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2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28,303,407.30元÷95,377,100股×10股=2.967526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实际转增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37,737,876股÷95,377,100股×10股=3.956701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收盘价-0.2967526)÷(1+0.3956701)。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若在本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调整分配(转增)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没有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为95,377,1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1,032,409股,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94,344,691股。本次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303,407.30元(含税)、共转增37,737,87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33,114,976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32,409股后的94,344,6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5,377,1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3,114,976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1,032,409股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6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5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将于2025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转增股本(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34,217,817 | 35.88 | 13,687,127 | 47,904,944 | 35.99 |
序号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3*****381 | 李清平 |
2 | 03*****300 | 李东平 |
3 | 08*****598 | 洛阳晶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 | 03*****053 | 李玉梅 |
5 | 08*****642 | 洛阳晶鼎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34,126,317 | 35.78 | 13,650,527 | 47,776,844 | 35.89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91,500 | 0.10 | 36,600 | 128,100 | 0.1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1,159,283 | 64.12 | 24,050,749 | 85,210,032 | 64.01 |
其中:回购库存股 | 1,032,409 | 1.08 | 0 | 1,032,409 | 0.78 |
三、总股本 | 95,377,100 | 100.00 | 37,737,876 | 133,114,976 | 100.00 |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33,114,976股摊薄计算2024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8159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28,303,407.30元÷95,377,100股×10股=2.967526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转增股数=实际转增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37,737,876股÷95,377,100股×10股=3.956701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收盘价-0.2967526)÷(1+0.3956701)。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其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将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上述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作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104元/股调整为74.30元/股,自2025年6月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公司1号楼10楼董秘办咨询联系人:李清平咨询电话:0769-27284805传真号码:0769-81833821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