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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24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促进募集资金有效利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募投项目进度,
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777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深宝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 8 家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977,066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8.70 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0,100,474.2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7,708,332.31 元,募
集资金净额 572,392,141.89 元,其中货币资金 507,291,660.09 元。经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1]177 号《验资
报告》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6 月 23 日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2012 年 4 月 5 日和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变更后,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备注
序号                       项   目
                                                        (万元)
  1      收购深宝华城 48.33%的股权项目                     6,510.05 -
  2      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                             27,000.00 -
 3     精品茶高端品牌投资开发项目               15,500.00 部分变更
 4     合资成立浙江深深宝华发茶业有限公司项目    3,000.00 新设项目
 5     茶及天然植物研发中心项目                  5,229.16 增加投资
                       合 计                    57,239.21          -
     二、上次使用闲臵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臵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臵的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从 2012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3 年 4 月
12 日,不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 12,000 万元的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4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在规定期限
内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
情况通知了公司联合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
低了公司的同期财务费用。
     三、本次拟再次将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
定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00 万元,
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以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根据募投项目资金实际投入进度,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将有不低于
12,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臵。通过此次以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660 万元。
    2、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公司茶制品生产链较长,原材料及
在制品资金占用较多,需要一定的库存满足客户需要,茶产业生产经营
模式决定了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多。因此,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募
投项目进度,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使用暂时闲臵
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是必要的。
    3、公司承诺:
    (1)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本次使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
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该款项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在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没有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
    (5)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绝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等相关
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
    4、由于本次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公司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的 10%,本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详
见同日披露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再次
使用闲臵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现金流状况,在本次部分
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
还。
    3、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闲臵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
满,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进行。使用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
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等有关
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4、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监事会的决策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核通过
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
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臵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闲臵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认为:
   深深宝本次以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深深宝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深深宝本次以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本次
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保荐机构
对此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4、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再次以部分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
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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