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节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大滩中路13号兰州奥体如意华玺酒店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赴江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丁瑜先生主持会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6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672,930,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6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52,738,4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4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参与方式列席会议
第二节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汇车退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广汇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423,709,181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反对股数249,221,059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持有“汇车退债”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非累积投票议案适用)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向下修正“汇车退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109,767,072 | 30.58 | 249,221,059 | 69.42 | 0 | 0.00 |
第三节 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 律师姓名:钱珍、杨晶晶
(三) 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第四节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