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3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十条第二款“如遇紧急情况,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公司已于2025年6月3日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召集人亦于会议上作出了相应的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伟忠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结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收购浙江虎哥废物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5)第C00085号】《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浙江虎哥废物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按资产基础法评估,标的公司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3,501.20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以人民币13,501.20万元收购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整合业务资源,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资产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本次收购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整体工作安排,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届时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唐伟忠先生为本次交易的利益相关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