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
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合计持有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宏科技”或“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出让方”)、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刘春兰、陈勇。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4.62%下降至31.64%,其权益变动跨越1%的整数倍。
2、出让方为胜宏科技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为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出让方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25,729,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询价转让的价格为65.85元/股,交易金额1,694,273,483.10元。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胜宏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25,729,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详见公司在2025年5月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66)、《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及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5月23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胜宏科技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
1 | 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0,566,476 | 18.61%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25,729,286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65.85元/股,交易金额为1,694,273,483.10元。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为胜宏科技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刘春兰、陈勇为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拟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25,729,286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拟转让股份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 (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数量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转让股份来源 |
1 | 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0,566,476 | 18.61% | 25,729,286 | 25,729,286 | 2.98% | 134,837,190 | 15.63% | 首发前股份 |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4.62%下降至31.64%,其权益变动跨越1%的整数倍。
1. 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新海大厦15D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5月30日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
住所 | RM 607B EMPIRE CENTRE 68 MODY ROAD TSIM SHA TSUI KL | |||
权益变动时间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刘春兰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香山中街 | |||
权益变动时间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 | 陈勇 | |||
住所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镇 | |||
权益变动时间 | - | |||
股票简称 | 胜宏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476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转让股数(股) | 转让比例(%) | ||
A股 | 25,729,286 | 2.98% | ||
合计 | 25,729,286 | 2.98%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询价转让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98,696,663 | 34.62% | 272,967,377 | 31.6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3,673,023 | 34.04% | 267,943,737 | 31.0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23,640 | 0.58% | 5,023,640 | 0.58% | |
注:本次变动前合计持有股份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83%,本次变动后合计持有股份占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的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83%。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5年5月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66)、《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及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22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未持有胜宏科技首发前股份。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机构类型 | 受让股数(股) | 金额(元) | 受让股数在总股本占比 | 锁定期(月) |
1 | 深圳永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6,060,000 | 399,051,000.00 | 0.70% | 6 |
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5,157,000 | 339,588,450.00 | 0.60% | 6 |
3 | 睿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4,600,000 | 302,910,000.00 | 0.53% | 6 |
4 |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073,286 | 136,525,883.10 | 0.24% | 6 |
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1,807,000 | 118,990,950.00 | 0.21% | 6 |
6 | 申万宏源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1,000,000 | 65,850,000.00 | 0.12% | 6 |
7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1,000,000 | 65,850,000.00 | 0.12% | 6 |
8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904,000 | 59,528,400.00 | 0.10% | 6 |
9 | 珠海横琴长乐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800,000 | 52,680,000.00 | 0.09% | 6 |
10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402,000 | 26,471,700.00 | 0.05% | 6 |
11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400,000 | 26,340,000.00 | 0.05% | 6 |
1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00,000 | 19,755,000.00 | 0.03% | 6 |
13 | 海南硕丰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00,000 | 19,755,000.00 | 0.03% | 6 |
14 |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基金公司 | 194,000 | 12,774,900.00 | 0.02% | 6 |
15 | UBS AG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180,000 | 11,853,000.00 | 0.02% | 6 |
16 | 上海理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56,000 | 10,272,600.00 | 0.02% | 6 |
17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20,000 | 7,902,000.00 | 0.01% | 6 |
18 |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80,000 | 5,268,000.00 | 0.01% | 6 |
19 | 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70,000 | 4,609,500.00 | 0.01% | 6 |
20 | 量函(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0,000 | 3,292,500.00 | 0.01% | 6 |
21 | 广州市乾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46,000 | 3,029,100.00 | 0.01% | 6 |
22 | 浙江睿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0,000 | 1,975,500.00 | 0.00% | 6 |
合计: | - | 25,729,286 | 1,694,273,483.10 | 2.98% | - |
(二)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信证券向投资者发送《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询价转让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5月23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胜宏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407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77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6家、私募基金211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5月26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22份,均为有效报价。经转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截至 2025年5月26日11:07追加认购结束,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12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65.85元/股,转让股份数量25,729,286股,交易金额1,694,273,483.10 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中信证券向本次获配的22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中信证券按照规定向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4份。根据《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2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格为65.85元/股,转让股份数量25,729,286股,交易金额 1,694,273,483.10 元。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2025年5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胜宏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刘春兰、陈勇。
2、出让方为胜宏科技控股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为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及权益变动进展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5年5月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66)、《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出让方将继续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