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059证券简称:信达证券公告编号:
2025-01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合伙人人数为
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
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立信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在诉讼过程中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次、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立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马强,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迪,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斌,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立信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立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公司拟向立信支付的2025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5.7万元,其中中期审阅20.3万元,年度审计45万元,年度内控审计20.4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对立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
公司续聘立信为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中期审阅,年度审计及年度内控审计等相关工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赞成
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