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景
转债”调整前转股价格:
24.71元/股
?“景
转债”调整后转股价格:
23.91元/股
?“景
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
2025年
月
日?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3669 | 景23转债 | 可转债转股复牌 | 2025/6/10 | 2025/6/11 |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0日(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间,“景23转债”停止转股,2025年6月11日起恢复转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因“景23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根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景23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鉴于公司将于2025年
月
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景
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原来的24.71元/股调整为23.91元/股,具体计算过程为:
P
=P
-D=24.71-0.80=23.91元/股因此,“景23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71元/股调整为23.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
月
日(除息日)起生效。“景23转债”自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0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5年
月
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