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金隅大厦B座16层1608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5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马建勇先生、郑凡轩女士现场参会,张德印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马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