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及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7日,其中: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号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勤杰
6、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3人,代表股份200,939,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80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52,798,3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347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248人,代表股份148,140,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3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248人,代表公司股份11,045,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4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公司股份9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246人,代表股份10,950,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62%。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有9名董事,除董事窦剑文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外,其余董事均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有3名监事,3名监事均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4、本次股东会聘请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宇佳律师、李润律师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49,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4%;反对1,7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6%;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5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984%;反对1,7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82%;弃权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4%。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50,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7%;反对1,7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6%;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5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038%;反对1,7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91%;弃权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1%。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43,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65%;反对1,7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84%;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5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468%;反对1,76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789%;弃权3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3%。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36,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30%;反对1,7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81%;弃权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43,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816%;反对1,76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744%;弃权3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24,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0971%;反对1,7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50%;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3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5748%;反对1,7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02%;弃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35,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24%;反对1,7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97%;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4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717%;反对1,7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024%;弃权3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9%。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63,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62%;反对1,7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70%;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6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215%;反对1,7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16%;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20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059%;反对1,7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215%;弃权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6%。关联股东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窦剑文、孙鹏、马骏、和晓登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0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059%;反对1,7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215%;弃权5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6%。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07,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84%;反对1,7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47%;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1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173%;反对1,7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758%;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80,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46%;反对1,7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41%;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86,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754%;反对1,7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200%;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6%。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253,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7730%;反对1,7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224%;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6%。关联股东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窦剑文、孙鹏、马骏、和晓登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53,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730%;反对1,7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24%;弃权2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6%。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77,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2%;反对1,7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54%;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8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501%;反对1,7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435%;弃权2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4%。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逐项表决)
13.01、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59,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5%;反对1,7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66%;弃权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66,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916%;反对1,7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52%;弃权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31%。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3.02、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61,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53%;反对1,7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66%;弃权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68,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052%;反对1,7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52%;弃权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5%。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3.03、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98,895,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28%;反对2,0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91%;弃权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01,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962%;反对2,0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743%;弃权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5%。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13.04、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61,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53%;反对1,7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66%;弃权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68,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052%;反对1,7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52%;弃权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5%。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13.05、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42,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59%;反对1,7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65%;弃权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4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350%;反对1,7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34%;弃权5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5%。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13.06、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76,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29%;反对1,7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38%;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83,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446%;反对1,7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45%;弃权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8%。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13.07、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14,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21%;反对1,7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90%;弃权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21,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833%;反对1,7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717%;弃权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9%。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13.08、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14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79%;反对1,7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37%;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53,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712%;反对1,73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127%;弃权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60%。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00,139,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1%;反对7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9%;弃权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46,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620%;反对7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83%;弃权5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7%。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张宇佳、李润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海默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会投票结果统计表》。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