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36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变动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江苏深商持有公司股份74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4.81%),为公司控股股东。
2、本次江苏深商将被司法拍卖81,147,337 股(占公司总股本1.61%)。本次执行完毕后江苏深商将持有公司股份665,852,663 股(占公司总股本13.20%)。
3、本次股份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4、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司法冻结暨其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关于要求上市公司依法披露司法拍卖处置众泰汽车股票的函》。该函提示的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深商”)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于2025年4月25公告披露的拟司法强制执行的81,147,337股(占公司总股本1.61%)。详见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给公司函的内容情况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5)吉0193执1006号、(2025)吉0193执1010-1014号网拍通知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拟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公开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相关时间以及平台在通知书中已明确体现,具体以京东网司法拍卖链接为准(一拍起拍价为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取最高值),现根据法律规定,要求你单位对本院拟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处置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事宜依法依规进行披露。
二、长春新区人民法院网拍时间告知书(一拍)
1、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吉林省西禾农业有限公司,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与被执行人吉林省西禾农业有限公司,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作出网拍号:(2025-1-2)网拍时间告知书及(2025)吉0193执1006号裁定书,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股票(股票简称:众泰汽车;股票代码:000980)6736758股;
2、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长春市鑫众贤农业有限公司,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与被执行人长春市鑫众贤农业有限公司,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作出网拍号:(2025-1-3)网拍时间告知书及(2025)吉0193执1010号裁定书,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股票(股票简称:众泰汽车;股票代码:000980)14698386股;
3、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吉林省万叶农业有限公
司,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与被执行人吉林省万叶农业有限公司,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作出网拍号:(2025-1-4)网拍时间告知书及(2025)吉0193执1011号裁定书,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股票(股票简称:众泰汽车;股票代码:000980)15004602股;
4、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吉林省佳田农业有限公司,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与被执行人吉林省佳田农业有限公司,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作出网拍号:(2025-1-5)网拍时间告知书及(2025)吉0193执1012号裁定书,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股票(股票简称:众泰汽车;股票代码:000980)15004603股;
5、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吉林省众信原农业有限公司,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与被执行人吉林省众信原农业有限公司,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作出网拍号:(2025-1-10)网拍时间告知书及(2025)吉0193执1013号裁定书,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股票(股票简称:众泰汽车;股票代码:000980)14698386股;
6、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吉林省嘉多喜农业有限公司,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与被执行人吉林省嘉多喜农业有限公司,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作出网拍号:(2025-1-11)网拍时间告知书及(2025)吉0193执1014号裁定书,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持有的:股票(股票
简称:众泰汽车;股票代码:000980)15004602股。
本案现在京东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一拍)。
以上司法拍卖事项的相关信息:
拍卖时间:2025年6月29日10时0分至2025年6月30日10时0分(延的除外)。
公告媒体:京东网http://sifa.jd.com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vn
联系人:陈健 网拍小组
联系电话(兼传真):0431-88575103
地址:吉林省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光机路4641号
邮政编码:130000
三、本次拟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已公告拟司法强制执行的股份
本次江苏深商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公告披露的拟司法强制执行的81,147,337 股(占公司总股本1.6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四、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1、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47,000,000 | 14.81% |
2 | 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81,000,000 | 7.56% |
3 | 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00 | 0.59% |
合计 | 1,158,000,000 | 22.96% |
2、本次变动后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65,852,663 | 13.20% |
2 | 深圳市国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81,000,000 | 7.56% |
3 | 吉林众富同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00 | 0.59% |
合计 | 1,076,852,663 | 21.36% |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拟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前期已公告过的司法强制执行股份,实际变动情况以最终司法拍卖结果为准;
2、本次股份变动的实施不会引起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