | -- | 61,559,486.31 | 59,004.95 | -- | 61,618,491.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414,423.61 | 258,592,657.01 | 10,625,619.78 | 1,627,394.31 | 294,260,094.71 |
(1)处置或报废 | 23,414,423.61 | 218,095,886.38 | 8,719,767.62 | 1,627,394.31 | 251,857,471.92 |
(2)其他减少 | -- | 40,496,770.63 | 1,905,852.16 | -- | 42,402,622.79 |
4.2024年12月31日 | 43,343,374,246.53 | 35,678,937,828.70 | 172,129,755.88 | 855,320,237.24 | 80,049,762,068.35 |
二、累计折旧 | |||||
1.2023年12月31日 | 17,765,937,205.22 | 17,437,423,560.58 | 134,450,040.81 | 183,336,636.22 | 35,521,147,442.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54,575,254.20 | 1,353,999,344.96 | 8,394,214.51 | 24,725,772.25 | 2,641,694,585.92 |
(1)计提 | 1,254,575,254.20 | 1,351,241,813.69 | 8,384,644.85 | 24,725,772.25 | 2,638,927,484.99 |
(2)其他增加 | -- | 2,757,531.27 | 9,569.66 | -- | 2,767,100.93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674,536.64 | 159,678,858.04 | 10,276,309.14 | 1,432,778.96 | 187,062,482.78 |
(1)处置或报废 | 15,674,536.64 | 148,199,888.36 | 8,522,320.53 | 1,432,778.96 | 173,829,524.49 |
(2)其他减少 | -- | 11,478,969.68 | 1,753,988.61 | -- | 13,232,958.29 |
4.2024年12月31日 | 19,004,837,922.78 | 18,631,744,047.50 | 132,567,946.18 | 206,629,629.51 | 37,975,779,545.97 |
三、减值准备 | |||||
1.2023年12月31日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04,218.39 | 125,148,232.44 | -- | -- | 127,352,450.83 |
(1)计提 | 2,204,218.39 | 125,148,232.44 | -- | -- | 127,352,450.8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04,218.39 | 65,867,494.90 | -- | -- | 68,071,713.29 |
(1)处置或报废 | 2,204,218.39 | 65,867,494.90 | -- | -- | 68,071,713.29 |
4.2024年12月31日 | -- | 59,280,737.54 | -- | -- | 59,280,737.54 |
四、账面价值 | |||||
1.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24,338,536,323.75 | 16,987,913,043.66 | 39,561,809.70 | 648,690,607.73 | 42,014,701,784.84 |
2.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25,465,638,061.88 | 16,528,741,851.54 | 36,053,960.72 | 533,968,818.74 | 42,564,402,692.88 |
(续上表)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及 办公设备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2年12月31日 | 43,281,027,131.25 | 29,575,334,095.01 | 167,664,522.51 | 293,565,803.63 | 73,317,591,552.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3,523,354.57 | 4,535,310,183.03 | 14,234,525.13 | 427,604,201.58 | 5,130,672,264.31 |
(1)购置 | 11,729,789.68 | 46,483,404.62 | 11,337,665.53 | 7,000,987.46 | 76,551,847.29 |
(2)在建工程转入 | 86,518,781.10 | 4,153,591,261.42 | 1,578,180.31 | 420,502,632.72 | 4,662,190,855.55 |
(3)企业合并增加 | 7,127,940.00 | 321,101,745.49 | -- | 100,581.40 | 328,330,266.89 |
(4)其他增加 | 48,146,843.79 | 14,133,771.50 | 1,318,679.29 | -- | 63,599,294.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2,975,218.72 | 144,478,865.92 | 11,395,046.11 | 3,864,550.25 | 362,713,681.00 |
(1)处置或报废 | 1,273,211.29 | 46,319,684.68 | 6,399,395.96 | 3,864,550.25 | 57,856,842.18 |
(2)其他减少 | 201,702,007.43 | 98,159,181.24 | 4,995,650.15 | -- | 304,856,838.82 |
4.2023年12月31日 | 43,231,575,267.10 | 33,966,165,412.12 | 170,504,001.53 | 717,305,454.96 | 78,085,550,135.71 |
二、累计折旧 | |||||
1.2022年12月31日 | 16,658,437,038.14 | 16,225,554,414.06 | 135,452,748.66 | 161,361,990.99 | 33,180,806,191.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89,785,010.58 | 1,265,102,758.91 | 8,536,955.43 | 25,599,184.15 | 2,489,023,909.07 |
(1)计提 | 1,189,785,010.58 | 1,254,003,316.26 | 8,536,955.43 | 25,599,184.15 | 2,477,924,466.42 |
(2)其他增加 | -- | 11,099,442.65 | -- | -- | 11,099,442.65 |
3.本期减少金额 | 82,284,843.50 | 53,233,612.39 | 9,539,663.28 | 3,624,538.92 | 148,682,658.09 |
(1)处置或报废 | 851,591.42 | 32,702,928.67 | 5,774,067.68 | 3,624,538.92 | 42,953,126.69 |
(2)其他减少 | 81,433,252.08 | 20,530,683.72 | 3,765,595.60 | -- | 105,729,531.40 |
4.2023年12月31日 | 17,765,937,205.22 | 17,437,423,560.58 | 134,450,040.81 | 183,336,636.22 | 35,521,147,442.83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25,465,638,061.88 | 16,528,741,851.54 | 36,053,960.72 | 533,968,818.74 | 42,564,402,692.88 |
2.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26,622,590,093.11 | 13,349,779,680.95 | 32,211,773.85 | 132,203,812.64 | 40,136,785,360.55 |
(2)固定资产清理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已报废待处置固定资产 | 3,693,036.83 | 1,239,328.54 |
说明:各报告期期末,本公司固定资产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8、在建工程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在建工程项目 | 4,085,830,847.97 | 3,449,590,747.63 |
工程物资 | 12,134,009.53 | 438,101.60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减:减值准备 | 37,936,158.36 | 33,916,000.00 |
合 计 | 4,060,028,699.14 | 3,416,112,849.23 |
(1)在建工程
①在建工程明细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净值 | |
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678,387,499.84 | -- | 678,387,499.84 | 614,284,997.71 | -- | 614,284,997.71 |
五凌电力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 | 462,942,030.10 | -- | 462,942,030.10 | 340,332,546.16 | -- | 340,332,546.16 |
黎平县大稼平革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394,210,543.83 | -- | 394,210,543.83 | 380,145,744.49 | -- | 380,145,744.49 |
江永县白马上江圩风电二期项目 | 301,573,112.97 | -- | 301,573,112.97 | 15,655,464.75 | -- | 15,655,464.75 |
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光伏项目 | 294,736,392.08 | -- | 294,736,392.08 | -- | -- | -- |
黎平县九潮定八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 | 254,462,148.07 | -- | 254,462,148.07 | 247,421,554.16 | -- | 247,421,554.16 |
其 他 | 1,699,519,121.08 | 37,936,158.36 | 1,661,582,962.72 | 1,851,750,440.36 | 33,916,000.00 | 1,817,834,440.36 |
合 计 | 4,085,830,847.97 | 37,936,158.36 | 4,047,894,689.61 | 3,449,590,747.63 | 33,916,000.00 | 3,415,674,747.63 |
②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 减少 | 利息资本化 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 202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 进度% | 资金来源 |
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8,244,746,100.00 | 614,284,997.71 | 64,102,502.13 | -- | -- | 2,161,203.92 | 2,161,203.92 | 3.80 | 678,387,499.84 | 8.23 | 8.23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五凌电力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 | 661,164,000.00 | 340,332,546.16 | 122,609,483.94 | -- | -- | 12,201,155.54 | 8,831,418.00 | 2.50 | 462,942,030.10 | 70.02 | 70.02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黎平县大稼平革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455,320,000.00 | 380,145,744.49 | 14,064,799.34 | -- | -- | 15,134,202.84 | 8,582,102.43 | 2.50 | 394,210,543.83 | 86.58 | 86.58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江永县白马上江圩风电二期项目 | 458,854,700.00 | 15,655,464.75 | 285,917,648.22 | -- | -- | 3,999,362.13 | 3,853,698.54 | 2.49 | 301,573,112.97 | 65.72 | 65.72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光伏项目 | 844,147,900.00 | -- | 294,736,392.08 | -- | -- | 251,223.64 | 251,223.64 | 2.76 | 294,736,392.08 | 34.92 | 34.92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黎平县九潮定八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 | 463,349,400.00 | 247,421,554.16 | 7,040,593.91 | -- | -- | 12,926,997.18 | 6,540,811.48 | 2.50 | 254,462,148.07 | 54.92 | 54.92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续上表)
工程名称 | 预算数 | 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 本期增加 | 转入固定资产 | 其他 减少 | 利息资本化 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 2023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 进度% | 资金来源 |
湖南桃源木旺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8,244,746,100.00 | 443,273,022.16 | 171,011,975.55 | -- | -- | -- | -- | -- | 614,284,997.71 | 7.45 | 7.45 | 自有资金 |
黎平县大稼平革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项目 | 455,320,000.00 | 150,125,702.09 | 230,020,042.40 | -- | -- | 6,552,100.41 | 5,932,160.71 | 2.90 | 380,145,744.49 | 83.49 | 83.49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五凌电力锦屏县青山界农业光伏电站 | 661,164,000.00 | -- | 340,332,546.16 | -- | -- | 3,369,737.54 | 3,369,737.54 | 2.68 | 340,332,546.16 | 51.47 | 51.47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黎平县九潮定八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 | 463,349,400.00 | 115,243,408.28 | 132,178,145.88 | -- | -- | 6,386,185.70 | 5,932,160.71 | 2.90 | 247,421,554.16 | 53.40 | 53.40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五凌(双牌)电力有限公司储能项目 | 244,478,200.00 | -- | 231,411,432.03 | -- | -- | 3,232,141.22 | 3,232,141.22 | 2.74 | 231,411,432.03 | 94.66 | 94.66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③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计提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33,916,000.00 | 7,627,601.24 | 3,607,442.88 | 37,936,158.36 |
(续上表)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计提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33,916,000.00 | -- | -- | 33,916,000.00 |
(2)工程物资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机器设备 | 11,874,753.38 | 436,791.01 |
专用材料 | 259,256.15 | 1,310.59 |
合 计 | 12,134,009.53 | 438,101.60 |
19、使用权资产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土地租赁款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年12月31日 | 93,883,342.05 | 59,653,634.15 | 17,400,419.67 | 170,937,395.8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442,272.95 | -- | 48,042,542.35 | 190,484,815.30 |
(1)新增租赁 | 142,442,272.95 | -- | 48,042,542.35 | 190,484,815.30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83,827.52 | 59,653,634.15 | -- | 64,737,461.67 |
(1)终止租赁 | 5,083,827.52 | 59,653,634.15 | -- | 64,737,461.67 |
4.2024年12月31日 | 231,241,787.48 | -- | 65,442,962.02 | 296,684,749.50 |
二、累计折旧 | ||||
1.2023年12月31日 | 18,311,200.08 | 948,888.90 | 723,681.65 | 19,983,770.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141,217.65 | 54,653.76 | 2,126,174.78 | 17,322,046.19 |
(1)计提 | 15,141,217.65 | 54,653.76 | 2,126,174.78 | 17,322,046.19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26,261.58 | 1,003,542.66 | -- | 4,329,804.24 |
(1)终止租赁 | 3,326,261.58 | 1,003,542.66 | -- | 4,329,804.24 |
4.2024年12月31日 | 30,126,156.15 | -- | 2,849,856.43 | 32,976,012.58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201,115,631.33 | -- | 62,593,105.59 | 263,708,736.92 |
2.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75,572,141.97 | 58,704,745.25 | 16,676,738.02 | 150,953,625.24 |
(续上表)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土地租赁款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2年12月31日 | 44,941,965.05 | 60,754,348.40 | 4,750,431.21 | 110,446,744.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941,377.00 | -- | 12,649,988.46 | 61,591,365.46 |
(1)新增租赁 | 48,941,377.00 | -- | 12,649,988.46 | 61,591,365.4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100,714.25 | -- | 1,100,714.25 |
(1)终止租赁 | -- | 1,100,714.25 | -- | 1,100,714.25 |
4.2023年12月31日 | 93,883,342.05 | 59,653,634.15 | 17,400,419.67 | 170,937,395.87 |
二、累计折旧 | ||||
1.2022年12月31日 | 10,902,355.76 | 976,654.05 | 443,618.49 | 12,322,628.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08,844.32 | 3,825.15 | 280,063.16 | 7,692,732.63 |
(1)计提 | 7,408,844.32 | 3,825.15 | 280,063.16 | 7,692,732.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31,590.30 | -- | 31,590.30 |
(1)终止租赁 | -- | 31,590.30 | -- | 31,590.30 |
4.2023年12月31日 | 18,311,200.08 | 948,888.90 | 723,681.65 | 19,983,770.63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75,572,141.97 | 58,704,745.25 | 16,676,738.02 | 150,953,625.24 |
2.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34,039,609.29 | 59,777,694.35 | 4,306,812.72 | 98,124,116.36 |
20、无形资产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3年12月31日 | 370,235,610.41 | 7,134,469.94 | 87,629,525.38 | 1,726,344,980.20 | 244,359,504.69 | 2,435,704,090.6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13,355.36 | -- | 3,987,750.42 | 20,883,089.88 | 96,738,903.15 | 123,223,098.8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210,555.14 | 210,555.14 |
4.2024年12月31日 | 371,848,965.77 | 7,134,469.94 | 91,617,275.80 | 1,747,228,070.08 | 340,887,852.70 | 2,558,716,634.29 |
二、累计摊销 | ||||||
1.2023年12月31日 | 88,004,523.66 | 5,376,429.84 | 80,978,396.01 | 367,527,283.15 | 114,432,786.07 | 656,319,418.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278,215.27 | 161,430.79 | 1,158,316.79 | 64,503,661.76 | 23,753,985.10 | 99,855,609.7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184,695.74 | 184,695.74 |
4.2024年12月31日 | 98,282,738.93 | 5,537,860.63 | 82,136,712.80 | 432,030,944.91 | 138,002,075.43 | 755,990,332.70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273,566,226.84 | 1,596,609.31 | 9,480,563.00 | 1,315,197,125.17 | 202,885,777.27 | 1,802,726,301.59 |
2.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282,231,086.75 | 1,758,040.10 | 6,651,129.37 | 1,358,817,697.05 | 129,926,718.62 | 1,779,384,671.89 |
(续上表)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2022年12月31日 | 444,368,050.66 | 7,134,469.94 | 87,629,525.38 | 1,672,907,884.89 | 228,750,245.64 | 2,440,790,176.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87,702.70 | -- | -- | 53,437,095.31 | 25,683,473.41 | 81,608,271.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76,620,142.95 | -- | -- | -- | 10,074,214.36 | 86,694,357.31 |
4.2023年12月31日 | 370,235,610.41 | 7,134,469.94 | 87,629,525.38 | 1,726,344,980.20 | 244,359,504.69 | 2,435,704,090.62 |
二、累计摊销 | ||||||
1.2022年12月31日 | 97,774,148.30 | 5,082,670.38 | 79,835,313.79 | 305,506,425.60 | 104,837,317.34 | 593,035,875.41 |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 计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655,464.37 | 293,759.46 | 1,143,082.22 | 62,020,857.55 | 19,006,969.40 | 93,120,133.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425,089.01 | -- | -- | -- | 9,411,500.67 | 29,836,589.68 |
4.2023年12月31日 | 88,004,523.66 | 5,376,429.84 | 80,978,396.01 | 367,527,283.15 | 114,432,786.07 | 656,319,418.73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282,231,086.75 | 1,758,040.10 | 6,651,129.37 | 1,358,817,697.05 | 129,926,718.62 | 1,779,384,671.89 |
2.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346,593,902.36 | 2,051,799.56 | 7,794,211.59 | 1,367,401,459.29 | 123,912,928.30 | 1,847,754,301.10 |
说明:
本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将特许经营权质押以取得长期借款。各报告期期末,无形资产受限情况详见附注六、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1、开发支出
(续上表)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
内部开发 支出 | 其他增加 | 确认为 无形资产 | 其他减少 | |||
河南开封火电厂深度调峰脱硝喷氨分区、反应器吹灰适应性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 | -- | 3,152,692.98 | -- | -- | -- | 3,152,692.98 |
高功率脉冲氙灯辐照试验平台建设 | -- | 1,486,725.66 | -- | -- | -- | 1,486,725.66 |
SGS国产化研究 | 1,132,743.35 | -- | -- | -- | -- | 1,132,743.35 |
燃煤电厂烟气CO2捕集中试平台能力建设 | 1,922,422.27 | -- | -- | -- | 1,922,422.27 | -- |
晶硅光伏组件紫外光无损拆解技术研究 | 1,126,016.96 | -- | -- | -- | 1,126,016.96 | -- |
燃气烟气CO2有机胺化学吸收技术及装备研究 | 2,789,263.86 | -- | -- | -- | 2,789,263.86 | -- |
光芬顿生物法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浓缩液工艺研究 | 1,108,141.59 | -- | -- | -- | 1,108,141.59 | -- |
其他项目 | 1,747,636.33 | 635,221.24 | -- | -- | 1,879,494.74 | 503,362.83 |
合 计 | 9,826,224.36 | 5,274,639.88 | -- | -- | 8,825,339.42 | 6,275,524.82 |
22、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形成商誉的事项 | 2023年12月 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企业合并 形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 工程有限公司 | 16,920,377.89 | -- | -- | -- | -- | 16,920,377.89 |
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 | 12,720,022.06 | -- | -- | -- | -- | 12,720,022.06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 有限公司 | 169,785.97 | -- | -- | -- | -- | 169,785.97 |
合 计 | 29,810,185.92 | -- | -- | -- | -- | 29,810,185.92 |
项 目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内部开发 支出 | 其他 增加 | 确认为 无形资产 | 其他减少 | |||
河南开封火电厂深度调峰脱硝喷氨分区、反应器吹灰适应性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 | 3,152,692.98 | -- | -- | -- | 3,152,692.98 | -- |
高功率脉冲氙灯辐照试验平台建设 | 1,486,725.66 | -- | -- | -- | 1,486,725.66 | -- |
SGS国产化研究 | 1,132,743.35 | -- | -- | -- | 1,132,743.35 | -- |
其他项目 | 503,362.83 | -- | -- | -- | 503,362.83 | -- |
合 计 | 6,275,524.82 | -- | -- | -- | 6,275,524.82 | --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形成商誉的事项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
企业合并 形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6,920,377.89 | -- | -- | -- | -- | 16,920,377.89 |
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 | 12,720,022.06 | -- | -- | -- | -- | 12,720,022.06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 有限公司 | 169,785.97 | -- | -- | -- | -- | 169,785.97 |
合 计 | 29,810,185.92 | -- | -- | -- | -- | 29,810,185.92 |
(2)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形成商誉的事项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6,920,377.89 | -- | -- | -- | -- | 16,920,377.89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 有限公司 | -- | 169,785.97 | -- | -- | -- | 169,785.97 |
合 计 | 16,920,377.89 | 169,785.97 | -- | -- | -- | 17,090,163.86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形成商誉的事项 | 2022年12月 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6,920,377.89 | -- | -- | -- | -- | 16,920,377.89 |
23、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
催化剂摊销 | 106,166,112.07 | 59,044,114.40 | 54,072,007.15 | -- | 111,138,219.32 |
征地补偿费 | 8,681,758.28 | -- | 528,791.88 | -- | 8,152,966.40 |
装修费及其他 | 10,113,450.49 | 14,757,761.42 | 5,205,401.78 | -- | 19,665,810.13 |
合 计 | 124,961,320.84 | 73,801,875.82 | 59,806,200.81 | -- | 138,956,995.85 |
(续上表)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
催化剂摊销 | 88,786,674.14 | 66,689,668.89 | 49,310,230.96 | -- | 106,166,112.07 |
征地补偿费 | 9,210,550.16 | -- | 528,791.88 | -- | 8,681,758.28 |
装修费及其他 | 11,893,417.00 | 6,310,863.65 | 8,090,830.16 | -- | 10,113,450.49 |
合 计 | 109,890,641.30 | 73,000,532.54 | 57,929,853.00 | -- | 124,961,320.84 |
24、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 可抵扣/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64,293,191.14 | 87,993,881.71 | 487,140,925.73 | 78,793,993.7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45,923,951.71 | 81,191,181.93 | 344,818,487.18 | 81,256,201.80 |
预计负债 | 53,661,002.78 | 8,723,048.61 | 43,042,115.15 | 6,850,974.85 |
固定资产折旧 | 36,335,348.43 | 7,952,414.36 | 39,450,172.20 | 8,636,752.87 |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2,525,663.03 | 378,849.46 | 8,840,500.12 | 1,326,920.02 |
可抵扣亏损 | 434,200,791.99 | 108,550,198.00 | 798,791,173.76 | 187,321,613.77 |
长期应付款-淹没拨备 | 1,816,145,298.08 | 392,109,232.35 | 1,825,971,129.99 | 394,056,421.19 |
租赁负债 | 264,386,970.85 | 55,200,007.80 | 148,754,388.63 | 33,024,573.64 |
其 他 | 142,258,387.95 | 33,646,926.98 | 122,454,551.20 | 30,613,637.80 |
小 计 | 3,659,730,605.96 | 775,745,741.20 | 3,819,263,443.96 | 821,881,089.6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 | 8,593,225.68 | 2,148,306.42 | 9,043,425.68 | 2,260,856.42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48,373,362.07 | 75,699,380.13 | 340,478,202.95 | 72,569,869.39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265,250.74 | 39,787.61 | 1,181,865.81 | 177,279.87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资产评估增值 | 95,851,571.43 | 15,973,293.76 | 106,406,787.81 | 17,001,955.87 |
固定资产-淹没拨备 | 1,406,917,562.65 | 306,453,162.40 | 1,449,715,545.94 | 315,683,624.38 |
使用权资产 | 260,908,736.94 | 55,507,912.44 | 146,684,914.81 | 33,903,572.64 |
小 计 | 2,120,909,709.51 | 455,821,842.76 | 2,053,510,743.00 | 441,597,158.57 |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项 目 | 递延所得税 资产和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负债 2024年12月31日 余额 | 递延所得税 资产和负债 2023年12月31日 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 资产或负债 2023年12月31日 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68,265,779.53 | 407,479,961.67 | 331,950,047.72 | 489,931,041.9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8,265,779.53 | 87,556,063.23 | 331,950,047.72 | 109,647,110.85 |
25、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427,479,451.28 | -- | 427,479,451.28 | 419,366,129.62 | -- | 419,366,129.62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405,196,362.58 | -- | 405,196,362.58 | 438,441,638.19 | -- | 438,441,638.19 |
待剥离股权投资 | -- | -- | -- | 5,136,438,337.22 | -- | 5,136,438,337.22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质保金 | 53,319,374.75 | 2,068,791.74 | 51,250,583.01 | 86,281,903.32 | 3,182,422.58 | 83,099,480.74 |
预付厂房租金 | -- | -- | -- | 1,180,952.38 | -- | 1,180,952.38 |
其 他 | 23,979,912.73 | -- | 23,979,912.73 | 20,204,314.11 | -- | 20,204,314.11 |
合 计 | 909,975,101.34 | 2,068,791.74 | 907,906,309.60 | 6,101,913,274.84 | 3,182,422.58 | 6,098,730,852.26 |
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4,920,740.47 | 14,920,740.47 | 保证金 | 保函及 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345,850.89 | 345,850.89 | 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3,495,659.06 | 13,495,659.06 | 保证金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25,223,125.12 | 25,223,125.12 | 冻结 | 账户冻结 |
无形资产 | 1,179,745,774.94 | 919,529,656.99 | 质押 | 质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365,602,763.81 | 228,036,502.19 | 售后回租 | 售后回租资产 |
固定资产 | 19,368,613.79 | 12,862,728.16 | 抵押 | 抵押借款 |
应收账款 | 851,389,923.21 | 750,536,883.81 | 质押 | 质押借款 |
合 计 | 2,470,092,451.29 | 1,964,951,146.69 |
(续上表)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7,380,238.70 | 17,380,238.70 | 保证金 | 保函及 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7,196,590.08 | 7,196,590.08 | 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4,419,300.00 | 4,419,300.00 | 保证金 | 土地复垦保证金 |
无形资产 | 1,021,977,544.39 | 829,084,159.13 | 质押 | 质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404,045,828.95 | 349,591,587.55 | 售后回租 | 售后回租资产 |
应收账款 | 637,934,135.74 | 623,785,733.66 | 质押 | 质押借款 |
应收款项融资 | 6,000,000.00 | 5,805,000.00 | 质押 | 票据质押 |
合 计 | 2,098,953,637.86 | 1,837,262,609.12 |
27、短期借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抵押借款 | 12,009,900.00 | -- |
信用借款 | 6,868,531,524.84 | 6,740,950,477.02 |
合 计 | 6,880,541,424.84 | 6,740,950,477.02 |
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借款抵押资产情况详见附注六、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8、应付票据
种 类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32,351,393.08 | 12,071,668.69 |
商业承兑汇票 | 9,133,139.00 | 2,169,401.70 |
合 计 | 41,484,532.08 | 14,241,070.39 |
29、应付账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602,040,217.39 | 1,349,903,095.84 |
1年以上 | 529,315,491.36 | 626,772,128.58 |
合 计 | 2,131,355,708.75 | 1,976,675,224.42 |
各报告期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情况
①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汇总金额36,519,837.80元,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1.71%;
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汇总金额60,849,192.10元,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08%。30、合同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环保工程 | 303,040,535.15 | 296,757,161.63 |
催化剂销售 | 14,719,418.84 | 2,323,554.84 |
其 他 | 266,716.53 | 237,315.51 |
合 计 | 318,026,670.52 | 299,318,031.98 |
31、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短期薪酬 | 102,421,091.54 | 1,558,160,514.98 | 1,552,518,179.24 | 108,063,427.28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798,881.91 | 223,836,482.99 | 224,225,106.18 | 3,410,258.72 |
辞退福利 | -- | 1,322,086.20 | 1,322,086.20 | -- |
合 计 | 106,219,973.45 | 1,783,319,084.17 | 1,778,065,371.62 | 111,473,686.00 |
(续上表)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短期薪酬 | 107,758,368.65 | 1,536,544,354.29 | 1,541,881,631.40 | 102,421,091.54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076,789.84 | 208,278,314.88 | 206,556,222.81 | 3,798,881.91 |
辞退福利 | 2,290,577.79 | 2,882,392.28 | 5,172,970.07 | -- |
合 计 | 112,125,736.28 | 1,747,705,061.45 | 1,753,610,824.28 | 106,219,973.45 |
(1)短期薪酬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345,325.80 | 1,176,618,784.94 | 1,175,311,442.71 | 26,652,668.03 |
职工福利费 | -- | 103,506,191.28 | 103,506,191.28 | -- |
社会保险费 | 14,048,058.82 | 120,495,237.30 | 119,081,921.39 | 15,461,374.73 |
其中:1.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 14,048,058.82 | 113,221,159.88 | 111,811,634.87 | 15,457,583.83 |
2.工伤保险费 | -- | 7,274,077.42 | 7,270,286.52 | 3,790.90 |
住房公积金 | 19,482.00 | 108,098,298.42 | 108,078,374.42 | 39,406.00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3,008,224.92 | 49,442,003.04 | 46,540,249.44 | 65,909,978.52 |
合 计 | 102,421,091.54 | 1,558,160,514.98 | 1,552,518,179.24 | 108,063,427.28 |
(续上表)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2,869,365.62 | 1,103,087,768.77 | 1,110,611,808.59 | 25,345,325.80 |
职工福利费 | -- | 99,164,381.51 | 99,164,381.51 | -- |
社会保险费 | 12,737,986.56 | 116,773,156.76 | 115,463,084.50 | 14,048,058.82 |
其中:1.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 12,708,370.27 | 109,962,168.93 | 108,622,480.38 | 14,048,058.82 |
2.工伤保险费 | 29,616.29 | 6,810,987.83 | 6,840,604.12 | -- |
住房公积金 | 19,482.00 | 105,096,630.00 | 105,096,630.00 | 19,482.00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2,131,534.47 | 48,310,922.94 | 47,434,232.49 | 63,008,224.92 |
其 他 | -- | 64,111,494.31 | 64,111,494.31 | -- |
合 计 | 107,758,368.65 | 1,536,544,354.29 | 1,541,881,631.40 | 102,421,091.54 |
(2)设定提存计划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离职后福利 | 3,798,881.91 | 223,836,482.99 | 224,225,106.18 | 3,410,258.72 |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 848,346.82 | 132,847,888.28 | 131,809,340.40 | 1,886,894.70 |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失业保险费 | 517,432.84 | 5,349,166.75 | 5,345,125.97 | 521,473.62 |
企业年金缴费 | 2,433,102.25 | 85,639,427.96 | 87,070,639.81 | 1,001,890.40 |
合 计 | 3,798,881.91 | 223,836,482.99 | 224,225,106.18 | 3,410,258.72 |
(续上表)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离职后福利 | 2,076,789.84 | 208,278,314.88 | 206,556,222.81 | 3,798,881.91 |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 1,421,298.88 | 127,915,267.97 | 128,488,220.03 | 848,346.82 |
失业保险费 | 582,492.08 | 6,624,054.88 | 6,689,114.12 | 517,432.84 |
企业年金缴费 | 72,998.88 | 73,738,992.03 | 71,378,888.66 | 2,433,102.25 |
合 计 | 2,076,789.84 | 208,278,314.88 | 206,556,222.81 | 3,798,881.91 |
32、应交税费
税 项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企业所得税 | 434,315,479.38 | 52,638,174.36 |
增值税 | 64,436,209.35 | 50,170,364.38 |
个人所得税 | 43,201,696.84 | 35,705,939.48 |
水资源税 | 13,181,378.04 | 14,063,455.4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679,999.41 | 5,215,687.10 |
教育费附加 | 4,514,610.74 | 3,986,538.94 |
其他税费 | 17,145,930.50 | 9,538,981.31 |
合 计 | 582,475,304.26 | 171,319,141.05 |
33、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付股利 | 222,530,469.47 | 152,822,559.03 |
其他应付款 | 10,081,655,985.79 | 8,576,071,496.52 |
合 计 | 10,304,186,455.26 | 8,728,894,055.55 |
(1)应付股利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特变电工南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5,294,621.54 | --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41,698,394.61 | -- |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35,168,614.63 | 14,485,129.23 |
胜科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24,259,512.22 | -- |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四川九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9,997,319.08 | -- |
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 | 97,276,021.48 |
其 他 | 66,112,007.39 | 41,061,408.32 |
合 计 | 222,530,469.47 | 152,822,559.03 |
(2)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应付股权对价款 | 6,113,627,944.92 | 4,159,531,818.37 |
往来款 | 1,585,725,000.63 | 1,608,836,041.19 |
工程设备款 | 1,408,002,218.65 | 1,731,923,053.22 |
代收代付款 | 626,965,187.25 | 750,469,316.05 |
保证金 | 158,072,700.75 | 133,604,318.58 |
其 他 | 189,262,933.59 | 191,706,949.11 |
合 计 | 10,081,655,985.79 | 8,576,071,496.52 |
各报告期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情况
①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汇总金额71,063,276.71元,占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0.70%;
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汇总金额76,678,229.80元,占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0.89%。
3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596,120,947.17 | 2,108,146,528.96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4,323,341.81 | 379,933,104.97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701,098.21 | 94,157,099.43 |
合 计 | 7,634,145,387.19 | 2,582,236,733.36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质押借款 | 718,416,644.17 | 1,049,437,904.66 |
保证借款 | 88,615,058.40 | 77,359,633.29 |
信用借款 | 6,789,089,244.60 | 981,348,991.01 |
合 计 | 7,596,120,947.17 | 2,108,146,528.96 |
35、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短期融资债券 | 402,626,666.68 | -- |
待转销项税 | 13,795,398.70 | 24,330,582.77 |
合 计 | 416,422,065.38 | 24,330,582.77 |
各报告期期末短期融资债券情况:
面 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期限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
短期融资债券 | 400,000,000.00 | 1.97 | 2024/9/2 | 181天 | -- |
(续上表)
2024年1-12月 期间发行 | 按面值 计提利息 | 2024年12月31日 | 是否违约 | |
短期融资债券 | 400,000,000.00 | 2,626,666.68 | 402,626,666.68 | 否 |
36、长期借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质押借款 | 6,093,380,308.90 | 7,520,482,624.29 |
保证借款 | 371,195,347.85 | 513,506,139.29 |
信用借款 | 19,129,656,725.48 | 19,094,519,194.03 |
小 计 | 25,594,232,382.23 | 27,128,507,957.61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596,120,947.17 | 2,108,146,528.96 |
合 计 | 17,998,111,435.06 | 25,020,361,428.65 |
说明:(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质押资产情况详见附注六、2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外币借款情况详见附注六、56外币货币性项目。
37、租赁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租赁付款额 | 383,480,337.61 | 256,259,584.26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19,093,366.76 | 76,053,575.37 |
小 计 | 264,386,970.85 | 180,206,008.8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701,098.21 | 94,157,099.43 |
合 计 | 250,685,872.64 | 86,048,909.46 |
38、长期应付款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专项应付款 | 711,733.43 | 711,733.43 |
售后回租融资款 | 216,236,800.00 | 370,495,253.33 |
淹没拨备 | 1,816,145,298.08 | 1,825,971,129.99 |
其 他 | 47,209,816.68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4,323,341.81 | 379,933,104.97 |
合 计 | 2,055,980,306.38 | 1,817,245,011.78 |
3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其他长期福利
其他长期福利 | -- | 6,827,222.16 |
40、预计负债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污水处理厂设备重置成本 | 40,794,180.06 | 34,579,014.12 |
产品质量保证 | 8,552,627.27 | 6,112,410.07 |
预计亏损合同 | 4,314,195.45 | 2,350,690.96 |
合 计 | 53,661,002.78 | 43,042,115.15 |
41、递延收益
项 目 | 2023年12月 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4年12月31日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0,089,087.90 | 2,174,620.00 | 2,379,340.39 | 19,884,367.51 | 政府补助形成 |
(续上表)
项 目 | 2022年12月 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12月31日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2,712,514.69 | 2,444,340.00 | 15,067,766.79 | 20,089,087.90 | 政府补助形成 |
说明: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六、57、政府补助。
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 入 | 成 本 | 收 入 | 成 本 | |
主营业务 | 11,553,839,477.61 | 8,194,201,559.78 | 9,287,635,054.96 | 7,467,053,091.11 |
其他业务 | 91,956,579.17 | 46,638,493.45 | 205,792,383.30 | 99,409,349.46 |
合 计 | 11,645,796,056.78 | 8,240,840,053.23 | 9,493,427,438.26 | 7,566,462,440.57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行业
(3)营业收入分解信息
主营业务收入
项 目 | 2024年度 | ||||||
电 力 | 环保工程 | 脱硫脱硝 | 催化剂销售 | 水处理运营 | 其 他 | 合 计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6,471,423,163.14 | -- | 2,242,253,105.86 | 436,593,323.63 | 413,406,713.37 | 35,022,220.85 | 9,598,698,526.85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 | 1,567,776,027.98 | -- | -- | -- | 387,364,922.78 | 1,955,140,950.76 |
合 计 | 6,471,423,163.14 | 1,567,776,027.98 | 2,242,253,105.86 | 436,593,323.63 | 413,406,713.37 | 422,387,143.63 | 11,553,839,477.61 |
主要行业类型
主要行业类型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收 入 | 成 本 | 收 入 | 成 本 | ||
主营业务收入: | 11,553,839,477.61 | 8,194,201,559.78 | 9,287,635,054.96 | 7,467,053,091.11 | |
其中:电 力 | 6,471,423,163.14 | 3,792,571,998.25 | 4,764,455,148.82 | 3,555,570,140.33 | |
环保工程 | 1,567,776,027.98 | 1,529,542,649.83 | 1,196,966,717.59 | 1,117,173,742.82 | |
脱硫脱硝电价收入 | 2,242,253,105.86 | 1,899,009,194.06 | 2,217,166,872.73 | 1,887,202,872.12 | |
催化剂销售 | 436,593,323.63 | 353,381,118.77 | 313,236,432.21 | 281,579,899.98 | |
污水处理 | 413,406,713.37 | 286,464,365.29 | 404,075,741.65 | 291,933,635.97 | |
其 他 | 422,387,143.63 | 333,232,233.58 | 391,734,141.96 | 333,592,799.89 | |
其他业务收入 | 91,956,579.17 | 46,638,493.45 | 205,792,383.30 | 99,409,349.46 | |
其中:租 金 | 36,694,800.44 | 14,574,660.88 | 42,535,575.19 | 24,628,277.75 | |
其 他 | 55,261,778.73 | 32,063,832.57 | 163,256,808.11 | 74,781,071.71 | |
合 计 | 11,645,796,056.78 | 8,240,840,053.23 | 9,493,427,438.26 | 7,566,462,440.57 |
(续上表)
项 目 | 2023年度 | ||||||
电 力 | 环保工程 | 脱硫脱硝 | 催化剂销售 | 水处理运营 | 其 他 | 合 计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4,764,455,148.82 | -- | 2,217,166,872.73 | 313,236,432.21 | 404,075,741.65 | 46,672,262.23 | 7,745,606,457.64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 | 1,196,966,717.59 | -- | -- | -- | 345,061,879.73 | 1,542,028,597.32 |
合 计 | 4,764,455,148.82 | 1,196,966,717.59 | 2,217,166,872.73 | 313,236,432.21 | 404,075,741.65 | 391,734,141.96 | 9,287,635,054.96 |
其他业务收入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5,722,846.95 | 65,942,346.51 |
在某一时段确认 | 66,233,732.22 | 139,850,036.79 |
合 计 | 91,956,579.17 | 205,792,383.30 |
43、销售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 | 20,385,224.01 | 18,952,639.67 |
差旅费 | 3,153,244.54 | 4,559,272.22 |
业务招待费 | 2,305,021.81 | 2,993,550.65 |
招标服务费 | 2,970,193.05 | 2,098,912.85 |
其 他 | 783,054.12 | 7,279,014.31 |
合 计 | 29,596,737.53 | 35,883,389.70 |
44、管理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 | 398,880,103.02 | 341,038,499.30 |
折旧费 | 52,540,190.22 | 49,539,873.75 |
各项摊销 | 19,840,181.45 | 19,527,645.15 |
中介服务费、咨询费 | 11,110,202.22 | 17,021,946.67 |
租赁水电及物业管理费 | 21,477,133.51 | 25,364,675.06 |
差旅费 | 21,449,969.97 | 27,544,593.97 |
车辆使用费 | 5,961,955.76 | 4,688,152.87 |
信息费 | 8,447,017.12 | 9,079,908.56 |
办公费 | 5,149,263.93 | 6,339,991.64 |
会议费 | 2,746,082.33 | 1,183,855.39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业务招待费 | 3,536,392.64 | 5,176,102.13 |
其 他 | 64,667,883.63 | 76,140,107.91 |
合 计 | 615,806,375.80 | 582,645,352.40 |
45、研发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职工薪酬 | 55,624,460.83 | 69,577,874.61 |
委外研发费用 | 41,593,307.11 | 55,255,001.81 |
材料费 | 17,246,197.60 | 19,315,285.17 |
折旧及摊销 | 7,284,055.85 | 7,613,381.96 |
燃料动力费 | 2,779,324.00 | 12,826,082.01 |
差旅费 | 2,170,257.06 | 1,573,951.14 |
其 他 | 12,281,604.09 | 16,226,375.44 |
合 计 | 138,979,206.54 | 182,387,952.14 |
46、财务费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利息费用 | 1,123,266,335.85 | 1,314,129,046.66 |
减:利息收入 | 14,628,388.55 | 14,410,753.10 |
汇兑损益 | -18,894,242.28 | -11,059,338.59 |
其他支出 | 4,752,355.46 | 7,391,475.67 |
合 计 | 1,094,496,060.48 | 1,296,050,430.64 |
47、其他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0,653,665.40 | 63,475,904.98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2,821,427.52 | 4,564,095.30 |
荣昌污水处理厂项目 | 790,711.36 | 790,711.44 |
稳岗补贴 | 638,075.76 | 1,267,264.78 |
内蒙古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500,000.00 | -- |
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补贴 | 504,201.72 | 504,201.72 |
湿式氧化镁法开发 | -- | 2,077,154.43 |
低成本一体化 | -- | 1,050,000.00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烟气脱硝优化 | -- | 600,000.00 |
技术改造补助资金款 | -- | 588,713.40 |
土地补偿款 | -- | 239,355.44 |
其 他 | 7,019,582.64 | 4,892,324.93 |
合 计 | 62,927,664.40 | 80,049,726.42 |
说明: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六、57、政府补助。
48、投资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443,030.18 | 49,053,020.6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 投资收益 | 2,514.43 | 46,341,340.2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 的投资收益 | 15,834,545.08 | 8,497,651.37 |
委托贷款收益 | 81,443,839.65 | 156,047,363.29 |
其 他 | -483,971.40 | -908,542.40 |
合 计 | 120,239,957.94 | 259,030,833.12 |
4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450,200.00 | -- |
其 他 | 47,778.05 | -- |
合 计 | -402,421.95 | -- |
50、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3,030,967.47 | -29,703,409.61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3,143,308.50 | -2,175,080.16 |
债权投资信用减值损失 | -- | -22,922,674.91 |
其 他 | -- | -366,217.99 |
合 计 | 6,174,275.97 | -55,167,382.67 |
51、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存货跌价损失 | -- | -2,555,657.93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4,036,115.08 | -15,164,185.96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27,352,450.83 | -- |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7,627,601.24 | -- |
商誉减值损失 | -169,785.97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1,113,630.84 | -571,963.29 |
合 计 | -158,072,322.28 | -18,291,807.18 |
52、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8,035,437.23 | 1,997,379.39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572.20 |
终止租赁利得 | 282,946.27 | -- |
合 计 | 8,318,383.50 | 1,997,951.59 |
53、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794,500.00 | 3,984,350.00 |
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利得 | 852,718.88 | 388,517.63 |
顶托电量补偿收入 | 11,477,150.44 | 11,477,150.44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收入 | 3,196,526.04 | -- |
收购子公司利得 | -- | 2,751,591.71 |
其 他 | 9,137,292.41 | 8,383,266.37 |
合 计 | 25,458,187.77 | 26,984,876.15 |
说明: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六、57、政府补助。
54、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319,028.68 | 8,826,356.13 |
对外捐赠 | 5,770,000.00 | 3,000,000.00 |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 | 5,367,526.58 | 4,463,696.49 |
其 他 | 3,312,041.24 | 655,248.99 |
合 计 | 19,768,596.50 | 16,945,301.61 |
5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37,778,955.73 | 176,661,481.0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6,281,901.99 | -182,941,095.98 |
合 计 | 294,060,857.72 | -6,279,614.97 |
(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434,831,364.36 | -10,550,024.73 |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58,707,841.11 | -2,637,506.18 |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9,094,735.96 | -58,082,858.54 |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 11,560,030.37 | 2,407,614.7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以“-”填列) | -9,658,201.56 | -14,387,668.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 10,142,080.43 | 16,598,861.39 |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539,051.11 | -864,584.27 |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69,993,490.89 | 61,549,951.85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3,834,592.45 | -7,301,648.10 |
其 他 | -3,216,004.00 | -3,561,777.88 |
所得税费用 | 294,060,857.72 | -6,279,614.97 |
56、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2024年12月31日 折算人民币余额 |
应收账款 | 4,259,980.00 | 7.1884 | 30,622,440.23 |
其中:美元 | 4,259,980.00 | 7.1884 | 30,622,440.23 |
长期借款 | 4,275,630,920.00 | 0.0462 | 197,675,244.32 |
其中:日元 | 4,275,630,920.00 | 0.0462 | 197,675,244.32 |
(续上表)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2023年12月31日 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0.02 | 7.0827 | 0.14 |
其中:美元 | 0.02 | 7.0827 | 0.14 |
应收账款 | 10,504,680.15 | 7.0827 | 74,401,498.10 |
其中:美元 | 10,504,680.15 | 7.0827 | 74,401,498.10 |
合同资产 | 425,998.00 | 7.0827 | 3,017,216.03 |
其中:美元 | 425,998.00 | 7.0827 | 3,017,216.03 |
长期借款 | 4,578,385,680.00 | 0.050213 | 229,894,480.15 |
其中:日元 | 4,578,385,680.00 | 0.050213 | 229,894,480.15 |
57、政府补助
(1)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后续采用总额法计量
种 类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 计入损益 的金额 | 其他 变动 | 2024年12月31日 | 本期结转 计入损益 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荣昌污水处理厂项目 | 10,674,604.13 | -- | 790,711.36 | -- | 9,883,892.77 | 其他收益 |
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 项目补贴 | 5,840,335.81 | -- | 504,201.72 | -- | 5,336,134.09 | 其他收益 |
高速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 | -- | 1,641,600.00 | 86,363.63 | -- | 1,555,236.37 | 其他收益 |
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1,643,260.17 | -- | 193,043.68 | -- | 1,450,216.49 | 其他收益 |
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煅烧炉) | 483,333.33 | -- | 200,000.00 | -- | 283,333.33 | 其他收益 |
市政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项目 | 225,000.00 | -- | 20,000.00 | -- | 205,000.00 | 其他收益 |
垃圾热解气化研发 | 150,000.00 | -- | -- | -- | 150,000.00 | |
远达脱硝催化剂研发 检测服务中心 | 100,000.00 | -- | 100,000.00 | -- | -- | 其他收益 |
退役去污标准研究 | 67,554.46 | -- | -- | -- | 67,554.46 | |
工业废水零排放工艺与示范 | 30,000.00 | -- | 30,000.00 | -- | -- | 其他收益 |
燃煤电厂烟气PM2.5脱除 装备开发与产业化 | 5,000.00 | -- | 5,000.00 | -- | -- | 其他收益 |
小 计 | 19,219,087.90 | 1,641,600.00 | 1,929,320.39 | -- | 18,931,367.51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英才计划碳捕集 | 520,000.00 | -- | -- | -- | 520,000.00 | |
新能源创新专项 | 350,000.00 | -- | -- | -350,000.00 | -- | |
工业炉窑脱硝深度治理技术开发与应用(专项) | -- | 363,000.00 | -- | -- | 363,000.00 | |
CO2高附加值产品研发 | -- | -- | -- | 70,000.00 | 70,000.00 | |
工业废水零排放 | 170,020.00 | 170,020.00 | -- | -- | 其他收益 | |
小 计 | 870,000.00 | 533,020.00 | 170,020.00 | -280,000.00 | 953,000.00 | |
合 计 | 20,089,087.90 | 2,174,620.00 | 2,099,340.39 | -280,000.00 | 19,884,367.51 |
(续上表)
种 类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 计入损益 的金额 | 其他 变动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结转 计入损益 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荣昌污水处理厂项目 | 11,465,315.57 | -- | 790,711.44 | -- | 10,674,604.13 | 其他收益 |
土地补偿款 | 8,876,097.76 | -- | 239,355.44 | -8,636,742.32 | -- | 其他收益 |
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 项目补贴 | 6,344,537.53 | -- | 504,201.72 | -- | 5,840,335.81 | 其他收益 |
湿式氧化镁法开发 | 2,077,154.43 | -- | 2,077,154.43 | -- | -- | 其他收益 |
低成本一体化 | 1,050,000.00 | -- | 1,050,000.00 | -- | -- | 其他收益 |
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186,303.75 | 1,500,000.00 | 43,043.58 | -- | 1,643,260.17 | 其他收益 |
工业振兴专项资金(煅烧炉) | 683,333.33 | -- | 200,000.00 | -- | 483,333.33 | 其他收益 |
种 类 | 2022年12月3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结转 计入损益 的金额 | 其他 变动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结转 计入损益 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烟气脱硝优化 | 600,000.00 | -- | 600,000.00 | -- | -- | 其他收益 |
市政污泥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项目 | 245,000.00 | -- | 20,000.00 | -- | 225,000.00 | 其他收益 |
垃圾热解气化研发 | 150,000.00 | -- | -- | -- | 150,000.00 | |
远达脱硝催化剂研发 检测服务中心 | 300,000.00 | -- | 200,000.00 | --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脱硝还原剂制备 | 280,132.86 | -- | 280,132.86 | -- | -- | 其他收益 |
退役去污标准研究 | 67,554.46 | -- | -- | -- | 67,554.46 | |
催化剂关键原材料制备技术及基于原材料的配方研究 | 67,085.00 | -- | 67,085.00 | -- | -- | 其他收益 |
工业废水零排放工艺与示范 | 30,000.00 | -- | -- | -- | 30,000.00 | |
燃煤电厂气PM2.5脱除装备开发与产业化 | 10,000.00 | -- | 5,000.00 | -- | 5,000.00 | 其他收益 |
小 计 | 32,432,514.69 | 1,500,000.00 | 6,076,684.47 | -8,636,742.32 | 19,219,087.90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英才计划碳捕集 | 280,000.00 | 240,000.00 | -- | -- | 520,000.00 | |
重点实验室调查站补助款 | -- | 354,340.00 | 354,340.00 | -- | -- | 其他收益 |
新能源创新专项 | -- | 350,000.00 | -- | -- | 350,000.00 | |
小 计 | 280,000.00 | 944,340.00 | 354,340.00 | -- | 870,000.00 | |
合 计 | 32,712,514.69 | 2,444,340.00 | 6,431,024.47 | -8,636,742.32 | 20,089,087.90 |
(2)采用总额法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种 类 | 2024年度 计入损益的金额 | 2023年度 计入损益的金额 | 计入损益 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荣昌污水处理厂项目 | 790,711.36 | 790,711.44 | 其他收益 |
双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补贴 | 504,201.72 | 504,201.72 | 其他收益 |
湿式氧化镁法开发 | -- | 2,077,154.43 | 其他收益 |
低成本一体化 | -- | 1,050,000.00 | 其他收益 |
烟气脱硝优化 | -- | 600,000.00 | 其他收益 |
土地补偿款 | -- | 239,355.44 | 其他收益 |
其他小额项目政府补助汇总 | 634,407.31 | 815,261.44 | 其他收益 |
小 计 | 1,929,320.39 | 6,076,684.47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0,653,665.40 | 63,475,904.98 | 其他收益 |
稳岗补贴 | 638,075.76 | 1,267,264.78 | 其他收益 |
内蒙古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500,000.00 | -- | 其他收益 |
技术改造补助资金款 | -- | 588,713.40 | 其他收益 |
其他小额项目政府补助汇总 | 5,446,627.28 | 3,470,874.44 | 其他收益 |
种 类 | 2024年度 计入损益的金额 | 2023年度 计入损益的金额 | 计入损益 的列报项目 |
补贴收入 | 794,500.00 | 3,984,350.00 | 营业外收入 |
小 计 | 58,032,868.44 | 72,787,107.60 | |
合 计 | 59,962,188.83 | 78,863,792.07 |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本公司重要二级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工业 | 100.00 | -- | 设立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工业 | 97.80 | -- | 收购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工业 | 100.00 | -- | 设立 |
国电投远达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服务 | 100.00 | -- | 设立 |
重庆远达渝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工业 | 51.00 | -- | 设立 |
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省 | 辽宁省 | 工业 | 32.00 | 8.00 | 设立 |
重庆远达烟气治理特许经营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服务 | 100.00 | -- | 设立 |
国电投远达绿碳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服务 | 100.00 | -- | 设立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长沙市 | 电力 供应 | 100.00 | -- | 收购 |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广西省 | 梧州市 | 电力 供应 | 64.93 | -- | 收购 |
2、在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重要的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中电投先融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金融 | 16.00 | -- | 权益法 |
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火力发电 | -- | 40.00 | 权益法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核电 | -- | 14.99 | 权益法 |
宁都宜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西省 | 江西省 | 发电 | -- | 30.00 | 权益法 |
重庆美丽两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重庆市 | 服务 | 40.00 | -- | 权益法 |
3、处置子公司
2024年度,单次处置至丧失控制权而减少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所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合并财务报表中与该子公司相关的商誉 |
重庆远达碳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51.00 | 股权 退出 | 2024-4-17 | 移交财务和经营决策权之日 | 2,514.43 | --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重庆远达碳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4、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2023年度: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 比例% | 股权 取得方式 | 购买日的 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年末 被购买方的营业 收入 | 购买日至年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年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净额 |
隆回冷溪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99,304,700.00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 | 44,809,880.36 | 5,734,040.03 | 16,993,636.58 |
(续上表)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1,031.29 | 1,031.29 |
应收款项 | 3,203,654.02 | 3,203,654.02 |
其他流动资产 | 33,625,282.28 | 33,625,282.28 |
固定资产 | 328,330,266.89 | 392,851,669.40 |
无形资产 | 2,231,351.00 | 2,231,351.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143,075.67 | 12,725.04 |
借款 | -270,268,125.00 | -270,268,125.00 |
应付款项 | -11,210,244.44 | -11,210,244.44 |
净资产 | 102,056,291.71 | 150,447,343.59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取得的净资产 | 102,056,291.71 | 150,447,343.59 |
超出合并成本计入 当年损益的部分 | -2,751,591.71 | -- |
合并成本 | 99,304,700.00 | -- |
八、公允价值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2024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项 目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应收款项融资 | -- | -- | 146,042,750.02 | 146,042,750.02 |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732,758,199.32 | 732,758,199.32 |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247,778.05 | 247,778.05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8,727,825.00 | -- | 8,727,825.00 |
其中:出租的建筑物 | -- | 8,727,825.00 | -- | 8,727,825.00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8,727,825.00 | 879,048,727.39 | 887,776,552.39 |
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按上述三个层次列示如下:
项 目 | 第一次层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应收款项融资 | -- | -- | 263,963,400.65 | 263,963,400.65 |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739,863,040.20 | 739,863,040.20 |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200,000.00 | 200,000.00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9,178,025.00 | -- | 9,178,025.00 |
其中:出租的建筑物 | -- | 9,178,025.00 | -- | 9,178,025.00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 9,178,025.00 | 1,004,026,440.85 | 1,013,204,465.85 |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对本公司 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表决权比例% |
中国电力 | 中国香港 | 电力生产销售 | 2,450,898.60 | 46.04 | 46.04 |
说明:重组后,本公司的母公司变更为中国电力,最终控制方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1。
3、本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
重要的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七、2。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US-DK Green Energy(HD)Ltd.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安宁安昆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浩宇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华庆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鲁电国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中和零碳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朝阳燕山湖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澄江凌沄中汇富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大姚瑞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代县新华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电能(北京)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东方智慧(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多伦县虹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防城港凌桂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阜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甘孜正午光伏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高唐县嘉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古浪县雍和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关岭晟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关岭拓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西贵港创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西国电投博能售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西陆川县国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西钦州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西藤县启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西梧州瑞风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西梧州市铜镬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西卓洁电力工程检修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州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州金元茶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州金元黔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州蒙江流域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州黔西中水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州省习水鼎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州西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州鸭溪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贵州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电投(北京)综合智慧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电投(儋州)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电投(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电投河南工程运维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电投核安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电投南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电投重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电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电站运营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共享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兴安风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遵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海南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湖北宜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湖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湖南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综合能源供应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水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峡江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中业兴达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国家电投集团绿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南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山西铝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集团重庆狮子滩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国家电投乡城县兴川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海南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邯郸国源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合肥汉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衡阳昌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呼伦贝尔市宇涵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南电投红橡气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南五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南五凌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南五凌绿能电力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南五凌绿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南五凌绿源电力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容伏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华容晶尧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淮南平圩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黄河大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会泽华信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浑源县同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剑河清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陵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西赣电融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阴远景远天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金川县撒瓦脚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晋中市榆次区众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荆门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静乐弘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静乐县新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克山县绿展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昆明中云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来宾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岚县虎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岚县虎悦通大蛇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岚县金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理县华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连南瑶族自治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临高凌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龙山中水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陆川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陆川县鑫安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陆良汇昆天合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绿动未来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玛曲县东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蒙东协合科左后旗花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蒙东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蒙东协合扎鲁特旗白音查干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蒙东协合扎鲁特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弥渡惠扬农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密山市北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民勤县凌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华云伊电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宁凌桂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内蒙古白音华铝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内蒙古大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内蒙古明阳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夏阿特斯佳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夏浩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夏佳阳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夏凌川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夏凌佳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夏旭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夏中天恒瑞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宁夏中天恒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攀枝花市仁和洁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攀枝花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平罗县阿特斯佳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蒲县远天风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齐齐哈尔凌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祁阳豪冲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祁阳玉柏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祁阳张家岭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海黄河光伏系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清水河县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曲靖滇能零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汝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三亚西元综合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东鲁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西五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山西中电神头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商丘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电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漕泾第二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上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上电售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长兴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中电新能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上海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神池金润风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神池晋源新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神池县润宏风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家庄绿燃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石林中云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寿宁县牛头山二级水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峨边嘉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红叶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九源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兴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雅安龟都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中电福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四川中兴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泗县汉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泗县汉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宿州市埇桥区中城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太原岚天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天津国核电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铁岭市清河电力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通海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通辽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通辽霍林河坑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通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通辽市蒙东能源鼎信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铜仁市天生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大连池市凌运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莲京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凌(吴忠市红寺堡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凌(镇远)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凌阿拉善右旗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凌布尔津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凌华宁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凌青河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凌鄯善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凌托克逊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凌乌海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凌香港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凌新巴尔虎左旗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凌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五凌正合(阿拉善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锡林浩特市明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锡林浩特市明阳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夏县汇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乡城新能光伏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湘阴晶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新安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新平凌沄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新田林源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新余江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盐城远中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阳春市相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阳山县金顺力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伊春市凌运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彝良滇能洛泽河流域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彝良滇能熊家沟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易门滇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银川市京桥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玉溪凌沄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元谋惠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元谋中电电气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云南滇能会泽牛栏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云南滇能禄劝电磷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云南滇能泗南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云南滇能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长春吉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长子县朗晴协合风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福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湖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南涧)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普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营口)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国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华创(苏州)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华创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华元核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投保山龙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云南会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中电投湖南耒阳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投丘北京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投四川阿坝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投喜德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吐鲁番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电智慧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电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汇富鸿(临沧)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宁县佳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宁县隆基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宁县欣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宁县中禾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卫天得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重庆白鹤电厂电力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重庆江口水电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舟曲凌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广西国电投海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湖南轻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合营公司 |
中能融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合营公司 |
广西海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湖北电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云南滇能陆良协联热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5、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①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69,258,814.01 | 182,051,627.15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064,094,792.21 | 978,301,271.96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合营公司 | 接受劳务 | 8,165,566.04 | 1,081,698.12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接受劳务 | 1,331,273.59 | 323,113.21 |
说明:本公司通过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第三方公司采购商品金额于2024年度、2023年度分别为219,855,845.39元、934,758,848.25元。
②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最终控制方 | 提供劳务 | 231,068,631.24 | 53,992,343.81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060,919,406.98 | 2,715,143,754.76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提供劳务 | 146,159,875.59 | --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提供劳务 | 6,566.04 | -- |
(2)关联租赁情况
① 公司出租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4年度 确认的 租赁收益 | 2023年度 确认的 租赁收益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房屋租赁 | 20,999,514.68 | 22,734,936.27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房屋租赁 | 491,772.74 | -- |
② 公司承租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4年度 应支付的 租赁款项 | 2023年度 应支付的 租赁款项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房屋租赁 | 828,152.05 | 1,193,683.52 |
(3)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关联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借入款项: | ||
最终控制方 | 6,980,000.00 | 6,980,000.00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5,674,593,791.41 | 8,284,153,133.91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1,416,891.67 | 3,891,081.25 |
关联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偿还款项: | ||
最终控制方 | 6,980,000.00 | 6,980,000.00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6,098,774,797.59 | 8,323,982,496.07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130,000,000.00 | 75,316,105.76 |
拆出款项: | ||
中国电力 | 82,426,995.45 | 43,739,179.44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148,093,708.15 | 1,533,569,004.85 |
收回拆出款项: | ||
中国电力 | -- | 72,784,088.94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813,678,607.02 | 2,243,142,299.02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 | 78,249,915.00 |
(4)利息支出及手续费
关联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最终控制方 | 8,555,093.50 | 8,728,206.66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331,469,895.24 | 348,683,570.56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 | 7,769,956.25 |
(5)利息收入
关联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10,423,998.77 | 9,165,049.02 |
(6)其他关联方交易
委托贷款收益
关联方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中国电力 | -- | 60,346.57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81,443,550.15 | 155,092,030.84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289.50 | 894,985.88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货币资金 |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640,520,052.96 | -- | 744,144,764.34 | -- |
应收票据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46,252,856.24 | -- | 140,570,000.00 | -- |
应收账款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1,069,555,683.53 | 43,455,116.22 | 945,287,368.24 | 52,182,838.34 |
应收账款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40,678,747.29 | 1,620,336.49 | 16,496,544.52 | 11,317,700.48 |
应收款项融资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14,852,619.19 | -- | 7,453,620.00 | -- |
预付账款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30,867,789.42 | -- | 43,198,453.57 | -- |
预付账款 | 最终控制方 | 26,680,217.24 | -- | 1,539,934.20 |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电力 | -- | -- | 135,175,264.16 | -- |
其他应收款 | 最终控制方 | 1,702,071.29 | 273,682.95 | 2,065,178.32 | 229,341.99 |
其他应收款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570,566.56 | 61,713.92 | 12,425,297.75 | -- |
其他应收款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4,100,000.00 | -- | 4,10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7,298,938,342.29 | 3,652,139.85 | 560,248,803.19 | 4,843,050.12 |
应收股利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17,089,994.38 | -- | 9,055,286.62 | -- |
合同资产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319,435,399.84 | 18,323,308.67 | 238,109,072.76 | 12,778,659.29 |
合同资产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826,092.47 | 87,077.46 | 6,165,529.77 | 906,517.84 |
其他流动资产 | 中国电力 | 82,426,995.45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145,488,038.52 | -- | 2,832,905,389.80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86,276,896.22 | 878,323.07 | 5,105,923,061.22 | 1,405,093.18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短期借款 | 最终控制方 | 6,985,050.81 | 6,985,651.86 |
短期借款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403,424,979.06 | 1,421,262,877.90 |
应付账款 | 最终控制方 | 105,343,721.67 | 198,671,613.66 |
应付账款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01,262,732.54 | 157,833,403.21 |
应付账款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合营公司 | 24,670.75 | 158,939.08 |
合同负债 | 最终控制方 | -- | 14,922,212.63 |
合同负债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167,511,445.38 | 49,210,901.56 |
合同负债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2,027.83 | 2,027.83 |
其他应付款 | 最终控制方 | -- | 18,341,284.40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电力 | 318,729,511.94 | 127,511,686.43 |
其他应付款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3,264,981,318.80 | 2,377,497,648.20 |
其他应付款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171,168,231.62 | -- |
其他应付款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联营公司 | 89,075,7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的合营公司 | 79,967.75 | 75,378.00 |
应付股利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45,165,933.71 | 14,485,129.23 |
应付股利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41,698,394.61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最终控制方 | 196,930,016.74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74,031,111.93 | 8,867,382.1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 | 130,000,000.00 |
租赁负债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2,877,749.50 | 3,499,088.08 |
长期应付款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43,836,100.00 | -- |
长期借款 | 最终控制方 | -- | 196,873,744.50 |
长期借款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5,648,945,881.69 | 7,138,283,328.08 |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五凌电力
承诺事项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资本承诺 | 2,378,759,724.12 | 1,329,777,880.70 |
说明: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承诺。
2、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原 告 | 被 告 | 案 由 | 标的额(万元) | 案件进展情况 |
海阳市宏强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504.80 | 一审重审 |
黑龙江牡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240.96 | 一审阶段 |
贵州和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461.53 | 一审阶段 |
吉林省海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906.06 | 一审阶段 |
说明:五凌电力的拟置入子公司汝城猴古坳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猴古坳公司”)与其总承包商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能科”)作为被告,于2024年1月18日受到工程总承包商上海能科的工程分包人湖南蓝天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蓝天阳公司”)起诉。蓝天阳公司要求上海能科、猴古坳公司向蓝天阳公司支付工程款本金人民币51,918,766.00元及支付自2022年8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等。截至本备考审阅报表批准报出之日,前述案件已进入正式起诉阶段(案号(2025)1026民初1198号),蓝天阳公司未再起诉猴古坳公司,仅列上海能科为被告。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置出交易
远达环保为打造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资产整合平台,聚焦核心业务,公司拟对控股的新能源资产进行剥离。剥离交易情况如下:
序 号 | 交易标的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交易价格 |
(人民币万元) | |||
1 | 资产项目-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风电项目 | -- | 122.36 |
2 | 福建达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1,317.60 |
3 | 阜阳远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2.72 |
4 | 远能达智慧能源(龙门)有限公司 | 100.00 | -- |
5 | 江苏远智达新动力有限公司 | 51.00 | 641.13 |
6 | 河北远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7 | 资产项目-安徽远达催化剂公司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 -- | 458.55 |
8 | 资产项目-金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 | -- | 1,120.91 |
9 | 黑龙江久略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1,034.51 |
10 | 广东远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1,063.57 |
11 | 廉江远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 99.00 | 1,088.38 |
合 计 | 6,849.73 |
五凌电力
序 号 | 交易标的公司名称 | 拟交易 股权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1 | 四川红叶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91.00 | 6,353.80 | 电力行业 |
2 | 古浪县雍和新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0.00 | 22,860.11 | 电力行业 |
3 | 五凌新巴尔虎左旗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 | 8,043.95 | 电力行业 |
4 |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 | 70.00 | 3,212.24 | 电力行业 |
5 | 高唐县嘉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77.78 | 3,753.09 | 电力行业 |
6 | 连南瑶族自治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86.75 | 5,603.05 | 电力行业 |
7 | 五凌乌海电力有限公司 | 70.00 | 8,975.13 | 电力行业 |
8 | 中宁县隆基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00 | 41,497.94 | 电力行业 |
9 | 岚县虎悦通大蛇头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90.00 | 8,894.16 | 电力行业 |
10 | 北京浩宇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70.00 | 20,099.55 | 电力行业 |
11 | 中电投丘北京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00 | 11,187.74 | 电力行业 |
12 | 新安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55.00 | 15,815.13 | 电力行业 |
13 | 汝州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55.00 | 17,331.70 | 电力行业 |
序 号 | 交易标的公司名称 | 拟交易 股权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14 | 江陵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55.00 | 21,408.01 | 电力行业 |
15 | 平罗县阿特斯佳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00 | 9,994.94 | 电力行业 |
16 | 合肥汉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1.00 | 8,578.46 | 电力行业 |
17 | 清远佑昇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51.00 | 17,059.77 | 电力行业 |
18 | 上海越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0.00 | 18,385.40 | 电力行业 |
19 | 代县新华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5.00 | 23,946.60 | 电力行业 |
20 | 静乐县新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5.00 | 8,627.31 | 电力行业 |
21 | 静乐弘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1.00 | 15,231.03 | 电力行业 |
22 | 神池晋源新风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31.00 | 9,590.75 | 电力行业 |
23 | 宿州市埇桥区中城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80.00 | 4,000.00 | 电力行业 |
24 | 江阴远景远天能源有限公司 | 70.00 | 13,298.36 | 电力行业 |
25 | 宁夏旭宁电力有限公司 | 51.00 | 12,469.31 | 电力行业 |
26 | 五凌阿拉善右旗电力有限公司 | 70.00 | 5,184.87 | 电力行业 |
27 | 中宁县欣文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00 | 10,299.10 | 电力行业 |
28 | 宁夏辉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65.00 | 8,121.51 | 电力行业 |
29 | 中宁县佳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00 | 10,218.40 | 电力行业 |
30 | 五凌香港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13,335.82 | 电力行业 |
31 | 五凌(吴忠市红寺堡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18,270.00 | 电力行业 |
32 | 五凌(镇远)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426.78 | 电力行业 |
33 | 宁夏中天恒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90.00 | 2,073.62 | 电力行业 |
34 | 昆明华上新能源有限公司 | 90.00 | 2,861.62 | 电力行业 |
35 | 五凌新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25,129.72 | 电力行业 |
36 | 五凌正合(阿拉善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1.00 | 497.85 | 电力行业 |
37 | 五大连池市凌运能源有限公司 | 60.00 | 3,423.46 | 电力行业 |
38 | 陆川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2,538.90 | 电力行业 |
39 | 湖南五凌绿能电力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72 | 49,939.89 | 电力行业 |
40 | 伊春市凌运能源有限公司 | 60.00 | 150.58 | 电力行业 |
41 | 通海凌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3,094.40 | 电力行业 |
42 | 海南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1,579.60 | 电力行业 |
43 | 合肥汉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1.00 | 6,882.63 | 电力行业 |
44 | 密山市北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98.00 | 21,342.30 | 电力行业 |
45 | 湖南五凌绿源电力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03 | 58,296.21 | 电力行业 |
46 | 多伦县虹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70.00 | 900.65 | 电力行业 |
47 | 广州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2,018.83 | 电力行业 |
48 | 来宾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2,016.63 | 电力行业 |
序 号 | 交易标的公司名称 | 拟交易 股权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49 | 澄江凌沄中汇富鸿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511.98 | 电力行业 |
50 | 岚县金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10,600.00 | 电力行业 |
51 | 临高凌智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1,005.12 | 电力行业 |
52 | 玉溪凌沄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57.70 | 电力行业 |
53 | 舟曲凌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9,280.84 | 电力行业 |
54 | 齐齐哈尔凌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00 | 910.48 | 电力行业 |
55 | 山西五凌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1,078.56 | 电力行业 |
56 | 南宁凌桂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306.42 | 电力行业 |
57 | 宁夏凌川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58 | 晋中市榆次区众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90.00 | 9,360.00 | 电力行业 |
59 | 关岭拓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55.00 | 8,454.96 | 电力行业 |
60 | 贵州天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51.00 | 510.00 | 电力行业 |
61 | 剑河清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 95.00 | 950.00 | 电力行业 |
62 | 陆川县鑫安能源有限公司 | 54.70 | 7,744.55 | 电力行业 |
63 | 民勤县凌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2,500.00 | 电力行业 |
64 | 阜城凌度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65 | 桐柏县凌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66 | 庆阳凌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67 | 铁力市凌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00 | -- | 电力行业 |
68 | 密山市东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40.00 | -- | 电力行业 |
69 | 始兴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70 | 永德凌沄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71 | 新平凌沄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00 | -- | 电力行业 |
72 | 全州凌吉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73 | 郁南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74 | 贵州凯新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90.00 | -- | 电力行业 |
75 | 印江凯丰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76 | 乡宁县凌昌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94.00 | -- | 电力行业 |
77 | 陕西凌淳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78 | 甘肃凌阳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79 | 甘肃凌渭新能源有限公司 (原名和政凌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80 | 石嘴山凌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81 | 甘肃凌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82 | 平顺金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83 | 夏县汇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序 号 | 交易标的公司名称 | 拟交易 股权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84 | 代县凌坤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00 | -- | 电力行业 |
85 | 晋中市榆次区夏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00 | -- | 电力行业 |
86 | 神池县夏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00 | -- | 电力行业 |
87 | 中阳国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00 | -- | 电力行业 |
88 | 通榆凌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89 | 凌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66.00 | -- | 电力行业 |
90 | 承德市盛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95.00 | -- | 电力行业 |
91 | 右玉凌晋新能源有限公司 | 90.00 | -- | 电力行业 |
92 | 静乐京凌新能源有限公司 | 65.00 | -- | 电力行业 |
93 | 天柱凌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95.00 | -- | 电力行业 |
94 | 黎平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95.00 | -- | 电力行业 |
95 | 锦屏锦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95.00 | -- | 电力行业 |
96 | 五凌(黔南)电力有限公司 | 40.00 | -- | 电力行业 |
97 | 北流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 | 751.64 | 电力行业 |
98 | 湖南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0 | 27.34 | 电力行业 |
99 | 湖南轻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00 | 12,376.67 | 电力行业 |
合 计 | 651,131.76 |
说明:①根据相关交易安排,五凌电力股权转让交易需履行公开挂牌转让程序。截至报告日,五凌电力已经完成内部决策并启动股权转让预挂牌程序,五凌新能源承诺将按期以不低于前期商定协议价格进行摘牌。五凌电力与五凌新能源已经达成一致,如挂牌转让价格超出前期协议价格的部分,由五凌电力对其股东进行分红,即挂牌价格不会对五凌电力的净资产金额产生影响,因此,模拟财务报表假设交易价格仍为前期签署协议的交易价格。
②2025年5月,五凌电力持有的清远佑昇资产投资有限公司31.077%股权因诉讼保全被冻结,截至本模拟财务报表批准报出之日,该公开挂牌转让程序尚在进行中。
③宁远千乡万村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对宿州市埇桥区中城投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500.00 万元,故宁远千乡万村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新余江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转让对价增加 500.00 万元。长洲水电
序 号 | 交易标的公司名称 | 持股 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1 | 广西藤县启元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2 | 广西贵港创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487.88 | 电力行业 |
序 号 | 交易标的公司名称 | 持股 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3 | 广西梧州市铜镬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95.00 | 5,937.45 | 电力行业 |
4 | 广西钦州国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80.00 | 18,532.19 | 电力行业 |
5 | 广西陆川县国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56.00 | 1,770.15 | 电力行业 |
合 计 | 26,727.67 |
(2)置入交易
五凌电力
序 号 | 公司名称 | 出售方 | 收购 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1 | 宁远千乡万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70.00 | 9,109.70 | 电力行业 |
2 | 东安千乡万村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70.00 | 3,323.24 | 电力行业 |
3 | 娄底双峰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80.00 | 835.69 | 电力行业 |
4 | 株洲和顺卓尔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湖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80.00 | 5,845.87 | 电力行业 |
5 | 湖南湘乡慧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 | 7,822.23 | 电力行业 |
6 | 湖南湘西龙山大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 | 6,369.80 | 电力行业 |
7 | 郴州中新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电(湖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227.14 | 电力行业 |
8 | 长沙湘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100.00 | 7,171.56 | 电力行业 |
9 | 常德湘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100.00 | 572.89 | 电力行业 |
10 | 国家电投集团湖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 | 12,256.94 | 电力行业 |
11 | 湖南湘潭大栗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 | 4,509.44 | 电力行业 |
12 | 隆回冷溪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江西赣电融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11,600.19 | 电力行业 |
13 | 蓝山县卓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湖北电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8,907.57 | 电力行业 |
14 | 中电(怀化)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51.00 | 12,969.12 | 电力行业 |
15 | 怀化溆浦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51.00 | 2,291.85 | 电力行业 |
16 | 衡阳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51.00 | 727.17 | 电力行业 |
17 | 郴州云伊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 北京中和零碳能源有限公司 | 51.00 | 1,215.70 | 电力行业 |
18 | 耒阳太平风电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66.00 | 9,294.34 | 电力行业 |
19 | 湖南国电投海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海南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 | 3,333.58 | 电力行业 |
20 | 汨罗市青新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1,984.01 | 电力行业 |
21 | 湖南昌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东方智慧(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 70.00 | 1,498.27 | 电力行业 |
序 号 | 公司名称 | 出售方 | 收购 比例% | 交易价格 (人民币万元) | 主营业务 |
22 | 江华瑶族自治县坤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16,955.01 | 电力行业 |
23 | 江华瑶族自治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蒙东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00 | 14,679.07 | 电力行业 |
北京鑫赢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40.00 | 9,786.05 | |||
24 | 新化云伊新能源有限公司 | 北京中和零碳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 | 0.94 | 电力行业 |
25 | 祁东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电(湖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26 | 国电投威顿(湖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 | 62.00 | 3,725.43 | 电力行业 |
27 | 永州江华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13,924.66 | 电力行业 |
28 | 郴州汝城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1,124.46 | 电力行业 |
29 | 临澧核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100.00 | 550.88 | 电力行业 |
30 | 湘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100.00 | 7,902.36 | 电力行业 |
31 | 中电农创(洪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电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51.00 | 9,916.12 | 电力行业 |
32 | 湖南湘核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核电有限公司 | 85.00 | 0.11 | 电力行业 |
33 | 湖南永州慧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34 | 黄冈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北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35 | 湖南京湘美新能源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 | -- | 电力行业 |
36 | 中电(大通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中电智慧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 80.00 | 4,978.22 | 电力行业 |
合 计 | 195,409.61 |
说明:
①江华瑶族自治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小股东北京鑫赢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五凌电力签订协议进行小股东随售交易,约定与蒙东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一起出售其持有的江华瑶族自治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40%股权,交易价格为现金对价为人民币9,786.05万元;
②中电(怀化)新能源有限公司、怀化溆浦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衡阳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祁东县中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电投威顿(湖南)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电农创(洪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湘核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湖南永州慧诚新能源有限公司、黄冈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京湘美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电(大通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报告日主要持有待建、拟建新能源项目,尚未商业运营。
(3)联营公司剥离
五凌电力五凌电力与五凌新能源签订协议进行联营公司剥离交易,约定以现金对价13,392.91万元出售五凌电力持有的联营公司湖南轻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40%股权;约定以现金对价751.64万元出售五凌电力持有的联营公司北流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的50%股权;约定以现金对价27.34万元出售五凌电力持有的联营公司湖南凌瑞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5%股权。鉴于湖南轻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对本公司进行现金分红1,016.24万元,故本公司与五凌新能源签订补充协议,将转让对价减少1,016.24万元。
(4)截至2025年6月9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报告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六个报告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公司日常内部管理要求的财务信息为基础确定的。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1)电力;(2)特许经营;(3)环保工程及服务;(4)催化剂;(5)污水处理;(6)节能及其他。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分部利润或亏损、资产及负债
2024年度 | 电 力 | 特许经营 | 环保工程及服务 | 催化剂 | 污水处理 | 节能及其他 | 抵 销 | 合 计 |
营业收入 | 6,614,799,431.10 | 2,263,308,318.72 | 1,613,111,964.57 | 531,747,688.78 | 414,779,029.32 | 914,484,329.11 | -706,434,704.82 | 11,645,796,056.78 |
营业成本 | 3,838,749,860.09 | 1,946,999,143.70 | 1,556,987,697.39 | 430,419,345.99 | 288,617,233.13 | 796,885,307.92 | -617,818,534.99 | 8,240,840,053.23 |
营业利润 | 1,287,873,753.71 | 185,378,020.38 | -150,136,688.44 | 49,775,487.78 | 81,915,193.27 | 63,211,858.29 | -88,875,851.90 | 1,429,141,773.09 |
资产总额 | 58,774,719,126.86 | 4,161,791,830.64 | 2,472,228,294.58 | 633,893,433.39 | 1,998,754,628.23 | 5,840,120,473.27 | -5,626,291,333.69 | 68,255,216,453.28 |
负债总额 | 40,942,385,785.28 | 1,113,753,886.21 | 2,361,835,837.62 | 269,616,249.20 | 972,125,737.49 | 374,265,144.47 | 2,852,007,641.61 | 48,885,990,281.88 |
(续上表)
2023年度 | 电 力 | 特许经营 | 环保工程及服务 | 催化剂 | 污水处理 | 节能及其他 | 抵 销 | 合 计 |
营业收入 | 4,885,551,151.35 | 2,248,152,339.61 | 898,396,315.21 | 424,141,668.45 | 695,477,941.14 | 939,775,543.69 | -598,067,521.19 | 9,493,427,438.26 |
营业成本 | 3,640,755,208.34 | 1,957,283,337.25 | 814,174,823.18 | 368,180,246.04 | 545,393,363.28 | 808,737,068.69 | -568,061,606.21 | 7,566,462,440.57 |
营业利润 | -149,107,270.32 | 192,694,969.87 | -53,054,382.86 | 6,376,590.21 | 48,350,670.41 | -11,929,892.98 | -53,920,283.60 | -20,589,599.27 |
资产总额 | 57,133,667,891.54 | 4,446,177,317.24 | 2,056,001,996.66 | 758,984,281.88 | 2,477,450,096.19 | 5,902,691,530.39 | -5,777,208,692.37 | 66,997,764,421.53 |
负债总额 | 39,480,654,026.50 | 1,256,490,024.03 | 1,592,022,763.56 | 436,994,833.08 | 1,858,991,499.12 | 481,972,230.35 | 2,640,320,799.30 | 47,747,446,175.94 |
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和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当期计入费用的情况如下:
项 目 | 2024年度 |
短期租赁 | 25,934,547.50 |
低价值租赁 |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合 计 | 25,934,547.50 |
(2)作为出租人
①租赁收入
项 目 | 2024年度 |
租赁收入 | 71,444,507.92 |
②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以及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项 目 | 2024年度 |
资产负债表日后1年以内 | 73,286,222.79 |
资产负债表日后1至2年 | 13,846,416.10 |
资产负债表日后2至3年 | 12,241,052.25 |
资产负债表日后3至4年 | 12,530,997.99 |
资产负债表日后4至5年 | 12,618,246.51 |
资产负债表日后5年以上 | 89,703,441.09 |
合 计 | 214,226,376.73 |
3、其他
PPP项目合同的相关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BOT、TOT、BOO、ROT、O&M项目模式共参与18个污水处理相关的PPP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5至31年。根据PPP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政府有权对本公司的运营管理和进出水水质、水量进行检查监督、检验监测。除BOO模式项目外,在特许经营期终止时,本公司需将设施完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十三、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854,588.13 | 39,901,453.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308,523.43 | 15,387,887.09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2,751,591.71 | |
债务重组损益 | -161,772.45 | -764,221.0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9,524,563.90 | 3,625,895.1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81,443,839.65 | 156,047,363.2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778.05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450,2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361,401.07 | 11,741,471.3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759,975.57 | 5,170,284.35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116,688,697.35 | 233,861,725.17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16,139,467.83 | 29,188,730.78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00,549,229.52 | 204,672,994.39 |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 3,758,477.18 | 5,842,476.96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96,790,752.34 | 198,830,517.43 |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024年度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60 | 0.20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99 | 0.1800 |
此件仅供业务报告使用,复印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