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101号新日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本次会议属于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情形,通过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胜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选举潘胜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4)。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