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激智科技”)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彦先生、唐海江先生、姜琳女士、黄晁先生、冷佳佳女士5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罗国芳先生、马骥先生、严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确定胡金福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罗国芳先生、严群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马骥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罗国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逐项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当选后,本次换届选举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6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彦先生:1972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化学高分子材料专业,博士学历,曾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微电子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张彦先生于2003年4月至2005年11月任通用电气(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亚太区技术经理,并于2005年12月调任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亚太区品质经理。2006年12月,张彦先生自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离职,并于2007年1月加入霍尼韦尔(中国)有限公司,任综合项目经理。张彦先生自霍尼韦尔离职后,作为创始人加入激智科技,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及江北激智、宁波睿行经理,宁波江北创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玖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区凤麓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紫光、宁波激阳董事等。截至本公告日,张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46,827,256股,其实际控制的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10,945,42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772,6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91%。张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唐海江先生:1977年出生,工艺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唐海江先生于1996年12月进入美国通用电气塑料中国有限公司任工艺工程师。2008年1月,唐海江先生自美国通用电气塑料中国有限公司离职后加入激智科技,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以及象山激智经理、宁波群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激阳董事、宁波港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日,唐海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90,000股,持有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7.04%股权(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945,4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姜琳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杜克大学硕士学历。姜琳女士于2014年3月至2017年1月任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于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投资咨询分公司研究员。2018年3月,姜琳女士加入激智科技,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姜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27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晁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硕士学位,2008年于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获博士学位。黄晁先生于1999年至2003年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工作,任职助理研究员;2003年至2012年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工作,任职课题组长,2012年至今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工作,任职宁波分部主任,兼任宁波中国科学院信息技术应用研究院院长。现任公司董事。2006年获评国家信息产业部信息产
业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2012年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主要研究方向为视频处理技术、智慧城市系统、大数据等。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及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十余项,其中4项被国家标准采纳为标准技术。截至本公告日,黄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冷佳佳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本科学历。冷佳佳女士于2008年4月至2014年2月任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4年9月至2008年4月任嘉里建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法务;2014年2月至今任上海挚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冷佳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罗国芳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8月至1996年2月,任宁波财政税务学校教师;1996年2月至1999年6月,任宁波明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9年6月至2011年11月,任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合伙人兼负责人、分所所长;2021年8月至今,任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罗国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马骥先生: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澳大利亚律师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 2018年12月至今,任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十几年来专注于大型公司(含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法律服务工作,包括日常公司治理,投融资,收并购等项目中的法律风险管控,交易结构设计,商事纠纷处理。截至本公告日,马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严群先生:1965年3月出生,美国国籍,美国Vanderbilt大学物理学博士,1995年-1997年担任橡树岭国家实验室助理研究员,1997年-2009年担任美国Plasmaco首席科学家,2009年-2016年担任四川长虹电子集团首席科学家。现为国际信息显示学会(SID)全球下任主席、中国区总裁、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福州大学特聘教授。截至本公告日,严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