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朱新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8,075,2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92%。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后,朱新爱女士累计质押数量为12,09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31.75%,占公司总股本的2.83%。
一、股东质押基本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朱新爱女士于2023年5月31日将其持有的9,300,000股(占当期公司总股本的2.83%)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3-018号公告)。2023年8月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质押股数变为12,090,000股。后续公司收到朱新爱女士就上述股份质押展期的通知,质押期限延长至2025年5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4-019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朱新爱女士就上述股份质押展期的通知,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展期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朱新爱 | 否 | 12,090,000 | 否 | 2023年5月31日 | 2025年8月29日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75 | 2.83 | 用于置换存量负债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
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朱新爱女士所持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相关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质押股份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展期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展期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朱新爱 | 38,075,221 | 8.92% | 12,090,000 | 12,090,000 | 31.75% | 2.83% | 0 | 0 | 0 | 0 |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