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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事项。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 2:30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胡立刚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8人,代表股份104,016,3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3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87,592,0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3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16,424,2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94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7人,代表股份16,424,2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946%。
3、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9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3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17,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67%;反对279,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684%;弃权1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25,5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24%;反对279,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00%;弃权1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76%。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17,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167%;反对379,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7%;弃权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25,5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724%;反对379,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5%;弃权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1%。
3、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757,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3304%;反对379,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7%;弃权14,879,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5,5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962%;反对379,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95%;弃权14,879,41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5943%。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4、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23,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21%;反对373,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93%;弃权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1,1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65%;反对373,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754%;弃权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1%。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22,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09%;反对
37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4%;弃权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29,9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993%;反对37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826%;弃权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1%。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6、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32,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06%;反对363,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97%;弃权20,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39,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604%;反对363,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49%;弃权20,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7%。
表决结果: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如峰、龚珣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