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决议,聘任张斌先生、贺文华先生、谢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现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 力,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 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斌先生、贺文华先生、谢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刘国常: 张平: 曹洲涛: 201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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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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