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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电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7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010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5日9: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56号,明星康年大酒店2楼康年厅。

三、网络投票系统和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5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参会人员:2025年5月2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峰先生。

七、议程安排

序号议程报告人
宣布会议开始,通报会议到会情况陈峰
逐项报告如下议案
1《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杨大申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陈峰
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向道泉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张万慧
5《关于预计2025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吕毅
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张万慧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张万慧
8《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股东及股东代表投票表决,计票人计票及统计结果
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公司董事、经营层回答股东提问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监票人
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宣布最终表决结果(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陈峰
宣读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陈峰
十一宣布会议闭幕陈峰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电力》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于2025年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5年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向大会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战略决策、风险管控等核心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董事会全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回顾

(一)经营目标实现新突破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公司董事会深谋远虑、谋篇布局,引领经营层高站位、高标准、高质效建设“现代双一流”明星样板,实现安全基础更实、经营质效更优、发展环境更好、队伍人心更齐,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可喜进展和突出成效。全年完成售电量

49.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2.52%;实现营业收入

28.42亿元,同比增长

6.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31.64万元,同比增长

16.72%。报告期内,公司荣膺“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金圆桌—优秀董事会奖”“金牛奖—金信披奖”“投资者关系金奖-IR进取奖”“2023年

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ESG金牛奖百强”“ESG金牛奖央企五十强”等多项荣誉,入选2024年绿光ESGTOP100优秀案例。

(二)战略落地取得新成效公司董事会指导督促经营层抓好经营管理、强化电水保供、推动网络发展、深化改革创新,全力以赴推动战略落地。电网发展推动有力。促成政府团结治网、项目入规、电网建设等支持政策

余项。投运

千伏流通站、同盟

千伏配套出线和

千伏分水站。供区农网项目验收报告评分获全省第一。修编五年高质量发展规划、“十四五”农网巩固提升工程规划。经营管理持续改善。圆满收官国务院国资委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行动。预算精准管控,可控成本压降和单项严控成本完成年度目标。ESG案例亮相《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系全省唯一。改革创新动力十足。科研投入增长

62.09%,新获国家知识产权

项。自主研发快慢充电桩、智能安全帽全省推广。累计建成充电站

座,充电电量增长

7.34%。完成市场化售电量

80.43亿千瓦时。电力保供优质可靠。打赢迎峰度夏保供攻坚战,完成重要保供

项次。现场协调解决电水诉求1,000余项次。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再提升举措,助力遂宁市“获得电水”指标持续排名全省优秀。

(三)治理效能迈上新台阶1.优化和完善治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建立ESG董事会治理体系,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完善独立董事选聘机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及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高效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各项

工作任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提升董监高履职能力。按季开展“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与市值管理”“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及实践”等证券新规培训研讨会。参加行业协会举办的现金分红新政解读、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解读等专题培训

次。修订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优化考核激励机制,提升董监高履职活力和履职能力。3.专门委员会规范提效。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分别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占多数席位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所长,提出了大量建设性的宝贵意见,为董事会规范高效决策提供专业支撑。

一是战略与ESG委员会履职情况。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将原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报告期内,召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投资方案的议案》,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实施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探讨;审议通过《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对增资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助力公司科学发展。二是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审议(听取)

项议案或报告。一是对年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并督促其按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二是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续聘事务所的

建议。三是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提升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四是审查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为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提供智力支持。三是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提名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财务总监人选的议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及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建议,对建议人选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审查,保障公司平稳高效地完成了董事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及时保障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四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对董事、高管2023年度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激发“关键少数”干事创业热情。4.董事会运作规范高效。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项议案,涵盖定期报告、提名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利润分配、关联交易、修订治理制度、组织机构调整等重大事项。全体董事出席会议,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所有决议事项顺利完成或有序推进,不存在中止和终止的情况。闭会期间,独立董事深入电力调控中心、遂宁宾馆、发电公司等现场实地调研,了解公司迎峰度冬、安全生产、来水发电、生产经营情况等,发挥自身专业所长,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并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5.召集股东大会规范有序。董事会依法召集股东大会

次,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等

项议案,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中小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及时披露。董事会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进行了见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及时执行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现金分红等各项决议。

(四)价值传播达到新高度1.信息披露精准有质。董事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及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持续加大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广度与深度,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内在价值,有效提升公司透明度。采用可视化定期报告等数字化手段提高定期报告的可读性、实用性,帮助投资者更简明、直观了解公司。全年披露定期报告

份,临时报告及其他文件

份,未发生内幕交易行为,未发生更正和补充公告的情形。动态监测股票交易实时状况,积极关注资本市场舆情,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2.投关管理创新有效。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构建立

体化投关管理体系。在保持投资者热线7*24小时畅通、上证E互动回复率100%等日常沟通渠道基础上,畅通多种投资者日常交流渠道。全年回复E互动投资者提问

条,同比增长177%。主动召开三次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提问

条,同比增长37%。采用“现场调研+视频交流”方式,高效接待

家证券机构

位行业分析师,并取得多份深度行业分析报告和跟踪报告。

3.回报股东稳定有据。董事会践行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理念,坚持稳健的现金分红政策积极回馈投资者。截至目前,公司已连续分红

年,累计分红

3.219亿元。报告期内,董事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能力、所处发展阶段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4年

月,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214.3万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47,862,471股。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披露,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4.履行责任持续有力。董事会将ESG融入发展战略,建立ESG管理组织体系。以“清洁高效、安全节能”为定位,贯彻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能耗双控要求,力求在发电、供水等业务中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力度,全年自发上网电量实现同比增长。积极推进用户侧光伏、储能项目的并网工作,全年服务光伏、储能项目并网

个,进一步提升清洁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比重。全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开展“精准帮扶”活动

次,完成

个村网改造项目。“河长+河小青”升级成为“河长+警长+河小青”,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荣膺“2024年中国企业ESG优秀案例”“CSRCHINATOP100最佳责任企业”等荣誉。二、2025年工作思路

(一)环境与形势分析2024年以来,一系列政策的密集发布推动了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和监管底层逻辑重塑。从新《公司法》生效到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地,从新“国九条”到并购六条,再到市值管理指引,资本市场迎来从严监管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的新格局。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和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双重收官之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快速落地,新质生产力持续释放发展动能。四川省积极抢抓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双圈、国家战略腹地建设,为公司电力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战略机遇。同时,随着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和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的加速实施,能源电力行业迎来深刻变革,为公司电网发展开辟新空间。

(二)工作思路与任务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公司董事会将适应监管新政,夯实和完善新格局下的公司治理基础,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双提升,并持续带领经营层,以建设“现代一流遂宁电网、现代一流明星公司”发展目标为战略核心、以奋进“百年明星”发展愿景为战略支点,做强做优主责主业,全力支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

高速发展。

1.以加强党的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董事会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推动“四个以学”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将党建工作与公司发展深度融合,推动党建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有效联动。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设政治素质好、发展业绩好、创新效能好、党建作用好、作风形象好的坚强领导集体。紧盯“关键少数”“小微权力”岗位,加强企业党风廉洁体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2.以完善现代治理体系夯实治理根基贯彻执行新《公司法》及相关最新政策法规,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基本治理制度,及时完善治理体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强化审计委员会职能职责。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跟踪分析和强化宣贯资本市场监管新政及典型案例等,持续推动公司现代治理创新实践落地,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

3.以推进市值管理助力公司价值提升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完善特色化信息披露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与投资者的深度沟通,完善立体化投关管理体系,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兼顾股东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优化投资者中期回报机制,加大现金分红力度。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制定市值管理基本制度,逐步推进建立市值管理考核机制,

促进公司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共同成长。

4.以加快电网发展推动网络提档升级统筹推动各级电网协调发展。推动成立电网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电网稳定各项要求,完善稳定管理督办机制。谋划“十五五”电网规划,并促成规划成果纳入政府能源电力规划,以全局全要素规划衔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强主网建设规模和时序统筹。推动融入新型电力系统。探索电网AI调度,升级智能调度系统,适应新能源并网。提升调度安保和系统管控能力,提升运维保障强度,开展配网巩固提升专项活动。5.以提升经营发展质效提高公司活力指导经营层持续优化经营策略,着力培育新动能,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确保经营业绩稳定增长。优化“一利五率”核心指标,优先安排安全、保供、民生等必投项目,收紧一般性和非生产性支出。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完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建立督查督办“线上+线下”双重机制。构建合规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合规手册,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合法合规审查机制。6.以深化改革创新增强转型发展动能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布局战新产业新领域,拓展光、储、充等项目合作,建成“光储充享”示范站、利普芯储能项目,实施市中心医院能源托管,建成绿色数智评标基地。编制“十五五”数字化发展规划,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实施电力基础数据共享治理。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与专业机构合作,促进更多收益型创新成果转化,共同推动电力行业的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勤勉尽职、锐意进取的精神,以维护全体股东权益为宗旨,带领公司上下务实创新、担当作为、砥砺奋进,持续夯实公司治理根基,扎实推进“现代双一流”建设目标,稳步落实高质量发展和市值管理要求,以更强的发展态势和更优的经营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5年6月5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向大会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依法合规行使职权,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项目、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效能、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项议案。报告期内所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无缺席情况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63序号

序号召开时间届次内容披露日期
12024.1.16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4.1.17
22024.3.27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3.29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3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预计2024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7.关于2023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10.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11.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2.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2024.4.29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3.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4.30
42024.8.27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4.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8.29
52024.10.29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5.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10.30
16.关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挥了审查与监督的职能。报告期内共出席股东大会

次,列席董事会会议

次,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把关,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合法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职,维护公司利益,报告期内

未发现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完善,体系比较健全,财务运作符合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违规违纪的问题。

(三)监事会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为优化全资子公司陕西省金盾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盾公司”)资产结构,增强金盾公司抗风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金盾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全资子公司金盾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利于优化金盾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购售电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发生的购电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在对关联交

易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对公司金融业务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及2024年《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为,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办理财务顾问及相关咨询业务等金融服务,是公司优化资金管理的需要。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制定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是以总股本421,432,670股为基数,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214.3万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47,862,471股。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预案同时兼顾了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七)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检查情况及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切实落实内幕信息保密和备案登记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2025年,监事会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加强重大决策事项的过程监督,加大重点业务领域的检查力度,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和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5年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下面我向大会报告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一、202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情况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2024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母公司及

家全资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三、2024年度会计政策变化情况

(一)2023年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会〔2023〕

号),解释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公司自2024年

日起施行。

(二)2024年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会〔2024〕

号),解释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

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公司自2024年

日起施行。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不涉及以上两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也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主要产销指标完成情况完成自发上网电量54,251.52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

2.62%;售电量495,117.24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

12.52%;售水量4,870.21万吨,比上年同期减少

0.39%。

(二)资产负债情况(合并资产负债表)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10,576.76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5.42%;负债总额111,188.11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3.35%;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99,388.65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6.21%;资产负债率

27.08%,比上期期末减少

0.54个百分点。其中:

1.资产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

40.64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125.7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四川明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暂未到期,未承兑。应收款项融资:本报告期末

292.22万元,比上期期末增加

292.2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承兑人为上市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

增加。

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末

273.19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

46.4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对预付的物资采购款进行了结算。

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1,010.12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30.3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全资子公司遂宁市明星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增加。合同资产:本报告期末6,678.25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

38.1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和遂宁市明星自来水有限公司(简称“自来水公司”)业扩工程按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4,783.85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179.9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预交企业所得税增加。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8,574.08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

54.7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部分在建工程达预计可使用状态,暂估转固。开发支出:本报告期末1,620.56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549.5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按项目进度开发的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新功能模块、e工程管理平台等项目,至本报告期末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负债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2,461.52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34.35%,主要原因是公司2024年

月营业收入同比增加,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交增值税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报告期末

294.40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

94.3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自来水公司归还了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末6,400.00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113.3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自来水公司新增银行借款。

3.股东权益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实收资本(股本):本报告期末54,786.25万元,较上期期末增长30%,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0股。资本公积:本报告期末40,017.28万元,比上期期末减少

22.77%,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0股后资本公积减少。盈余公积:本报告期末20,589.65万元,比上期期末增长

10.35%,主要原因是公司实现利润,按比例计提增加。

(三)经营成果实现情况(合并利润表)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232.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60%;实现利润总额22,033.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20%;实现净利润20,931.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72%;实现每股收益

0.382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74%;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21%,比上年同期增加

0.66个百分点。主要变动情况及原因: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284,232.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6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夏季极端天气影响以及供区内政府招商引资力度不断加强,2024年供区重点工业企业用电负荷增长稳步提升,公司供电区域售电量同比增长

12.52%。营业成本:本报告期252,485.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47%,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售电量增加,为了保证公司供电区域正常电力供应,购电成本相应增加。

研发费用:本报告期

851.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70.08%,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新能源公司2023年

月成立研发部。财务费用:本报告期-703.5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95.1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利息收入增加。信用减值损失:本报告期

277.8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86.9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司已全额收回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其他应收款,以前年度计提华龙公司坏账准备转回。资产处置收益:本报告期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根据《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遂宁市船山区斩龙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本公司开善路土地及房产被遂宁市船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评估值征收。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

667.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33.2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清理、核销长期挂账超过

年的应付款项。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

339.4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46.1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固定资产报废减少,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1,101.6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69.6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明星综合商社有限公司和华龙公司破产清算完毕,按税法规定损失已形成,允许当期扣除,当期所得税费用减少。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

0.3821(元/股),比上年同期增长

16.74%,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按公司股本计算每股收益增加。

(四)现金流量情况(合并现金流量表)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8,563.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66.69万元,增长

2.8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32,493.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0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供区内新增工业企业以及夏季极端暴热天气影响,用电需求增加,公司售电量、营业收入增加,收到的货币资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23,994.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06.64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投资建设

千伏金家沟、锂能、永兴变电站等“三站十线”等项目,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6,032.2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05.0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报告期现金分红较上年同期增加;二是本报告期全资子公司自来水公司归还银行长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5年6月5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度,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上述业务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关系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0.07%的股权,其属国家电网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21601108W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蜀绣西路366号

法定代表人:衣立东注册资本:500.0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输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论证、勘测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招标、验收接电管理;

电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调度和运行管理;技术推广服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及咨询;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仓储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中介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电力储能;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网络建设、运营。(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环境监测;计量认证;电力司法鉴定;节能服务;物业管理;汽车租赁、蓄电池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水力发电机检修、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履约能力公司能够按月支付采购电力款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依法存续经营,资产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一)主要内容2025年

日00:00至2025年

日24:00期间,公司预计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

48.80亿千瓦时,金额194,336.28万元(不含税、基金和附加)。

(二)定价政策

上述购电定价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四川电网目录销售电价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7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电价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

号)、《关于四川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

号)、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1〕

号)、《关于建立煤电政府授权

合约价格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

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结算方式公司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买电力实行当月计量、次月付费的结算方式:即按自然月抄表计量,次月结算当月电费。

四、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63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公司关联人2024年预计发生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购买电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171,327.43160,533.75

五、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公司关联人2025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购买电力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194,336.28100160,533.75100

备注:上述购电金额包括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在彼此供区内发生的电费金额。价格按所在地统一的电费标准执行。公司预计2025年购电金额比2024年购电金额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扩园拓区、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供区内重点项目陆续建成投运,用电需求增加。二是依据遂宁地方经济发展态势,预计用电负荷将持续增长。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2025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对公司的业务有重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在可以预见的

将来,该等关联交易行为仍将持续发生。

关联交易价格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是公允的,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能够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5年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75,197,638.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元(含税)。截至2024年

日,公司总股本547,862,47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743,496.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65,743,496.5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1.41%。公司2024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没有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分红情况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5年6月5日

/63

项目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5,743,496.5242,143,267.0033,714,613.6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9,316,391.95179,338,571.88159,181,536.94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575,197,638.4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41,601,377.1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82,612,166.9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41,601,377.12
现金分红比例(%)77.54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自2019年起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谨慎勤勉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永中和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592354581W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号富华大厦A座

)成立日期:

2012年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4年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

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人。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家,收费总额

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3.诚信记录截至2024年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行政处罚

次、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和纪律处分

次。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行政处罚

次、监督管理措施

次、自律监管措施

次和纪律处分

次。

(二)项目信息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卓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超过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彬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刘辉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超过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费用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57.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6.50万元,上述费用含年审会计师的差旅费和食宿费。2025年度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

2025年6月5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国琼)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2024年,本人坚持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放在首位,主动关注行业动态和政策法规的变化,切实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全面的支持和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全年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知识,在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唐国琼,女,1963年

月生,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历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会计系主任,现任西南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1年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唐国琼西南财经大学教授2009年12月1日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11日2025年4月28日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4日2026年4月13日
中国钒钛磁铁矿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4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0日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次董事会会议和

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现场、视频或通讯方式出席全部会议,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况,并对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客观公正地进行表决,全部投了赞成票。此外,还通过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复相关提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等方式,本人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

天。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唐国琼

唐国琼66001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在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职,并结合专业特长,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2024年,本人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及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审议了财务总监聘任、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重点关注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等,并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和评估,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次。审议了《关于建议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财务总监人选的议案》。本人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建议人选的任职资格和职业素养进行了审查,重点关注了建议人选的工作经历、教育背景等,向董事会提出了提名建议。

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次。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本人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重点关注了薪酬考核计算过程及指标的客观性、公正性、合理性等,对制度适用范围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

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

项议案,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等进行了审查和发表意见,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发挥了决策和监督作用。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会计师到期更换提示,并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本人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确保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为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深入公司电力调控中心、遂宁

宾馆等现场,了解公司迎峰度冬、来水售电、生产经营情况等。通过到公司办公场所查阅资料以及与相关管理人员座谈等方式,全面系统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新“国九条”政策及其配套新规解读》《市值管理》等为主题的“关键少数”证券新规培训及研讨学习。通过实地参观、深入交流与专项培训,加深了本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认识和了解,有助于本人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七)与管理层沟通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除出席会议提出建议意见外,还通过现场调研、电话、微信等方式与管理层沟通

次。本人充分发挥在会计方面的专业特长,重点对资产减值、在建工程转固等进行沟通交流,对上述事项的建议公司均采纳。同时,本人还督促公司业绩快报、定期报告要在法定时间内披露。

公司全力支持配合本人的工作,定期向本人报送上市公司信息简报,帮助本人实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送达,便于本人提前了解审议事项的背景并提前思考。针对本人就议案的相关疑问,公司予以详细和客观解答,便于本人全面公正地判断决策。会议召开过程中,公司灵活采取“现场+视频+电子签名”的方式召开会议,帮助本人在与参会人员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实现合规高效履职。会后,公司及时反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收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2024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以下两类:一是公司向控股股东购买电力;二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金融业务服务。

1.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购电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价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定价标准,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明确、公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人认为该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财”)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在其办理金融业务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电财遵循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本人认为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披露、风险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等,内容明确、可行,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提示公司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需要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采纳上述建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1.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发布的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较大差异。

2.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行为规范。

3.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提示公司保证定期报告、内部评价报告等议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需充分披露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翔实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采纳上述建议。

此外,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建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吴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邓斌先生为公司

总工程师、张万慧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补选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增补陈峰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的履历,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经核查,本人未发现候选人存在法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时,董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根据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负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支持和配合。

展望2025年,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积极关注监管形势变化和公司经营发展动态,继续忠实、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独立董事:唐国琼

2025年6月5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务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2024年,本人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关注最新监管政策,了解公司经营动态,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全面的智力支持和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年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知识,在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

吴越,男,1966年10月生,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历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贸易法学院特聘教授、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2021年5月11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吴越西南财经大学教授2006年9月1日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13日2026年7月17日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18日2025年5月26日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现场、视频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况,对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客观公正地进行表决,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还通过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回复相关提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和现场调研等方式,全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16天。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吴越66001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在董

事会下设的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职,并结合专业特长,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4年,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人召集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次,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重点关注了薪酬测算依据及回避表决情况,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制度适用范围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审议了定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重点关注了当期主要财务数据变化原因、关联交易回避表决情况、内控有效性等内容,并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和评估,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列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次。审议了《关于建议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财务总监人选的议案》。重点关注了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建议人选的专业情况、工作经历、职业素养等,未发表不同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

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

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

项议案,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等进行了审查和发表意见,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决策和监督作用。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本人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本人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确保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为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到公司电力调控中心、遂宁宾馆、发电公司等现场,了解公司迎峰度冬、来水售电、生产经营、内控制度建设、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华龙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深圳市明星综合商社有限公司(简称“明星商社”)注销情况等。通过到公司办公场所查阅资料以及与相关管理人员座谈等方式,全面系统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高质量发展与市值管理培训》《新“国九条”》等专题培训。通过实地参观、深入

交流与专项培训,加深了本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认识和了解,有助于本人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七)与管理层沟通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除出席会议提出建议意见外,还通过现场调研、电话等方式与管理层沟通

次。本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特长,重点审查决策程序合规性、内控建设情况等,应邀到公司讲授新《公司法》相关内容,关注了公司法律合规部前期筹备工作,对法律合规部的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范围提供专业指导,为明星商社注销、华龙公司破产清算等事宜提供法律咨询。并对购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来水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等提出建议,公司采纳了建议。同时,本人还督促公司重大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

公司全力支持配合本人的工作,保证所有会议“会前、会中、会后”闭环式管理,会议召开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提前送达,便于本人提前了解审议事项的背景并提前思考。针对本人就议案的相关疑问,公司予以详细和客观解答,便于本人全面公正地判断决策。会议召开过程中,公司灵活采取“现场+视频+电子签名”的方式召开会议,帮助本人在与参会人员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实现合规高效履职。会后,公司及时反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同时,公司定期向本人报送上市公司信息简报,帮助本人实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收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2024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两类:一是公司和控股股东购电业务;二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1.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购电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价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定价标准,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明确、公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人提示公司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需要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采纳上述建议。

3.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人认为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财”)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在其办

理金融业务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电财遵循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本人认为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披露、风险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等,内容明确、可行,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上述事项外,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1.经审查公司发布的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较大差异。

2.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行为规范。

3.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提示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切实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履行保密义务,确保信息公平披露。公司已采纳建议。此外,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建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采纳上述建议。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吴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邓斌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张万慧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补选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增补陈峰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的履历,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经核查,本人未发现候选人存在法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时,董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根据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发挥法律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独立董事:吴越

2025年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盛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2024年,本人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全年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知识,在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在公司任职情况

盛毅,男,1956年10月生,工业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历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对策

研究中心秘书长、宏观发展研究所所长、宏观经济与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副院长。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2021年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盛毅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2016年10月12日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16日2026年5月15日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29日2026年1月11日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会议和

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发挥专业优势,通过现场、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无缺席、委托出席情况,对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客观公正地进行表决,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还通过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回复相关提问,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等方式,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

天。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姓名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盛毅66001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在董事会下设的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任职,并结合专业特长,担任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2024年,本人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及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本人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

次。审议了《关于建议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人选的议案》《关于建议公司财务总监人选的议案》。本人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建议人选的任职资格和职业素养进行了审查,重点关注建议人选的教育和行业背景、工作经验等,向董事会提出了提名建议。

本人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次。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本人重点关注了薪酬考核过程的公正、公平等,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制度适用范围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进行了评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列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审议了定期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披露的及时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未发表不同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与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

审议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等

项议案,本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等进行了审查和发表意见,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决策和监督作用。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会计师到期更换提示,并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本人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确保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2024年,为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本人到公司机关、发电分公司、遂宁宾馆等生产现场,了解公司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电力建设、优质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同时,通过到公司办公场所查阅资料以及与相关管理人员座谈等方式,全面系统地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新“国九条”》《新“公司法”》等为主题的“关键少数”证券新规培训及研讨交流。通过实地参观与深入交流,加深了本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认识和了解,有助于本人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七)与管理层沟通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除出席会议提出建议意见外,还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年通过现场调研、电话等方式与管理层沟通

次。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特长,重点关注行业前景、公司发展战略等,关注了公司2024年度项目投资执行情况、充电桩建设情况。对公司整体竞争力提升、产业发展方向等提出建议,公司采纳并表示将结合实际有序推进。同时,本人还督促了公司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全力支持配合本人的工作,定期向本人报送上市公司信息简报。公司精心组织各项会议,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会议材料提前送达,帮助本人提前了解审议事项的背景并提前思考。针对本人就议案的相关疑问,公司予以详细和客观解答,便于本人全面公正地判断决策。会议召开过程中,公司灵活采取“现场+视频+电子签名”的方式召开会议,帮助本人在与参会人员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实现合规高效履职。会后,公司及时反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收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2024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两类:一是公司和控股股东购电业务;二是关联方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1.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购电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购电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价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定价标准,是公允的。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金融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明确、公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人提示公司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需要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采纳上述建议。

3.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人认为该风险

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充分反映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财”)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在其办理金融业务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电财遵循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本人认为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涵盖了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披露、风险处置程序的启动及措施等,内容明确、可行,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金融业务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1.经审查公司发布的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披露的定期报告不存在较大差异。2.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提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报送、披露的定期报告需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选择性披露。公司已采纳建议。此外,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建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吴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邓斌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张万慧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补选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增补陈峰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阅了候选人的履历,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经核查,本人未发现候选人存在法定不得被提名的情形。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经历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时,董事会对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审议、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根据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本人对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2024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的支持和配合下,本人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并发表客观、独立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守独立性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关注最新监管政策,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预算、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并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独立董事:盛毅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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