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朱新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4,715,2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13%。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朱新爱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一、股东质押基本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朱新爱女士于2023年5月31日将其持有的9,300,000股(占当期公司总股本的2.83%)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018号公告)。2023年8月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质押股数变为12,090,000股。后续公司收到朱新爱女士就上述股份质押展期的通知,质押期限延长至2025年8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019号公告及2025-016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朱新爱女士将其上述股份质押办理了解除质押的通知,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朱新爱 |
本次解质股份(股) | 12,09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4.83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83 |
解质时间 | 2025年6月6日 |
持股数量(股) | 34,715,221 |
持股比例(%) | 8.13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 |
上述股东对于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尚无后续质押计划,后续如有变动,公司将根据实际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