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信息”)拟通过向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曙光”或“公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科曙光并发行A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前海光信息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科曙光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终止上市。海光信息作为存续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故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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