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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3: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公告编号:2025-007证券代码:400165 证券简称:蓝光3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武正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1,224,5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3人,董事杨铿、卞宇因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24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1,224,5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1,224,5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1,224,5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

公告编号:2025-007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首席财务官汇报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1,224,5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出现重大亏损,且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1,224,5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201,224,5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适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林涧、李欣东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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