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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包装: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6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调整情况

近日,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章苏阳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章苏阳先生自2019年6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其任期将于2025年6月10日届满且连任时间达到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章苏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鉴于章苏阳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导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章苏阳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

章苏阳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身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章苏阳先生在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尽职的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作的杰出贡献予以高度评价,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2025年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靳海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拟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靳海明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调整人员以黑色加粗字体体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
战略委员会曹清曹清、卢金雄、陈平进
审计委员会刘凤委刘凤委、杨一鋆、靳海明
提名委员会靳海明靳海明、刘凤委、邱成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文西王文西、刘凤委、靳海明

靳海明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

三、关于独立董事自愿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声明

公司收到靳海明先生的书面声明:靳海明先生自愿放弃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同时保证放弃独立董事津贴将不影响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正常履职,不影响其今后在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内的正常履职,也不影响其因不当履职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靳海明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将根据靳海明先生本人的声明,不为其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靳海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

附件:简历靳海明先生,出生于1969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冶金物理专业。曾任渤海证券研究所有色金属行业公司部经理、北京安泰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等职务,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秘书长。靳海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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