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内容为: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0元/股(含),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为区别于公司后续其他回购方案,该方案称为“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二、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进展公告。
3、截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485,049股,占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完成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6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8.97元/股,最低
价为75.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543,225.73 元(不含交易费用)。此次回购符合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三、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处理结果
1、截至2025年6月3日,公司总股本2,073,211,424股,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6,485,049股,已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31%。
2、公司2022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的用途与其《回购报告书》中计划用途一致,其处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情形。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