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8 证券简称:杰美特 公告编号:2025-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暨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部分诉讼案件收到判决命令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2,818,705.63美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目前,已对被告主体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和解事项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12日,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公司”)与Incipio Technologies,Inc.(一家美国加州公司,以下简称“IncipioTech”)签订主供应商合同。自2019年以来Incipio Tech开始拖欠杰美特公司货款,通过订单及发票可知,截至目前共欠杰美特5,120,944.16美元(参考美元与人民币汇率7.30,下同),折合人民币3,738.29万元。2022年6月15日,杰美特与Vinci Brands LLC(一家美国特拉华州公司,以下简称“Vinci”)签订主供应商协议。通过订单及发票可知,截至目前,Vinci共计拖欠杰美特公司货款7,455,761.47美元,折合人民币5,442.71万元。此外,在2022年12月-2023年1月期间,杰美特向Vinci发送催款函催款后,Vinci取消了数笔订单,造成杰美特材料等损失合计242,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176.66万元。综上,杰美特对Incipio Tech、Vinci的应收账款合计余额为12,818,705.63美元,折
合人民币9,357.66万元。杰美特已向Vinci、Incipio Tech提起诉讼要求支付逾期货款并赔偿全部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由于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及主体还包括Incipio Tech的相关公司Incipio,LLC,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公司的债权利益,公司按照两个相关主体的总欠款金额5,120,944.16美元向当地法院对Incipio,LLC同步提起诉讼,总涉及金额维持不变,未发生额度新增。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提起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开庭。
为解决Vinci、Incipio Tech、Incipio,LLC所欠公司债务问题,加快公司应收账款清欠、回收利用资金,公司拟通过豁免部分应收账款的形式分别与Vinci、Incipio Tech、Incipio,LLC协商达成和解,计划在总和解金额不低于1,102万美元的前提下达成和解,即豁免金额合计不超过179.8万美元。具体以各方最终签订的和解协议为准。针对该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暨债务重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5-027、2025-033)。
公司已于近期与Vinci、Incipio Tech分别完成签署了《和解协议》,对Vinci的应收账款和解金额为751万美元;对Incipio Tech的应收账款和解金额为21万美元,对Incipio,LLC的应收账款金额目前尚未达成和解,对Incipio,LLC的应收账款合计金额仍为512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诉讼暨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收到了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依据公司与Vinci、Incipio Tech分别签订的《和解协议》出具的《关于判决达成协定的法院命令》。具体情况分别如下:
1、杰美特与Vinci的诉讼案件的《关于判决达成协定的法院命令》
判决支持原告(即: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判决被告(即:VinciBrands LLC)赔偿金额七百五十一万美元($7,510,000),金额包括所有合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根据原告与Vinci的协议,对作出本命令的任何抗辩、异议或其他法律障碍均被放弃,原告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快执行判决;根据《美国法典》第28编第1961条,本判决在一(1)年内不适用判决后利息;进一步命令,本命令应构成本诉讼中针对被告Vinci Brands, LLC的全部诉讼主张的最终判决。
2、杰美特与Incipio Tech的诉讼案件的《关于判决达成协定的法院命令》
(1)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应保留对双方和解协议的管辖权,以执行其条款。
(2)如双方履行和解协议条款,对Incipio Technologies, Inc.的起诉应予以有偏见的驳回(释义: 有偏见的驳回, 即原告不得就相同主张再次提起诉讼)。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月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6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285.33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26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5,876.46万元。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Vinci、Incipio Tech达成债务和解,将最大程度上挽回公司损失,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诉讼成本,并且可以缩短债务偿还的期限,有利于公司加快应收账款清欠、回收利用资金。截至目前,公司与Incipio,LLC尚
未达成和解,公司对Incipio,LLC的应收账款合计金额仍为512万美元;如未来无法与Incipio,LLC达成和解,公司将按照原定诉讼程序推进,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另外,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目前,已对上述主体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交易事项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Incipio,LLC的诉讼案件尚未取得最终判决结果,且为境外诉讼,开庭时间、审理程序、法律体系等方面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公司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出具的《关于判决达成协定的法院命令》(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Vinci Brands LLC);
2、美国联邦地区法院出具的《关于判决达成协定的法院命令》(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Incipio Technologies,Inc.)。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