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中南新世界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
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中南新世界”)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借款70,000万元,期限10年,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70,000万元(详见2015年7月9日公司《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目前上述借款余额26,700万元,经过协商借款期限延长至2026年4月25日,担保金额相应调整,担保期限相应延长,其他担保条件不变。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有关公司提供担保。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7日和2025年1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 公司权益比例 | 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 | 本次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后 | 可使用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 是否关联担保 | |||
已担保金额(万元) | 可使用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金额(万元) | 占公司最近一期股东权益比例 | 已担保金额(万元) | 可使用担保额度(万元) | |||||
中南新世界 | 100% | 94.37% | 129,081 | 1,970,010注1 | 26,700 | 30.68% | 129,081 | 1,943,310注1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否 |
注1:有关可使用额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的合计可使用担保额度;
注2:本次为中南新世界提供担保为已有担保期限延长,提供担保前后已担保金额不变。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南通中南新世界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4月27日注册地点:南通市桃园路12号101室法定代表人:陈锦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1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资质壹级);房地产咨询、出租、销售及物业管理;柜台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艺美术品、贵重金属、珠宝、黄金首饰、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服装、服饰、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服务;商场租赁策划和咨询;会务服务;庆典礼仪服务;非学历非职业技能培训;商业总体规划咨询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及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花卉租赁;鲜花批发;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LED显示屏出租、安装、销售;翻译服务;网站建设;广告经营;影视节目制作;舞台美术设计;舞台设备出租、销售;以下另设分支机构凭证经营:餐饮、娱乐、住宿服务、游泳池、洗浴、酒吧、棋牌室、一般按摩、健身服务、美发、足浴;烟、酒专卖。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信用情况:因多起诉讼纠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类别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24年度(经审计) | 3,617,236.55 | 3,406,766.51 | 210,470.04 | 2024年度(经审计) | 1,417.98 | -6,327.60 | -6,759.35 |
2025年3月末(未经审计) | 3,642,937.33 | 3,437,737.19 | 205,200.14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33.51 | -5,269.91 | -5,269.91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金额26,7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担保期限: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满
年。
五、董事会意见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基于有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供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379.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股东权益的4359%。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余额
80.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股东权益的928%。对外担保余额中逾期金额
139.43亿元,涉及诉讼的金额
105.80亿元。
七、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