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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2

股票代码:300945 股票简称:曼卡龙 公告编号:2025-034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长峰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7,84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0412%);董事瞿吾珍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7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1031%);监事周斌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3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0878%);监事倪建伟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75,7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0289%);高级管理人员许恬计划在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7,5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0.0105%)。

近日,公司收到吴长峰、瞿吾珍、周斌、倪建伟及许恬分别出具的《股东买卖本公司证券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已完成,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
吴长峰集中竞价交易5月9日~5月16日15.868710.78460.0412%
瞿吾珍集中竞价交易4月28日~5月20日16.953027.00000.1030%
周 斌集中竞价交易4月28日~5月16日15.577323.00000.0878%
倪建伟集中竞价交易4月28日~5月16日15.69167.57500.0289%
许 恬集中竞价交易5月9日~5月16日15.84182.75000.0105%
合 计71.10960.2713%

注:吴长峰、瞿吾珍、周斌、倪建伟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许恬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注]
吴长峰合计持有股份431,3850.1646%323,5390.12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7,8460.0412%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323,5390.1235%323,5390.1235%
瞿吾珍合计持有股份1,107,3660.4225%837,3660.31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6,8420.1056%6,8420.0026%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830,5240.3169%830,5240.3169%
周 斌合计持有股份925,4600.3531%695,4600.265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1,3650.0883%1,3650.0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694,0950.2648%694,0950.2648%
倪建伟合计持有股份303,0000.1156%227,2500.08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5,7500.0289%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227,2500.0867%227,2500.0867%
许 恬合计持有股份110,2000.0420%82,7000.03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5500.0105%5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82,6500.0315%82,6500.0315%

注:公司于2025年3月7日新增120,600股股权激励归属股份,股本由261,951,029股变更为262,071,629股。表格中各明细数加总与合计数如存在差异属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并履行其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作出了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董监高关于减持结果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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