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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微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688699证券简称:明微电子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2
普通股股东人数5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7,661,51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7,661,5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3.517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3.5173

注: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110,064,64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3,540,024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6,524,616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乐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郭王洁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7,594,58399.901051,0460.075415,8870.0236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7,594,58399.901051,0460.075415,8870.0236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7,594,58399.901051,0460.075415,8870.0236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7,585,66099.887859,9690.088615,8870.0236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7,585,66099.887875,5600.11162960.0006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8,960,19698.1979164,0311.79763960.0045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6,952,74599.7550164,0310.24433960.0007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488,29986.552475,56013.39512960.0005
6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399,72870.8543164,03129.07553960.0007
7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399,72870.8543164,03129.07553960.0007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议案6和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关联股东深圳市明微技术有限公司、王乐康、郭王洁已回避议案6表决;关联股东尹志刚、郭伟峰已回避议案7表决;

4、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贺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审议议案及其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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