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5证券简称:迈信林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苏州航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飞投资”)和苏州航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迈投资”)(上述2家股东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迈信林”)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44.4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794,061股。?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航飞投资、航迈投资参与本次询价转让。部
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航飞投资、航迈投资间接持有迈信林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志先生通过转让方间接持有迈信林的股份不
参与此次询价转让。?迈信林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
的应当披露的经营风险及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航飞投资减持股份比例为1.35%,超过1%,本次询价转让后,航飞投资持有迈信林股份比例由3.80%减少至2.44%;航迈投资减持股份比例为
1.25%,超过1%,本次询价转让后,航迈投资持有迈信林股份比例由
2.68%减少至1.43%。出让方航飞投资、航迈投资,与一致行动人张友志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9.39%减少至36.78%,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截至2025年5月20日,转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迈信林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苏州航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525,000 | 3.80% |
2 | 苏州航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900,000 | 2.68% |
注:以上持股比例按2025年5月20日公司总股本145,426,667股计算。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航飞投资、航迈投资为迈信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志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航飞投资、航迈投资间接持有迈信林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志先生通过转让方间接持有迈信林的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航迈投资系迈信林的员工持股平台,张友志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张友志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航迈投资为张友志的一致行动人。张丽娟系张友志的妹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张丽娟为张友志的一致行动人。航飞投资系张丽娟控制的企业,由张丽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航飞投资为张友志的一致行动人。航飞投资、航迈投资均为张友志
的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拟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1 | 航飞投资 | 5,525,000 | 3.80% | 1,970,000 | 1,970,000 | 1.35% | 2.44% |
2 | 航迈投资 | 3,900,000 | 2.68% | 1,824,061 | 1,824,061 | 1.25% | 1.43% |
合计 | 9,425,000 | 6.48% | 3,794,061 | 3,794,061 | 2.61% | 3.87% |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苏州航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航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本次询价转让中,航飞投资、航迈投资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迈信林股份3,794,061股,占迈信林总股本的2.61%。本次询价转让后,航飞投资持有迈信林股份比例由3.80%减少至2.44%;航飞投资减持股份比例为1.35%,超过1%。本次询价转让后,航迈投资持有迈信林股份比例由2.68%减少至1.43%;航迈投资减持股份比例为1.25%,超过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友志先生持有迈信林股份比例未发生变化,综上,出让方航飞投资、航迈投资,与一致行动人张友志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9.39%减少至36.78%,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基本信息
张友志基本信息 | 名称 | 张友志 |
住所 | 苏州市吴中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不适用 | |
张友志一致行动人苏州航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 名称 | 苏州航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友翔路99号1幢B座303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5月29日 | |
张友志一致行动人苏州航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 名称 | 苏州航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友翔路99号1幢B座303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5月29日 |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权益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苏州航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询价转让 | 2025年5月29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0,000 | 1.35% |
合计 | - | - | 1,970,000 | 1.35% | |
苏州航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询价转让 | 2025年5月29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4,061 | 1.25% |
合计 | - | - | 1,824,061 | 1.25% |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苏州航飞投 | 合计持有股份 | 5,525,000 | 3.80% | 3,555,000 | 2.44% |
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525,000 | 3.80% | 3,555,000 | 2.44% |
苏州航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3,900,000 | 2.68% | 2,075,939 | 1.4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00,000 | 2.68% | 2,075,939 | 1.43% | |
张友志 | 合计持有股份 | 47,857,334 | 32.91% | 47,857,334 | 32.9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7,857,334 | 32.91% | 47,857,334 | 32.91%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57,282,334 | 39.39% | 53,488,273 | 36.7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7,282,334 | 39.39% | 53,488,273 | 36.78% |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实际受让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期(月)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1,902,000 | 1.31% | 6个月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713,000 | 0.49% | 6个月 |
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477,000 | 0.33% | 6个月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80,000 | 0.12% | 6个月 |
5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142,061 | 0.10% | 6个月 |
6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00,000 | 0.07% | 6个月 |
7 | UBSAG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100,000 | 0.07% | 6个月 |
8 |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80,000 | 0.06% | 6个月 |
9 |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0,000 | 0.03% | 6个月 |
10 |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0,000 | 0.03% | 6个月 |
(二)本次询价过程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5月23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迈信林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37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68家、证券公司55家、保险机构30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25家、私募基金159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5月26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14份,其中11份为有效报价,除无效报价投资者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认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1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0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44.4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379.41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迈信林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
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