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梁勇先生和独立董事于以贵先生、黄宾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明燕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定期存单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申请贷款,质押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审议2025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该质押额度可滚动使用。
《关于以定期存单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刊登在2025年6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