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25-076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通知情况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4)已于2025年5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杨崎峰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高安路101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6,795,303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498%。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1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3,822,961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661%。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132人,共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0,618,264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159%。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840,509股,占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05%。
2、公司副董事长杨崎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人。根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据表决结果,潘晓斌先生、尹鸿翔先生、潘晓蕾女士、龙锋先生、程正先生、马宏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潘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58,123,22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2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34,345,47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275%。表决结果:通过,潘晓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尹鸿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7,960,014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43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182,259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404%。表决结果:通过,尹鸿翔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潘晓蕾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7,955,015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41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177,260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268%。
表决结果:通过,潘晓蕾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龙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7,960,014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43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182,259票,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404%。
表决结果:通过,龙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程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7,960,013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43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182,258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404%。
表决结果:通过,程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马宏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7,961,024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43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183,269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431%。表决结果:通过,马宏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根据表决结果,曾萍先生、蒙永亨先生、侯治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曾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52,974,701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7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9,196,946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523%。
表决结果:通过,曾萍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蒙永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7,892,09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169%;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114,342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561%。表决结果:通过,蒙永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侯治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7,893,096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173%;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获得的选举票数为24,115,341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588%。
表决结果:通过,侯治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9,807,0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8%;反对721,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7%;弃权9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6,029,3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82%;反对721,1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6%;弃权9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为公司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9,897,0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33%;反对721,1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6,119,3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24%;反对721,1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7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架构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60,350,8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4%;反对26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6,573,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1%;反对267,4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60,349,8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0%;反对26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6,572,0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14%;反对267,4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59%;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2,332,3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207%;反对267,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弃权8,01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554,6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088%;反对267,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8%;弃权8,0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64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2,328,9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194%;反对266,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弃权8,02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8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551,2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996%;反对266,7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1%;弃权8,02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76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见证律师:傅珏雯律师、黄夏律师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