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7证券简称:日照港公告编号:临2025-025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铝(日照)矿产资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投资金额: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发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2.26亿元,持股35%,中铝(雄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矿业”)以货币出资4.21亿元,持股65%。
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合资公司尚未设立。合资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最终尚需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
2.铁矿石货源不达预期,导致合资公司业务量下降的风险;
3.经营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日照港大宗干散货优势,完善港口服务功能,拟由集发公司与中铝矿业成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47亿元,其中集发公司持股35%,认缴出资2.26亿元(土地资产作价出资);中铝矿业持股65%,认缴出资4.21亿元(货币出资)。
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基本情况中铝矿业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权属二级公司,为合资公司投资协议主体。中铝矿业主要开展国内外矿产资源投资并购、勘查开发和技术服务三大业务,是中铝集团开拓和管理海内外战略性矿产资源的核心实施平台。
公司名称:中铝(雄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3100MAD93YT88G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瞿波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成立时间:2023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保津高速南段会议中心2-041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地质勘查;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采购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合资公司名称:中铝(日照)矿产资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6.47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经营范围:选矿;矿物洗选加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装卸搬运;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机械设备租
赁。(暂定,实际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范围为准)出资及股权情况:集发公司以项目一期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2.26亿元,持股35%;中铝矿业以现金出资4.21亿元,持股65%。具体出资情况以双方签署的合资合同为准。
实物资产为集发公司项目一期土地,根据“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11009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7月31日为基准日,截止基准日项目一期土地账面价值1.28亿元,评估含税值2.26亿元。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未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或者冻结等司法措施。
以上工商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要求及经营期限
合资双方须于公司成立后1年内足额实缴全部出资。
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日期,经营期限长期。
(二)合资公司组织架构
合资公司设立党组织、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其中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中铝矿业委派2名,集发公司委派1名。董事长由中铝矿业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设总经理1名,由集发公司提名;设副总经理1名,由中铝矿业提名。
(三)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当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北京,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四)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的设立,将更好地带动矿山、港口、大宗原料流通企业密切协同,有效提升港口吞吐量和经营效益。
本次投资为集发公司以实物资产作价出资,价格公允,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的风险因素:一是铁矿石货源不达预期,导致合资公司业务量的下降;二是经营不达预期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