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对有关问题逐一作出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鉴于公司已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同时根据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及其他事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